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的目标模式与推进策略_张芃

2012年第8期(总第391期)
No.8,2012
General,No.
391
EDUCATIONAL RESEARCH
高考改革的目标模式与推进策略*
张芃
[摘要]高校招生和人的发展的现实需要与现行高考“大一统”之间存在的巨大反差,是当前高考存在的最大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高考改革的目标模式为建立统一的综合测试平台,按高校专业大类设定科目组合,统一测试与自主测试相结合选拔特殊人才,高职院校招生采用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加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测试,确立综合评价的原则,形成多元录取机制。此目标模式可以优化人才选拔功能,使高校拥有更多的招生自主权;提高高考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吻合度,对实施素质教育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提供高考的个性选择空间,为学生个性化发展创造条件;理顺共性考查与个性考查的关系,兼顾统一性与多样性。高考改革目标模式的推进策略为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试点,逐步扩大自主招生的范围和规模;把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作为大步推进高考改革的突破口;加强普通本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研究和探索;逐步增加招生考试通道,推进“综合测试平台”建设;明确改革方向,形成高考改革的合力。
[关键词]高考改革;目标模式;高校招生;测试平台
[作者简介]张芃,北京教育考试院命题一处处长、副研究员(北京100083)
我国高考改革历经三十多年,虽然不断推进,
但其间也有反复。《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目标和原则,由此确立了以多样化为基本特征的高考改革方向。实践中,各省市借新课程实施之机进行的多种模式的改
革探索可以说是多路径、多方向的,既有与《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未来改革目标相一致的,也不乏与之相悖的地方。有的省份连续经历了几次高考改革,最终也未能实证最佳的考试模式。由此反映出人们的普遍困惑:与《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高考改革原则相对应的高考改革的目标模式及其推进策略究竟应该是什么?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以期凝聚共识,使高考改革有一个明确的推进路线。
一、高考改革目标模式建构的背景
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后,出现了学科综合与学科分化两个不同方向的明显特征。一方面,一些高水平综合大学基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对培养学生跨学科领域综合与创新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一些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需要,突出特化专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类型、不同培养目标定位的高校对招收学生的要求出现了明显的差异。高考要满足各类高校的生源要求,就必须根据高校的类型和培养目标进行分类定位。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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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国家一般课题“我国高考改革的主要矛盾、思路与对策研究”(BGA100030)的研究成果之一。
同时,高等教育大众化后,随着招生人数的快速增加,高校面对的生源的差异越来越大。同样是本科院校,在高考使用相同试卷的情况下,学校之间录取分数线可以相差200分之多。如此大的分数差距虽然表面上拉开了学生之间的距离,但这种“一张试卷”的考查无疑是单一尺度,使许多学生在考试中不能充分发挥,不足以反映分数背后学生的个性特长的差异,不能够满足学校专业选拔的需要,因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考试选拔的有效性。从学生未来专业发展和培养需要的角度看,高校招生对学生各个科目的要求并非是同样的,对符合本专业指向性的科目要求可以很高,对有的科目的要求则可以低一些。因此,为择优选拔有专业特长的学生,高考应在考试科目的要求上体现出针对性和差异性,这就需要试卷要有不同的层次水平。
从学生的角度看,每个学生都具有不同的个性,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志向。高校招生要发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潜能充分发展的激励导向作用,让学生多方面展示自己的才能,就需要考试有多种类型的科目组合。同时,为了给学生以充分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还需要在多种类型科目组合的基础上使考试具有层次性,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在与自己的能力水平相匹配的试卷上表现和展示。只有这样,才能结合学生的个性特长量才录取。
高校招生和人的发展的现实需要与现行高考“大一统”之间存在的这种巨大反差,是当前高考存在的最大的矛盾。而现行高考制度之所以备受诟病,究其深层原因,就是学生个性表达的不充分或者说被压抑,以及学生与高校双向选择的路径不畅。未来的高考必然要不断适应社会需要的多样性与个体发展
的差异性,在考试形式与标准上突破几十年来形成的“大一统”模式的束缚,逐步走向多样化。这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的进步。
二、高考改革目标模式的建构
如果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高考改革原则看成一个改革目标,就要有一个实现目标的改革方案。由于现实的高考改革环境、理论研究、观念和技术等因素的制约,这个方案在当前不可能一步到位付诸实施。因此,这样一个方案或曰高考改革模式就成为高考改革的目标模式,其作用是使高考改革朝着正确的目标一步一步地推进,并最终实现改革的目标。这就是本文所谓高考改革目标模式的涵义。
(一)建立统一的综合测试平台
依据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将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学科作为国家开考的高考科目,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统一命题或分省命题。
每一考试科目都可按不同的测试标准设计多种类型、多层次的试卷,以适应高校不同的人才选拔需要,达到有针对性、区别化选拔不同类型人才的目的。在科目组合平衡、协调的前提下,同一科目试卷在内容范围、难度水平以及试卷长度等方面都可以有所不同,形成几个不同层次水平的试卷。例如,数学科目可设计3种水平的试卷:数学1、数学2、数学3,其中数学1突出思维的深刻性和探究性,
侧重研究型、复合型人才选拔的需要;数学2突出综合性和应用性,侧重应用型人才选拔需要;数学3以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重点,主要目的是检测学生进入某专业学习所需的学业基础和能力,而不在于“择优选拔”。事实上,类似于数学3这种定位的测试完全可以通过国家统一学业质量标准的水平测试来实现。
从学科难度分类的角度,可将学业水平考试作为最低难度水平,是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最基础的一类。于是,每个学科都至少可以分为两种难度水平。这就将同一科目不同测试方向和不同水平的测试整合在一个统一的测试平台上,并在测试功能上实现了分工和互补。
不难设想,国家统一开考的可分类比较、分层甄别的择优选拔性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以及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专业能力测试,将整体上构成一个形式统一、类型和层次多样、组合灵活、功能完备的综合测试系统,在保持国家统一考试基本格局的前提下,可为各类型、各层次高校招生录取和有着不同升学需求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考试服务。
(二)按高校专业大类设定科目组合
国家按学校的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对高校进
行分类组合,例如财经类、政法类、工程类、农林类、医学类等,对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的相同专业和相近专业进行大类组合,并相应地规定各类别高校、各专业大类的考试科目组合方式。
近年来,一些综合性大学或其某些专业突破了现有的文理分科下按专业录取的模式,将相近专业整合为若干个招生大类,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例如,有的高校将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五个专业统一按照经济学类招生;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七个专业统一按工商管理类招生。从理论上说,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是在招生录取环节进行的一种基于培养目标细化的专业大类组合,目的是加强专业基础和通识教育。而大类组合的依据,从横向上看是人才类型和社会各行各业所需人才素质共性、发展志向的差异;从纵向上看是对人才培养规格、层次要求的差异。由于现有文献对高校专业大类很少涉及,需要深入研究,但这种大类组合的方式无疑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作为相应的考试类别是一种合乎逻辑的选择。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可按诸如上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若干个专业大类分别设定高考科目组合方式,并对各专业大类中每一科目试卷水平的选择提出原则性要求,使目前高考仅分文理这种过于简单的分类方式,向多样化的、学生和高校有更多选择的方向转变和发展。
在符合国家关于专业大类科目组合方式规定的基础上,各高校可自主决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各科试卷的层次水平。同时,允许办学特鲜明、对生源有特殊要求的高校经过必要的程序单独设定某些招生条件,乃至对考试科目和试卷层次水平进行调整。
国家关于专业大类考试科目组合方式和试卷层次水平选取的整体要求可以保证同类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招生录取标准的相对统一、相对一致并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从而体现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统一测试与自主测试相结合选拔特殊人才
在使用统一测试平台测试成绩的基础上,高水平大学和办学特突出的一般高校经申请可在占全部招生计划20%以内进行自主招生,并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确定自主招生测试成绩的权重。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自主招生测试既可以是面试,也不排除笔试,但这种测试必须是个性化的,应针对学校特办学和人才培养所需而统一测试又难以考查的方面,包括学生兴趣、个性心理品质的突出特点、专业性向和明显高于一般水平的思维能力等。对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录取时可突破专业大类分数线,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提高自主测试成绩的权重。
(四)高职院校招生采用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
高职院校招生,一是根据专业特点,以综合测试平台的学业水平测试层次为主进行科目选择与组合;二是在选择测试平台2~3个科目的同时,由招生学校根据培养要求组织相应的专业加试;三是毕业生职业定位或就业岗位明确的院校可不通过综合测试平台而直接采用实践操作、职业技能认定与必要的基础理论测试相结合等方式,实行完全的自主选拔录取。
(五)加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测试
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可减少使用统一测试平台的科目,选择能够作为专业基础的2~3个科目为统一测试科目,再进行自主专业测试,将专业测试与统一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综合考虑,进行选拔录取。
(六)确立综合评价的原则池州事件
基于选拔和录取需要对学生进行的评价,如果仅仅通过考试手段、仅仅依据考试成绩,突出的只是学生的认知能力及其发展水平,不能评价学生的兴趣爱好等个性中的非智力因素,而对后者使用综合评价更有效、更准确。因此,必须确立通过综合评价录取学生的基本原则和操作程序。高校选拔录取时,应积极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尤其是高水平大学、高职院校和艺术类、体育类院校,更应该认真分析综合评价结果所显示出的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逐步加大考试成绩以外其他录取条件的权重。目前,综合评价受到很大的局限和质疑,一个重要原因是基础教育的评价体系还没有完整地建立起来,在课程改革中只提出了综合评价的目标、原则和大致的方式,还没有规范的操作程式,缺乏诚信和法制保障。这是实行综合评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七)形成多元录取机制
各高校按类别或各专业大类提前一年公布科目组合及相应的试卷层次水平,考生根据自己的志向和学业特长按照学校的要求报考。学生也可以先参加考试,再根据自己的成绩和高校要求向理想的高校提出入学申请,由此实现考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此外,只要学有余力,学生就可以选择更多的考试科往来业务核算
目,以增加报考机会;学业负担较重的学生也可以只参加某一专业大类要求的某几个科目的考试,把自己的报考目标设定在某一类学校。录取时,对学生选择的同一科目不同层次水平的考试,还可以通过技术处理进行等值转换,以解决报名人数与不同类别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均衡的问题。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五种录取模式,即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和破格录取,对每一种模式都规定了录取的基本原则。有了综合测试平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录取模式所需要的测试在这个平台上都可以实现。首先,因为统一测试可以在某一大类上进行成绩的比较,从而实现择优录取。其次,考试科目组合和试卷层次水平关注了学生的发展志向和个性特长,使学生优势能够充分展示发挥,为被理想学校录取提供依据。再次,高校选定的科目组合明确体现了对学生学业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在自主招生的部分,还可以通过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把有特殊才能的学生选拔出来予以录取,从而提高考试效度,增强选拔的科学性。
聚赖氨酸三、高考改革目标模式运行的效能分析
高考改革的目的是全面提升高考的效能,而高考效能的提升主要应体现在生源选拔、对基础教育良好的导向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等方面。本目标模式的一个出发点就是要使高考的这些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大讲堂(一)优化人才选拔功能,使高校拥有更多的招生自主权
“选拔适合在高校不同专业学习的学生是高考的核心功能。”[1]本目标模式体现了这一核心功能,满足了既考查学生的共性素质,又参考学生个性能力两个方面的选拔要求。其运行将直接提升和优化高考的人才甄别选拔功能,促进高校专业发展与学生个性特长的结合,使高校能够按照各自的专业培养目标选拔与专业相适应的人才,从而有利于满足高校多样性的办学需求,为各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提供生源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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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自主招生是《教育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高考改革方向,而自主招生的关键在于高校有权选择和采用与其培养目标、专业设置相匹配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形式,招收适合学校培养目标和办学特的学生。“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庞大,不同学校的办学层次、目标定位不同,决定了考试选拔模式的不同,考试录取方式应该与办学的多层次性、多类型性相适应。”[2]本目标模式使高校选择科目组合、试卷层次水平并最终确定与本校专业类别契合最佳方案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是招生自主权比较充分的体现。
(二)提高高考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吻合度,对实施素质教育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高考不是一次孤立的选拔性考试,它的作用深刻、长期、动态地渗透在高中教育全过程中,与高中课程具有必然的内在联系。高考改革的导向性只有指向促进学生全面而自由发展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方向,才能够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本目标模式的运行将使国家设置的普通高中课程都体现
应有的价值,不仅可以保证学生良好的学业基础,还可以强有力地引导学校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更加关注学生兴趣、特长的养成,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从而为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提供动力,为高中“学科优势特”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和环境保证。
我国的高中教育历来重视对学生基础的培养,而在课程选择性方面则明显不足。高中新课程最鲜明的标志、最突出的变化是它的选择性,在共同必修课程以外分学科设置了大量选修模块,目的是通过这些选修模块的不同组合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为学生终生学习和发展奠定不同的个性化的基础。高中课程分科、分类设置选修课程,对高考改革客观上提出了分类分层考试的要求。由于目前高考仅分为文理两类,考试内容能够涉及的选修模块是有限的,加之高中教学基本上以“覆盖高考”为目标,“考什么教什么”
仍是普遍现象,所以高中新课程的选择性还远未得到有效落实。
目前,实施新课程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主要采取了两种基本设计路径:一是必修模块+省课程计划中确定的推荐选修模块,所有学生都面对一套试题,没有选作题;二是必修模块+若干个选修模块,学生可在这些选修模块中限量选择答题。但这两种高考设计均有明显缺陷,相对于新课程对选择性的要求而言存在较大落差,客观上成为高中新课程在实施中出现结构性窄化的重要原因,高考也因此被指责为制约高中课程多样化、选择性落实的“瓶颈”。本目标模式充分考虑了多样化考试与多样化课程的
对接,可使考试结构与高中课程结构的吻合度得到明显提高。这样,高考对选修课程的落实才会形成一种全面的良好导向,高中课程培养目标才会在高中教学和高考中同时得到充分体现和落实。
(三)提供高考的个性选择空间,为学生个性化发展创造条件
与精英教育阶段从全体考生中选拔少数人的目的不同,“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型后,高考的目的是通过测试,在考生和学校之间建立一种有利于考生和学校长远发展的有效的配置形式,让学生学习最适合的专业,让学校招到最适合的学生”[3]。本目标模式搭建了这样一个平台,可以增加学生对高校和专业的选择权,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不同能力水平学生的需要,向学生提供目前高考所不具备的多种选择的可能,使学生流向更适合其优势发展的领域,进而满足他们对未来的职业发展和人生目标的期待。
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对学生的终生发展,还是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都具有特殊意义。“尊重个性,实行因材施教,是发挥人的创造性、培养创新人才的首要条件。”[4]但在现行考试制度下,高中生从日常学习到参加高考都处于被动地位,即便填报志愿也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通常是在考试分数与“录取线”之间进行权衡、博弈,因而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个人兴趣、专业性向与高校专业出现匹配错位、学非所爱的情况,这对学生发展和高校教学质量的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在本目标模式运行下,多种考试科目组合不仅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明确指向,
也鼓励学生参加各种选修课程的学习,为学生个性特长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学生选择志愿将由一个有着很高风险的关键节点,变为一个尝试和学会选择课程,通过课程的导引逐步发展优势潜能,进而完成高中教育向高等教育和终身学习自然过渡的过程,使学生对人生道路的选择更加自觉。
(四)理顺共性考查与个性考查的关系,兼顾统一性与多样性
考共性还是考个性,是长期以来高考改革争论的焦点。这一矛盾之所以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原因就是“一张试卷”只能考查共性;而充分放权,完全由高校自主进行个性化选拔,国家统一考试的基础则不复存在,从而可能在操作中对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带来困扰,引起社会的疑虑和担忧,政府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监管职能也不能很好地履行。
在本目标模式运行下,考共性与考个性的关系得到了较好的处理,考生与高校之间的双向选择机制能够得以实现。同时,高校招生录取也并非无序的、随意的,而是体现国家统一分类,在多元方向上统一标准,有利于政府宏观管理和社会有效监督,能够保证公平公正的多元录取。这就使高考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得到了合理的兼顾。
四、高考改革目标模式的推进策略
综上所述,本目标模式不失为高考改革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但毋庸讳言,其缺点是在我国现实状
况下的操作性欠佳。当年广西本科和高职分开考试的试点没能推行下去,广东“3+单科”考试也转向了“3+小综合”,虽然并非是对这种模式的否定,但说明高考改革不能脱离社会的接受环境和应有的改革时机,也不能在缺少配套措施的情况下仓促推行。尽管这一目标模式所涵盖的各项改革任务一时还无法在高考中全面实现,但它作为未来十年高考改革的目标,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在坚持改革方向和进行系统设计的基础上,只要合理设定改革的阶段性目标,采取积极稳妥的策略逐步推进,高考就能够突破“大一统”,走向多样化,长期困惑高考改革的一系列“两难”问题就能够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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