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7.18
【字 号】阿行办发〔2020〕39号
千代富士方泰胶辊有限公司【施行日期】2020.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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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徐重阳
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阿行办发〔2020〕39号
  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文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行署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7月18日
 
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切实以产业数字化、政务数字化等数字化融合为抓手,打造以智慧旅游为引领的数字经济,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融合带动,加快建设以5G和下一代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全面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阿勒泰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应用,以智慧旅游带动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促进数字技术与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政务系统数字化应用,强化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设完善政务大数据平台,提高政府系统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行动目标
  到2022年,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各领域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水平显著提升,5G通信基础设施覆盖地区所有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交通干线、旅游景点,智慧旅游等重点产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基本实现,数字农业、两化融合、互联网+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和社会治理数字化能力显著提升。全地区数字经济总量达到150亿元以上,占GDP的比重超过30%,其中:数字产业化超过10亿元、产业数字化超过140亿,智慧旅游收入超过100亿元,占旅游业收入60%以上,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进一步凸显。
  三、主要任务
  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三个方面,实施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旅游提升引领等7项行动和32项重点任务,推进数字技术与地区社会经济融合发展。
  (一)实施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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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抓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遇,优化政策环境,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提升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与服务能力。
  1.抢抓新基建机遇,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网络。加强与电信运营商的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城镇、机场、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宾馆饭店、主要乡村旅游点及重点旅游线路5G/4G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宽带阿勒泰建设,加快城乡光纤网络覆盖,提升光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开展宽带网络接入速率千兆示范。加快建设覆盖旅游集散中心、重点景区、特旅游村镇、特旅游购物区、机场、换乘车站等重点旅游场所的免费WIFI无线网络环境。加快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设与应用,为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提供良好的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阿勒泰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阿勒泰分公司、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
  2.优化政策环境,大力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条例》,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重要
议事内容,在对各类规划审批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提前预留位置和光纤、市电接入通道,为电信运营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通信管理等部门,加快推进喀纳斯景区边境站中俄跨境光缆建设,完善数字丝绸之路西向通道。支持电信运营商充分利用地区丰富的水电、风电、土地资源,建设绿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通信管理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阿勒泰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阿勒泰分公司、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
  3.持续推进提速降费,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支持电信运营商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充分释放提速降费的改革红利,支持数字经济发展。鼓励电信运营商为智慧旅游制定更为优惠的宽带资费套餐,降低智慧旅游平台、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宽带接入费,为旅行社、饭店(酒店)、民宿、农家乐、餐饮企业、旅游商品销售企业上网提供优惠资费,支撑“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全产业链的数字化。支持电信运营商和景区(景点)积极探索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发展利益共享的新模式,助力
数字化、智慧化景区建设。(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委宣传部,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阿勒泰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阿勒泰分公司、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
  (二)实施智慧旅游提升引领行动
  以数字技术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为重点,形成以数字技术支撑和服务于旅游产业的新型智慧旅游,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带动其他产业的数字化融合发展。
  4.进一步完善阿勒泰智慧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完善阿勒泰智慧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智慧旅游平台”)功能,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北斗+GPS导航、定位、WIFI定位、地标定位以及图象识别定位等多种模式,向游客提供实时精准交通状况信息。完善智慧导游服务功能,汇集阿勒泰全域景区、酒店、餐馆、娱乐、车站等信息,及时准确向游客提供景区(景点)、酒店(饭店)、行程票价等旅游消费信息。完善智慧导览服务功能,充分运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虚拟现实、增强虚拟现实等人工智能方面技术,通过手机、平板、AR/VR头盔等智能终端,向游客提供语音、
文字、图片、视频等智慧化导游服务。完善智慧营销功能,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挖掘、智能规划旅游热点和游客兴趣点。加强与知名电商和短视频平台的合作,利用更为便捷的网络购物和新媒体传播特性,吸引游客参与旅游传播和营销。加强与国内各大旅游服务平台对接合作,积极分销阿勒泰全域旅游景点门票和各类旅游产品。全面整合现有喀纳斯智旅、泰旅集团爬犁子网等智慧旅游资源,依托喀纳斯、可可托海、白沙湖等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汇聚阿勒泰及周边区域景区、酒店、餐厅等业态资源,开展景区门票、酒店民宿、旅游租车、特农产品网上营销。(牵头单位: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新疆阿尔泰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
  5.畅通全域旅游大数据交换与共享。提高智慧旅游平台对全域、全景游客信息采集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度,加强智慧旅游平台与阿勒泰地区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整合共享相关资源,促进旅游业数据的交换与共享。推动智慧旅游平台与携程、360旅游、去哪儿、京东、淘宝、拼多多等知名电商平台合作,采取互换、购买等多种形式,获取更全面的游客数据。加强与自治区和各地州市智慧旅游平台的合作,交换共享来疆游客数据。(牵头单位: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中国电信阿勒泰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阿勒泰分公司、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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