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经营罪

论非法经营罪
排队论的应用学数学损伤大脑[摘要]非法经营罪是现行刑法新设的一个罪名,其主要内容是从己废止的投机倒把罪中分解出来的。本文以该罪为研究对象,在总结、参考学界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理论与实践,对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作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名;客体 ;客观方面
一.非法经营罪的定义
    由于现行《刑法》对非法经营罪是采取列举式的方法规定其犯罪行为的,以致刑法理论界给非法经营罪所下的定义各不相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赵秉志.新刑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2、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周振想.中国新刑法释论语罪案(下册).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3、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肖扬.中国新刑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笔者认为,应对非法经营罪作出如下定义: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经营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倒卖行为。这一定义基本克服了上述各种定义的缺陷,能够比较准确地揭示非法经营罪的内涵,并具有相当的简洁性。
中日问题    二、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
    刑法理论界对本罪客体的讨论同样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主要有单一客体说双重客体说事件日志两大类。单一客体说最主要的观点为:1市场经济秩序说,该说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由国家市场管理法规所确立的正常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吴大华,谢玉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实务全书.北京:红旗出版社,1997.]2市场管理秩序说。这种学说又有两种不同的表述:(1)将市场管理秩序界定为国家通过对市场进行依法管理所形成的稳定、协调、有序的市场运行状态分子筛; [赵秉志主编.新刑法教程中国才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2)将市场管理秩序界定为国家对市场进行管理而形成的稳定有序的经济状态[周道莺、单长宗、张泅汉.刑法修改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双重客体说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对经营活动的管理制度[严军兴、肖胜喜.新刑法释义.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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