最新税收政策疑难解析增值税篇

最新税收政策疑难解析增值税
1.不合格产品是否属于非常损失?
公司是由德国高绿有限责任公司在华投资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全称为高绿精密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区内,注册资本830万美元,实收资本830万美元,总投资ll60万美元。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研发、生产工程塑料、塑料合金、专用高强度紧固件及组合仪表产品等,主要客户有Continental Automotive、Bosch、Brose、 Honeywell等。由于公司的主要产品98%用于汽车,而且产品都是专门为客户设计和生产用于汽车的发动机及仪表系统的,所以要求产品的尺寸、外观等精确度在99%以上,要求产品组装到汽车后性能达到l00%的安全可靠。
由于产品的精密度要求很高,所以对所用的机器、模具性能的稳定性要求也比较高,我们的设备和模具虽大部分是进口,但由于配套的对试和维修人员的缺乏,直接导致不能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所以完全产品不合格率过高,2007年产品销售额为2904万人民币,报废率在建筑学概论演员表
5%左右,本次报废产品722870.04元。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除产品自身要求精密度达不到100%之外,产品保存的时间长短、温度、湿度,以及运输等因素,也可能间接造成产品再检测的不合格。
本次处理的不合格产品多达25种,都是属于再检测不合格的,还有6种原材料由于长时间放置,已不能作为精密件生产使用,现也已处理。
请问:原材料报废、不合格产品是否属于非常损失?是否需转出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据此,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合格产品不属于非常损失,其耗用的原材料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不合格产品转售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原材料由于长期放置导致生锈变质等,应按照“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接送员工的班车发生的油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请问我公司接送职工上下班的班车发生的加油费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班车既不属于生产部门,也不属于管理部门,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性质的固定资产。除班车外,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理发店、健身房、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也都属于福利部门。对于福利部门外购货物、劳务发生的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铁路大票运费抵扣的范围是什么?
铁路大票运费上著名的项目较多,请问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运辖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因此,准予抵扣的范围仅限于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各种运营费用和铁路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抵扣。
4.空储油罐回运发生的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我公司是一家油品生产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散油。散油运到后,还需要将储油罐(用来装散油的罐)再运回去。请问:空储油罐回运发生的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该文件对运输费抵扣重新进行了界定。储油罐目运费用可以抵扣(用于应税项目)。类似的情况还有企业内部的二次转运(从甲仓库运送到乙仓库),也可以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免税商品,则相关的运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5.开展营业税业务附带赠送实物,  是否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时,公司向每位业主赠送两件衬衫。请问:是否需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房地产企业也会出现缴纳增值税的情形吗?
流转税是针对实际发生的业务划分征收范围的,而不论主营和副营业务。例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但其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必须缴纳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同样,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的,如果兼营货物销售、加工或修理修配业务,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外购货物对外赠送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应当注意,如果开展营业税业务附带赠送实物,则不应当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陆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8号)规定,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陆子公司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包括赠送用户SIM卡、手机或有价物品等实物),属于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的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如果向购买商品房的客户附带赠送实物,不征收增值税。如果实际受赠人没有购买商品房,则需要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6.房地产企业收到施工单位的电费如何纳税?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现收到应由施工单位负担的电费7.6万元,我单位给对方单位开收款收据一张,我单位作营业外收入入账,缴纳营业税。现国税局认为我公司应该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单位应缴纳什么税?
新海岩三部曲
电力属于商品,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应当缴纳增值税。贵公司应到国税机关申请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7.出售字画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企业出售字画是按销售商品计征增值税,还是按转让无形资产——著作权计征营业税?我公司拟兼营出售字画业务,税务机关要求按销售商品征收17%的增值税,但我认为出售字画应按“转让无形资产——著作权”征收营业税?请问:哪种观念正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转让无形资产——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等。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
上述解释是针对作者本人而言的。外购字画对外出售,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正因为如此,新华书店出售图书才征收增值税,而不能按照出售著作权处理。
8.不合格产品循环使用,需要转出进项税额吗?
我公司的产品是塑料制品。领用塑料粒子进行生产时.不合格品产出比较多。因此,我公司将不合格品重新粉碎成塑料粒子,作为回料,一部分再循环使用,一部分则直接作价出售。回料入库成本使用的是出售价格(不含税),与本期领用时同种新料的成本相差较大,两者的差异等于计入了本期的产品生产成本,这部分差额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月)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由此可见,不合格产品不属于非常损失。
边角余料暂估入账通常按照重量乘以买价确定。不过,即使暂估金额不准确也只会影响存货的成本。如果这些存货跨年度销售,会影响不同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总体上不会影响应纳所得税额。上述差异只会影响不同年度的会计利润和不同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无关,无需转出进项税额。
9.销售成套设备分批发出零部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问如何确定?
我公司是生产非标准橡胶装备产品企业,采用订单式生产方式,产品为橡胶(塑料)复合挤出机生产线。与客户签订合同后,要客户按合同付30%预付款,合同即生效。公司产品生产周期正常情况下为8一l0个月.产品完工后,需要在客户生产车间进行安装、调试,安装一般由客户自行安装,但调试必须由我公司负责,一般情况下调试正常生产1个月后经客户组织工厂有关部门验收后才能竣工验收。我公司因货物设备超大,需要分批运输,一般全部货物运到客户的时间要2~3个月时间。现在税务机关检查时,以我们发出第一批零件就作为增值税纳税时间,我们认为因货物分批运输的原因,不能在第一批部件发出就全部缴纳增值税。应该全部设备运输完毕时才缴纳增值税,请问有什么办法说服税务机关?我公司能否按照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09:39: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7376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增值税   产品   企业   公司   生产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