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29
中国传媒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字 号】黑政规〔2021〕18号
【施行日期】2021.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孔刚玉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黑政规〔2021〕1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应力  2021年12月29日
谷牧之女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施生态强省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和形势
  (一)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底和质量成更加鲜明。
  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从源头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十三五”期间,累计退出钢铁产能675万吨、煤炭产能4348万吨,淘汰改造煤电机组1866.9万千瓦时,淘汰“新五小”落后产能4010.3万吨。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形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1262万千瓦,清洁取暖率超过50%,实施“气化龙江”战略,2020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47亿立方米,年均增长5.6%。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公转铁”力度持续加大。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碳排放强度累计降低20.5%。环保绿产业逐步壮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原生态五大保卫战和13场标志性战役,污染防治攻坚战13项总体目标144项具体任务全部完成,连续两年成效考核位列优秀序列。“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13项约束性指标目标全部超额完成。全省环境
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2.9%,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较2015年下降31.3%。水环境质量62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4.2%,全面消除国考断面劣V类水体。土壤环境质量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2%、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7.5%、11.9%、16.2%和14.6%。
  生态保护和修复扎实推进。开展“绿盾”行动,整治完成自然保护区四类重点问题319个。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高质量推进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国家重大工程,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47.23%,湿地保有量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5%,哈尔滨市获评首批“国际湿地城市”,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不断提高,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稀有濒危物种保护率均达到95%以上。虎林市、黑河市爱辉区、漠河市、建三江管理局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和表彰。
  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显著,116项整改任务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人民众反响强烈的环境民生问题得到彻底治理。有
效应对3· 28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实现超标污水不进松花江的应急目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良好成效,2.9万吨医疗废物全部实现闭环安全处置,632个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污水全部有效处理。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实施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意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初步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省市县全覆盖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颁布7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52项。强化河湖长制,推动实施田长制,推行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行政机构改革、监测垂直管理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生态环境系统得到有效整合,环境监管、执法、应急、风险预警、科研等各项能力大幅提升。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更加严明。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成立了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构12个。建立了省级领导联系推动、省直部门督查指导、市地主体推动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和专项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生
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了责任考评制度,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全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全面形成。四神瓦当
  (二)存在的问题。
  “十四五”时期,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与建设美丽龙江要求相比,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生态环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作为老工业基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没有得到缓解,污染排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绿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
刘光基  地域特环境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黑龙江省作为粮食生产大省和黑土地资源大省,承担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政治责任,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农业废弃物的增加,有待优化的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及传统粗放型农业生产方式等因素,将给大气、水、土壤环境和黑土地保护带来严重压力。同时,我省位于北纬45度高寒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
带来的冬季燃煤污染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等问题也将对环境质量产生持续影响。边境省份中俄界江界河环境风险高。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美丽龙江总体目标还有差距。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采暖期重污染天气多发,哈尔滨市、绥化市空气质量尚未达标。松花江流域水质改善难度增大,优良水体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黑臭水体尚未长治久清。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风险管控压力大。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污水垃圾等问题仍然存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仍是突出短板,运行水平总体不高,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与信息化建设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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