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猎人》的历史背景及细节

《荒野猎⼈》的历史背景及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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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多⼈认为电影开头攻击⼩李⼦他们的印第安⼈是苏族,实际上他们不仅不是苏族的,反⽽是苏族的世敌阿⾥卡拉族的,也就是电影中说的『⾥族』;⼩李⽼婆所在的波尼族也是苏族的世敌,在⼀定程度上⾥族和波尼族的属于和平的部族,⽽且两个部族都说相同的卡多语(Wiki出来的),所以⼩李在救波⽡卡的时候,两个⼈能⽤语⾔进⾏沟通。
还有⼀点就是,苏族之所以能够洗虐波尼族,是因为他们擅长在马背上作战。作为始祖马的发源地,北美⼤陆的马在9000年前的上⼀次冰河期灭绝,灭绝的原因除了⽓候变迁外,还有可能是⼈类的猎杀,总之,在哥伦布发现新⼤陆之前,美洲是没有马匹的,直到1519年,西班⽛殖民者荷南·科尔蒂斯带着500个⼈及15匹马闯⼊墨西哥,美洲才迎来了马的回归。
北美的苏族通过与西班⽛⼈贸易获得了第⼀批马,然后他们发现⾃⼰天然擅长养马和骑马作战,然后他们凭借骑马作战的本领⽽称霸。⽽且苏族的⼈⾮常擅长养马,所以苏族⼈不缺马,正是因为有马才能让他们称霸。缺马的是被苏族⾎虐的⾥族和波尼族,因此⾥族⽼⼤才会跑到法国⼈那边低声下⽓地忍受着低价压迫法国⼈买马。还有⼀个细节就是开头美国猎⼈团撤退的时候,杀掉⾃⼰的马,然后说道『杀掉也不留给他们』,⼀⽅⾯不想让⾥族⼈捡便宜,另⼀⽅⾯也可以表明⾥族⼈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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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那个法国军官戏虐地说『我要⼀个⼤波⼥⼈』来换马,其实他已经私下派⼈了⾥族⽼
⼤的⼥⼉波⽡卡。后来他让⼈给了⾥族五匹马,然后说到『fair,fair』,预⽰着他波⽡卡。
还有就是为什么要法国⼈换呢?因为这⽚⼟地(路易斯安那)原来是法国⼈的殖民地。
2,救了⼩李⼦(格拉斯)的波尼族⼈⽤树枝给⼩李⼦搭建了⼀个窝棚,让他度过了⼀夜的寒冷。
⽽那个波尼族⼈的马向它的主⼈⼀样,⼜⽤⾃⼰的⾝体让⼩李⼦度过了第⼆夜。
(⼩李⼦从法国⼈那边抢回来的马就是救他的波尼族⼈的马)
补充个细节,波尼族男⼈的那匹马是⼀批斑点马,也就是阿帕卢萨马,这种马是印第安⼈⽤从西班⽛那⾥换回来的马⾃⼰培育出来的战马,有着西班⽛⾎统的美国常见马种。⽽他的那批马的花⾊是豹纹。
(豹纹阿帕卢萨马)
同时菲兹杰拉德和吉姆布⾥杰⼆⼈路过⼀个被洗劫的村庄,并且从那边得到了两匹马,洗劫这个村⼦
的应该是苏族的⼈。要是⾥族⼈攻击了这⾥,他们⼀定会把所有的马都抢⾛,因为他们缺马。同样,法国⼈洗劫的话,⼀定也会带⾛马,因为马是重要的交易货币。因此只有世敌苏族的⼈来了才会看不上村⼦⾥的马,因为他们不缺马。⽽结合救⼩李⼦的波尼族⼈说的话,他的⼈被苏族杀了,他要去南边些波尼族⼈来看,这个村⼦很有可能就是他所在的村⼦。⽽且他离开家的时候骑着⼀匹马,结合村⼦⾥⾄少还有两匹马来说,这个也很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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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坐标3,⾥族最开始是和美国⼈交好的,同样交好的还有波尼族。但是电影开头⾥族⼈疯狂地攻击美国⼈,是为了寻⾥族⽼⼤的⼥⼉。为什么⾥族⽼⼤会认为偷他⼥⼉的⽩⼈是美国⼈呢?应该是受到了挑唆,⽽参与挑唆的应当是法国⼈。所以整个阴谋是这样的:法国⼈偷⾛波⽡卡,让⾥族⽼⼤认为是美国⼈偷的;然后引发⾥族⼈攻击美国⼈。结果⾥族⼈在战⽃中损失了⼀些马,便拿着美国⼈的货来换马,然后法国军官就压低价格购⼊。
历史上,在美国成⽴之初这种事情屡见不鲜,参与挑唆的除了有法国⼈还有西班⽛⼈和英国⼈。在1803年美国以每英亩3美分向法国购买超过了路易斯安那之后,法国⼈还经常使坏,让美国⼈⽆法控制这⽚⼟地。
4,亨利队长得知菲兹杰拉德的背叛之后,去追寻菲兹杰拉德,之前他⼈的时候每⼈悬赏10美元,但是这次只有他和格拉斯去了,因为他的钱被杰拉德偷了,他没钱悬赏了。所以才有了后来亨利被杰拉
德反杀,割掉了头⽪。对于杰拉德割掉亨利的头⽪,已经有⼈说了是为了嫁祸给⾥族⼈。⽽后来格拉斯和杰拉德在密林⾥互相射了⼀下,杰拉德扔掉了⾃⼰的猎,是因为这⾥⾯只有⼀发⼦弹,接下来要填弹的时间很长,⽽格拉斯马上追上来了,索性就扔掉减轻重量。⽽格拉斯依然拿着是因为此刻的杰拉德就像是⼀直疯狂逃窜的⿅,他要⽤猎杀这只『⿅』;关于猎⿅的场景,与⽚头格拉斯和⼉⼦在⽔边猎⿅与格拉斯在河边拿起⽊棍对准过河的⿅的场景呼应。
还有就是最后,格拉斯捅了杰拉德好⼏下之后,说出波尼族男⼈那句『复仇之剑在上帝之⼿』后,把球传给了⾥族⽼⼤,然后⾥族⽼⼤就割掉了杰拉德的头⽪。为什么⾥族⽼⼤会割掉杰拉德的头⽪呢,波⽡卡回到⾥族⽼⼤⾝边⼀定会告诉⾃⼰⽗亲是法国⼈⼲的坏事,⾥族⼈就不应该追杀美国⼈了,所以这么⼲净利落地弄死杰拉德应该是有旧仇。结合杰拉德在某天晚上对刻⽊叶⽔壶的布⾥杰讲述⾃⼰曾经差点被⾥族⼈割头⽪,并且反感布⾥杰弄出的声响这个场景来看,杰拉德应该之前就被⾥族⽼⼤抓住过,杰拉德⽋⽼⼤⼀个头⽪。
-----------------------接下来是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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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要从⽪货贸易说起,影⽚开头交代的⽪货⽣意正是格拉斯他们赖以⽣存的职业,也是北美长达数个世纪的暴利产业。
说起欧美的⽑⽪贸易,可以追溯到11世纪。那时候貂⽪受到上流社会的追捧,西北欧的⼀个教⼠认为,
“不论对错,我们把得到⼀件貂⽪袍⼦等同于⾄⾼幸福。”从神学的⾓度阐释了物质的满⾜可以带来精神的富⾜。到了14世纪的时候,英王爱德华三世颁布了⼀项法令,规定只有王室成员、贵族和领取100英镑以上薪俸的教会⼈⼠才可以穿着珍贵⽑⽪。因此在那时候貂⽪便是⾝份和财富的象征,⽐如15世纪的时候,⼀件长款的貂⽪袍⼦要价值33先令零4便⼠,⼀件短款的也要26先令,这在当时可是⼀笔巨款 ,⼤概相当于05年的140多英镑。
到了16世纪的时候,时尚圈的风向变了,海狸⽑⽪制作的毡帽成为欧洲上流社会追逐的新宠。在中世纪,⼈们根据帽⼦的⾼低来显⽰社会地位的尊卑,⽽且在⾬伞发明以前,由于海狸⽑具有离⽔即⼲的特性,⽤这种⽑⽪压制⽽成的毡帽不仅不易变形,⽽且防⽔性好,可以充当⾬具。拥有⼀件上好的海狸⽪制品就是⼀名男⼈或⼥⼈的上流社会地位的证明。
(海狸的图⽚)
与此同时,从美洲回来的航海家虽然没有带回来黄⾦,却带来了新⼤陆有许多海狸的消息。因为海狸⽪⾮常名贵,欧洲的海狸基本都被捕杀光了,⾯对市场上与⽇俱增的需求,法国的商⼈和政治家发现了商机,决定在美洲开展⽑⽪⽣意。(其实英国⼈和俄国⼈在北美西海岸做的海獭⽑⽪⽣意更赚钱,不过英国的哈德逊湾公司和西北公司基本垄断了这个产业,外⼈喝不着汤,补⼀张超级萌的海獭图⽚)
(听说你要剥爸爸的⽪?海獭)
⽑⽪⽣意的流程很简单,商⼈携带⼀些⾦属器具、必需品给北美的印第安⼈,然后从他们那⾥换来海狸⽪,然后在拿到欧洲市场加⼯售卖,利润通常⾼达1800%。雄才⼤略的亨利四世洞察到了在北美殖民的先机,但是由于拿不出那么多的殖民经费,他便采取授予贸易垄断权的⽅式⿎励商⼈到北美进⾏殖民扩张。著名的“新法兰西之⽗”塞缪尔·尚普兰就是依靠皇室授予的贸易垄断权在现在加拿⼤境内的魁北克建⽴了新法兰西殖民地。
开展⽑⽪贸易离不开印第安⼈的合作,因此尚普兰就开始和印第安⼈搞好关系,他先和当地的三个部族结盟,然后帮助他们的盟友攻击敌⼈,得到了当地印第安⼈的信任。同时他还派遣⽩⼈青年到印第安部落⾥⽣活,学习印第安⼈的风俗。但是光这样还是不⾜以完全地获得对⽅信任,于是尚普兰就⽤了⼀个中国汉代最常⽤的⼿段——联姻。尚普兰⿎励双⽅互相通婚,⽩⼈青年迎娶印第安少⼥,⽽且还要在每个交好的部族⾥都娶⾄少⼀个,⽽且奇特的是,每个迎娶印第安少⼥的⽩⼈青年不但没有把妻⼦的印第安风俗改变,反⽽习惯了印第安风俗。电影⾥有⼀个画⾯,救了⼩李⼦的波尼族男⼦被法国⼈吊死的时候,胸前挂着⼀个⽊牌,法语书写『我们都是野蛮⼈』。这句话并不是嘲讽印第安⼈,⽽是殖民地的法国⼈的⼼⾥表现,这句话有着超出电影剧情的历史意义,即“当这些印第安⼈不能变成法国⼈的时候,法国⼈就变成了野蛮⼈。”
(⽩⼈与印第安⼈友好相处)
⽆论如何,法国⼈得到了印第安⼈的信任,⽑⽪贸易开始了,⼤量的⽑⽪收购站建⽴了起来。⽩⼈作
为商⼈,印第安男⼈作为猎⼈,双⽅开展合作,⽽印第安⼥⼈则可以在⽑⽪交易中充当翻译和中间⼈,并成为⽑⽪站⾥的免费劳动⼒。电影中,猎⼈们驻扎的Fort Kiowa(基奥⽡要塞)即是这样的⼀个⽑⽪站,⾥⾯的说着苏族语⾔的印第安⼥⼈就是负责给⽑⽪站的猎⼈们制作打猎时吃的⼲⾁饼的。正是因为在⽑⽪贸易上有着长达⼀百多年的合作关系,才会有了电影中⾥族⽼⼤到法国⼈进⾏交易,⽤从美国⼈⼿⾥抢来的海狸⽪换马的场景。
说完法国那边再说⼀下美国。美国独⽴之后,也想着做⽑⽪⽣意,东部的资源耗尽了之后,他们开始往西⾛。但是最西⾯,落基⼭以西的地区,当时早已被英国的哈德逊湾公司和西北公司垄断,因此他们只能在落基⼭以东的地区与印第安⼈合作。
形成性直到1822年,William Henry Ashley将军(电影中的亨利队长是他的合伙⼈)跳过了印第安⼈,开创了⽩⼈猎⼿直接进⼭捕猎的⼭区集会制度。同年他的落基⼭⽑⽪公司征召了100个猎⼈,⼩李⼦(格拉斯)就是作为向导加⼊其中的。电影的故事发⽣在第⼆年,也就是1823年,由于某种原因(⼤概是落基⼭⽑⽪公司的竞争对⼿为了打击他们跳过印第安⼈来减少成本的这⼀举措),⾥族⼈进攻了在密苏⾥河上游狩猎海狸的猎⼈团,猎⼈们赶紧带着海狸⽪乘船沿着密苏⾥河逃跑。海狸⽪⾮常的轻,电影中也能看出来,三⼗张海狸⽪被扎成⼀捆,猎⼈可以轻松地扛起来。
但在⾥族⼈沿着密苏⾥河追杀的时候,乘船跑显然是不明智的。于是猎⼈们放弃船改⾛陆路,然后格
拉斯就遭到了拍拍熊的攻击,同伴击杀拍拍熊之后,他已经受了重伤。亨利队长也觉得格拉斯快挂了,就悬赏让两个⼈留下来陪格拉斯,等他死后安葬他,这两个⼈就是电影中的菲兹杰拉德和吉姆布⾥杰。就像电影⾥那样,俩⼈抛弃了格拉斯,回到要塞说宣称格拉斯已经死掉了;不过不同的是,历史上格拉斯到了他俩后,前者因为已经⼊伍了,后者因为太年轻,所以格拉斯都原谅了他们俩。
(迷路的⽕(格拉斯)野区遭遇拍拍熊和⼩狗,画⾯太美不敢看)
也有说法是,吉姆布⾥杰没有抛弃格拉斯,这种说法有可能是给布⾥杰洗⽩,毕竟他后来成为了著名的探险家,《⽆耻混蛋》⾥布拉德⽪特扮演的奥尔多就是他的后代;⽽⽪特他们割掉敌⼈头⽪的习惯,也是因为奥尔多有⽤印第安⾎统,采⽤印第安的⼿段。
(《⽆耻混蛋》剧照)
说起来印第安⾎统,格拉斯的⼉⼦霍克,作为⽩⼈和印第安⼈的混⾎,在当时本应是很吃⾹的;因为⽑⽪交易的时候,了解印第安习俗和语⾔,会更容易获得对⽅好感。⽽电影中霍克反⽽因为肤⾊收到菲兹杰拉德的歧视,除了菲兹杰拉德曾经差点被⾥族⽼⼤割掉头⽪,⽽对印第安⼈存在偏见和憎恶之外;还有就是因为落基⼭⽑⽪公司已经跳过印第安⼈实现产销⼀体化⽣产了,因此印第安⼈已经没有那么⾼的价值了。不过,历史上格拉斯并没有这么个⼉⼦。
最后补充⼀张格拉斯回到要塞的⾏程图,来⾃Wiki。
左边的位置是遭遇拍拍熊伏击的地⽅,然后他没有⾛⽔路,⽽是⾛陆路回到要塞的。
-----------------------接下来是菲兹杰拉德为什么往德州跑-------------------
从电影⾥我们知道,菲兹杰拉德拿到三百美⾦之后想⼀路往南去德克萨斯,在那边买⼀⼤块⼟地。为什么要往德克萨斯跑呢?
(美国疆域变更图 菲兹杰拉德从美国的怀俄明州跑到墨西哥的德克萨斯 孔明居⼠翻译)
因为那时候的德克萨斯虽然属于墨西哥,但是住在这⾥的西班⽛殖民者很少,可以⽤地⼴⼈稀来形容。⽽且德克萨斯西南部是⼀⽚⼤沙漠,居住在那⾥的印第安⼈对当地殖民者的威胁与⽇俱增。尽管墨西哥政府出台了各种优惠与⼟地补偿协议的政策,但还是⼏乎没⼈愿意去德克萨斯定居。为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9:48: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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