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口腔医学会简介

中华口腔医学会
中华口腔医学会(Chinese Stomatological Association,缩写CSA)是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众团体,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是政府联系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发展我国口腔医学科学的社会力量。学会成立于1996年11月7日,她的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中华医学会口腔科学会。
简介
学会成立以来,全国各省市的口腔分会亦争取从省、直辖市医学会中独立出来,成立省、直辖市口腔医学会。省市口腔医学会一成立即成为中华口腔医学会的团体会员,除对学会有业务指导关系外,尚的对团体会员的领导作用。
现省直辖市团体会员有(按地域)北京市口腔医学会、天津市口腔医学会、辽宁省口腔医学会、黑龙江省口腔医学会以、河北省口腔医学会、安徽省口腔医学会、浙江省口腔医学会、福建省口腔医学会、广东省口腔医学会、海南省口腔医学会、湖北省口腔医学会、广西自治区口腔医学会、云南省口腔医学会、上海市口腔医学会、山西省口腔医学会、四川省口腔医学会、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学会、陕西省口腔医学会、江西省口腔医学会、吉林省口腔医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口腔医学会、青海省口腔医学会。
学会成立以来注重专业学科的发展,积极稳妥地组建专科专业委员会(即专科学会),成立了口腔修复学专业委员会、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委员会、口腔正畸专业委员会、牙体牙髓病学专业委员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委员会、口腔种植专业委员会、口腔材料专业委员会、口腔病理专业委员会、儿童口腔医学专业委员会、牙周病学专业委员会、颞下颌关节病及合学专业委员会、口腔粘膜病专业委员会、口腔修复工艺学专业委员会、老年口腔医学专业委员会、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口腔颌面放射专业委员会、口腔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口腔麻醉学专业委员会、口腔医学计算机专业委员会、中西医结合专业委员会、全科口腔医学专业委员会、口腔生物医学专业委员会,此外还有正颌外科学组、唇腭裂学组、颌面创伤学组、口腔颌面肿瘤学组、口腔颌面脉管瘤学组、涎腺疾病学组,以及民营口腔医疗分会。
学会成立以来致力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先后加入了“国际牙科联盟(FDI)”、“国际牙科研究会(IADR)”及“国际牙医师院(ICD)”,发展了IADR及ICD会员,成立了IADR中国分部。学会成立后派团参加了国际牙科联盟大会,和IADR年会;每年举办国际会议3-4次,每年召开全国性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10-15次。另外还举办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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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口腔医学会在发展对外关系和我国口腔医学科学的同时,重视口腔医疗设备材料的引进与发展,与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合作主办了多届北京“中国国际口腔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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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口腔医学会在业务主管部门卫生部、登记管理部门民政部的领导与指导下,在理事会直接领导下,在全国口腔科技工作者的支持下,在新的世纪里将为我国的口腔医学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会的宗旨
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团结广大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促进我国口腔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口腔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口腔医学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为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服务。
会员代表大会
学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由此选举产生理事会,在闭会期间理事会行使职权。理事会推选出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学会领导职能。
理事会
下设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编辑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中青年医师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工作范围内的计划,反映相关的意见,供理事会审议批准。
秘书处
学会机关设立秘书处、学会办公室、学术部、国际交流部、继续教育部、科技研究部、信息部、会员工作部、财务部。贯彻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秘书长办公会议决议及交办的任务,完成学会的日常工作。
发展历史
1951年1月,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批准成立中华医学会口腔科学会。同年8月,口腔科学会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推举朱希涛为主任委员。
1963年10月14-22日在成都举行第一次大会,到会正式代表200余人,会议期间选举出第二届委员会,朱希涛为主任委员,柳步青、郑麟蕃为副主任委员。
1984年5月22-27日在南京召开第二次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320人。学会进行换届改选,推选出33名委员,产生9名常委,主任委员为朱希涛,副主任委员为柳步青、王大章,常委戚道一兼任秘书。
1988年10月25-28日在贵阳举行第三次大会,出席会议的正式和列席代表共550人。委员增加到38人,选出常委11人。郑麟蕃任主任委员,徐君伍、王大章、邱蔚六为副主任委员,常委戚道一仍兼任秘书。名誉主任委员朱希涛,名誉顾问柳步青、张锡泽、王巧璋。
1992年5月6-8日在北京召开第四次大会。会议正式代表552人。第五届委员会共有委员41人,从中选举产生11名常委,主任委员为张震康,副主任委员为徐君伍、王大章和邱蔚六,秘书由常委戚道一兼任。郑麟蕃为名誉主任委员,张仁德为名誉顾问。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口腔医学也得到迅速发展,一些领域已步入国际先进行列,一些专业已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被国际组织和同行承认。学科的发展,国际交往的需要,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经卫生部、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中华口腔医学会成立。1996年11月16-18日在北京召开中华口腔医学会成立大会,出席会议正式代表520人,特邀代表60人。经民主选举,选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由75人组成,常务理事21人,会长张震康,副会长邱蔚六、樊明文、颜景芳、王大章、吕
春堂。
2001年10月26-29日在武汉召开中华口腔医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627人,特邀代表及学术会议代表87人。大会选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会由122人组成(理事107名,中青年理事15名),常务理事31人,会长张震康,副会长邱蔚六、樊明文、王大章、颜景芳、栾文民、马轩祥。
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团体名称为中华口腔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Chinese Stomatolog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CSA。
第二条本会是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依法登记的法人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
是发展我国口腔医学科学的社会力量。它的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中华医学会口腔科学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团结广大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促进我国口腔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口腔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
口腔医学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为会员和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提高我国人民的口腔健康水平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卫生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科教兴国、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科研重点和卫生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在学术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优良学风,发扬学术民主,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医疗、预防相结合,加强中西医结合的研究。提倡“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社会主义医学道德,发扬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
第五条本会会址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口腔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讨,加强学科间和相关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
二、编辑出版口腔医学综合性和专科性医学学术期刊、口腔医学科学普及读物及口腔医学信息资料;
建立口腔医学专业网站,为会员、专业人员及大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普及口腔医学卫生知识,提高广大众的口腔卫生知识水平及自我保健意识。
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鼓励、组织会员和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及开业口腔医师努力学习和不断更新科学知识与技能,提高其业务水平。
五、开展有关口腔专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起草制定有关口腔保健用品功效标准;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认证资格后开展批准范围内的有关认证活动。
七、加强同口腔医学(牙医学)学术团体和口腔医学(牙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合作,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八、开发和推广口腔医学科学技术成果、新技术、新产品,并为其提供咨询和服务;举办口腔医疗设备及材料展览,构建企业与专业人员交流的平台。
网络交友九、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培养、发现和推荐人才,评选和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学普及作品,表彰、奖励在科技与学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及学会工作者。
十一、依法维护会员和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权利,向党和政府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为本会会员。本会设会员、专科会员、资深会员、通讯会员、名誉会员及团体会员。
第八条各类会员条件
一、会员
1.获得口腔医学专业执业医师、助理编辑、助教、实习研究员、技师、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者。
2.从事与口腔医学有关学科的工作,具备上述条件者。
3.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与口腔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有关机构的科技人员并符合第1项者。
4.其他科学技术学会、协会或研究会的会员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为本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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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科会员
本会会员中,凡经过专科培训取得主治医师(或相应)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连续5年以上者;或取得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或相应技术职务者可申请为本会专科会员。
三、资深会员
本会会员中,取得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或相当职称,学术上造诣深、德高望重,在本学科发展中起带头作用,或在本学科领域中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热心支持学会工作,履行资深会员义务者,可为本会资深会员。
四、通讯会员
凡国外从事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符合会员条件,并对我国友好,愿意与本会联系交往者,可申请为本会通讯会员。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7:45: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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