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体系作业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模板支撑体系作业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一、按规定对搭设模板支撑体系的材料、构配件进行现场检验,扣件抽样复试。
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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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③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规范要求;
④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②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规定。迪布韦克
3、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②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③扣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相关规定。
4、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CB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是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5、可调托撑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②应有质量检验报告,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应符合规定;
③可托撑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变形不应大于1mm;
④严禁使用有裂缝的支托板、螺母。
二、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和使用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1、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顺序拼装。木杆、钢管门架等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2、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充足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程可釆用彼、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3、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髙度超过8m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晚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4、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5、现浇钢筋玲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6、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載的承载能力,否则应加设支撑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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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垫板;
③当釆用悬臂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设计构造要求。
7、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可釆用木立柱支模。
8、模板应具有充足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承受新浇砕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9、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三、玲浇筑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并指定专人对模板支撑体系进行监测。
1、砕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浇筑高度如超过3m时必须釆取措施,用串桶或溜管等。
2、浇筑後时应分段分层连续进行,浇筑层高度应根据股供应能力,一次浇筑方量,砕初凝时间,结构特点、钢筋疏密综合考虑决定,一般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3、浇筑砕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砕初凝之前,将次层彼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用水泥品种、气温及彼凝结条件确定,一般超过2h应按施工缝处理。(当砕凝结时间小于2h时,则理应执行砕的初凝时间)浇筑後时应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和插筋等有无移动、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应在己浇筑的役初凝前休整完好。
四、模板支撑体系的拆除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五章一簿
1、模板的拆除措施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拆除模板的时间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玲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冬期施工的拆模,应符合专门规定。
2、当彼未达到规定强度或已达到设计规定强度,需提前拆模或承受部分超设计荷载时,必须经过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其强度能充足承受此荷载后,方可拆除。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釆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3、在提前拆除互相搭连并涉及其他后拆模板的支撑时,应补设临时支撑。拆模时,应逐块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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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8天内新增318例4、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5、已拆除了模板的结构,应在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值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
6、若在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需在结构上加置施工荷载时,应另行核算,强度不足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5:31: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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