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处理规定

教学事故处理程序(兼职教师版)
◆ 教学事故的认定的原则:
教学事故是指由于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教学后勤保障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教学和教学后勤保障各环节中因工作失职或违反学院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而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或影响教学环节的实施和教学质量,或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均应确定为教学事故。
◆ 教学事故等级界定:
教学事故按事故发生的情节轻重分为重大(Ⅰ级)教学事故、较大(Ⅱ级)教学事故和一般(Ⅲ级)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的方式作好登记,《教学事故记录表》中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
◆ 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
1、异常情况发生后,发现人(举报人)向教务部说明情况并填写《教学违规事件处理记录表》的相关栏;教务部核实后应要求相关责任人书面说明情况,由责任人所在部门查实并填写《教学事故记录表》的相关栏;教务部负责人确认后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2、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据《闽江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集体研究后对教学事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教学违规事件处理记录表》上填写认定意见。教学指导委员会将认定后的《教学违规事件处理记录表》交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核定。
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部应在教学事故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教学事故的初步认定工作。
3、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在《教学违规事件处理记录表》作出核定意见。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对教学事故的处理决定。
◆ 教学事故的处理:
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出现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与处理程序与院内教师相同,相应的处罚标准为:重大(Ⅰ级)教学事故:认定后当即予以解聘。
较大(Ⅱ级)教学事故:认定后书面告诫并扣发其本人周课时数两倍的课酬。
一般(Ⅲ级)教学事故:认定后口头告诫并扣发其本人周课时数的课酬。
轻微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认定后口头告诫。
◆ 教学事故的申诉:
若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教学事故记录表》及处理意见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提出申诉,学院党政联席会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
教学过程(含实训实验、作业布置、辅导答疑等)事故
类型 事                    故 级别条目
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上课5分钟以内(含5分钟)迟到,提前5分钟以内(含5分钟)下课。
Ⅲ    2 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除以Ⅱ级(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外,还以旷课论。
Ⅱ    2 非不可避免原因无故旷课。 Ⅱ    3 上课时教师擅离课堂外出办理其它事情,严重影响教学。 Ⅱ 7 一学期内旷课达4学时及以上。 Ⅰ    3 未经教务部批准自行调课或委托他人代课2节以内(含2节)以及
自行变更授课时间、地点。 Ⅲ    3 未报经教务处批准,自行调课或请人代课2节以上。 Ⅱ    4 上课时手机或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发出声音讯号或利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接听、或者发信息。
Ⅲ    5 教师穿背心、拖鞋等有失教师身份的着装上课;体育教师不按规定穿运动服上课。
Ⅲ    6 教 学 秩 序 教师酒醉后上课。 Ⅱ    6 课前未作充分准备,无授课计划,上课无教案,而导致课堂上出现混乱或教学内容一学期内出现2次明显错误并且未能及时改正。
Ⅲ    4 未经教研室负责人同意,随意更改授课计划、增减课时使授课进度提前或脱后超过8个学时。 Ⅲ  7 未经批准,教师不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造成不良后果。 Ⅱ    5
教 学 组 织 未经批准,教师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内容1/4以上。 Ⅰ    4 实验课准备不充分,影响了上课;在实验中不按规程操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实验结束后,不及时整理,影响下一轮实验课的进行。
Ⅲ 8 教师不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致使学生实验、实训、实习达不到教学的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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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16 实训 实验 指导实训项目不与学生沟通,并放任自流,导致实训项目无法按计划完成。
Ⅰ    5 未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要求布置和收缴书面与操作案例作业;对已布置作业未批改或解答。 Ⅲ 9 作业答疑 学生对教学大纲定义的知识点提出疑问,任课教师不予解答。 Ⅲ 12 不让同行教师、教学工作指导小组成员、教务部安排的其他人员听课。 Ⅲ 10 教师在课堂上强行或变相向学生推销图书或其他商品。 Ⅲ 11 在教学、实验、实训以及教学管理等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的言论,或散布民族分裂、封建迷信以及淫秽等其他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言论,或进行传销、推销等营利活动,造成了恶劣影响。
Ⅰ    1 其他 对学生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进行体罚。 Ⅰ    2
考试与成绩管理事故
类型 事                    故 级别条目
正常开考后5分钟内(含5分钟)监考人员迟到。  Ⅲ 14 未经批准,擅自提前、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5分钟以内(含5分钟)。 Ⅲ 15 监考人员开考5分钟后迟到,擅自提前、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5分钟以上。
Ⅱ 9 监考教师无故弃场 Ⅰ 12 在考试安排中漏排班级、考试课程,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 Ⅰ 17 在监考过程中有闲聊、看书报、随意外出等行为,未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对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视而不见,进行庇护或说情或在考试过程中给个别学生的解题做暗示者。
Ⅲ 16 对学生监考不严而出现集体舞弊。 Ⅱ 10 考务秩序 暗示、鼓励学生考试作弊; Ⅰ 11 未按规定时间交试题及其标准答案(一周内)。 Ⅲ 13 未按规定时间交试题(超过一周),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Ⅱ 8 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基本要求。 Ⅱ 15 试卷印刷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试卷份数出现差错,推迟开考5分钟以内;试卷丢失,但尚能弥补。试卷分装有差错,差错在总份数的1%以内。
Ⅲ 26 试题内容出现严重错误,造成多个考场无法按时进行考试。 Ⅱ 11 试题在印刷、存放等过程中因保管不善而泄题。 Ⅱ 12 试卷分装有差错,差错在总份数的1%(含1%)以上。 Ⅱ 13 丢失成批学生考试试卷 Ⅱ 23 丢失试卷,造成严重后果。 Ⅰ 13 在考试试卷命题、保管、印刷、运送过程中有意泄露考查、考试内容; Ⅰ 11 教学管理人员在考试试卷命题、保管、印刷、运送过程中有意泄密。 Ⅰ 14 试卷管理 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给外人使用电脑,并造成试题泄漏。 Ⅰ 21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成绩(考试后三天内)。 Ⅲ 13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成绩(超过三天),致使影响成绩发放和登录。 Ⅱ 8 试卷评分不认真(错改、漏改试题或算错卷面分数),每30份考卷出现误差达2份。
Ⅲ 17 未按评分标准定成绩,或成绩报出后又随意更改成绩。 Ⅱ 14 教师对学生实验、实训和实验过程不认真考核,不批阅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报告,随意给定实验、实训和实习成绩。
Ⅱ 17 学生考试结果未按规定妥善保存三年。 Ⅲ 27 不按时登录考试成绩;漏登、错登考试成绩,影响正常学籍处理。 Ⅲ 22
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考试成绩登录差错50人次以上。 Ⅰ 16 丢失个别学生考试成绩; Ⅲ 23 丢失成批学生考试成绩。 Ⅱ 23 丢失学科成绩,造成严重后果。 Ⅰ 13 教学管理部门丢失原始成绩。 Ⅰ 15 收受学生礼品,随意改动学生考试成绩或伪造成绩。 Ⅰ 11 成绩
管理 教学管理人员私自修改学生成绩 Ⅰ 14
教学与教务管理事故
类型 事                    故 级别条目
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教学资料达一周以上。 Ⅲ    1 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教学资料达三周以上。 Ⅱ    1 教学资料 教学执行计划确定后,主管部门未及时向任课教师下发教学任务书。 Ⅲ 18 由于安排不当或通知错误等原因影响正常上课或考试。 Ⅲ 21 教师已事先请假,而受理者未及时通知学生。 Ⅲ 24 因课表、考试日程表、监考通知单未及时通知到教师、学生、监考人员,导致停课或延误考试。
Ⅱ 19 因教学管理人员安排不当而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教师未到岗上课现象,并未能在接报15分钟内及时处理。
让子弹飞 配乐Ⅱ 22 日常教学调度 全院性教学调度通知不及时或安排不当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Ⅱ 21 教研室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教材订购计划或工作不认真造成错订、漏订教
材;教材主管部门因工作不认真造成错订、漏订教材以及发放教材不及时,造成开课2周后仍有部分课程无教材。教师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计划定购的教材。 Ⅲ 28 教材主管部门因工作失误,至开学第三周,仍有课程教材缺书。 Ⅱ 26 由于工作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开课后既无教材又无补救措施。 Ⅰ 9 教材征订 因报订计划或管理失误,导致错购教材而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 Ⅰ 19 拖延汇报(隐瞒不报)教学事故。 Ⅲ 29 事故处理 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所发生的重大教学事故故意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
Ⅱ 30 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自己不在场的情况下把电脑给外人使用。 Ⅱ 29 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给外人使用电脑,并造成试题泄漏或管理文件丢失。Ⅰ 21 教师或工作人员自己不在场的情况下,把办公室钥匙给外人使用,并造成严重后果。 Ⅰ 20 对教学组织管理工作不负责,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现象。 Ⅰ 7 教学管理 在教学过程中因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工作失误而致使学生受到了严重伤害或公共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
Ⅰ10 因过失出具与事实不符合的学历、学籍、成绩等证书、证明;因过失错发认证证书、毕业证书等。
Ⅲ 23 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学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Ⅱ 25 因审查不认真,错发学生认证证书和毕业证书;出具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Ⅱ 28 故意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Ⅰ    6 教学管理人员私自变更学生学籍 Ⅰ 14 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学籍处理差错50人次以上。 Ⅰ 16 学籍管理 有意错发学生认证证书或毕业证书。  Ⅰ 18
教学条件保障事故
类型 事                    故 级别条目设备管理人员在开学前对教学设施未作认真检修而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Ⅲ 19 未按时打开教室,推迟上课或开考时间5分钟以内;教室内仪器设备损坏后1个工作日内未报修;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管理人员不及时报
修(超过一个工作日),或维修人员不及时修理,影响教学正常进行。课
后未及时按使用程序关掉教室内仪器设备达1小时以上。
Ⅲ 20
教学楼上课铃或下课铃不响;响铃时间正负误差超过3分钟;在上课时间内,教学区铃声或广播乱响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Ⅲ 25 实验中因教师或管理人员不认真或管理、使用、指导不当造成实验仪器设备严重损坏,影响正常教学并造成经济损失1000~5000元。
张量分析Ⅱ 18 值班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影响正常上课或考试10分钟以上。 Ⅱ 20 经批准应维修的教学设施,超过一周不办理而影响了教学。 Ⅱ 24
农村妇女肥大
由于工作失误或协调不畅,造成教学设施故障,使上课或实验、实训中断。 Ⅱ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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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因人为原因造成停电,导致中断上课、实验、实训等教学活动达100人以上,而主管部门未能及时请人修理,严重影响教学进程。
Ⅰ 8
其他事故类型
类型 事                    故 级别条目一学期出现3次Ⅲ级教学事故 Ⅱ 31 一学期出现两次Ⅱ级教学事故。 Ⅰ 23 其他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Ⅰ 22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6:34: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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