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历程及其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历程及其基本经验
夏望平
作者:周春燕
瓜绢野螟来源:《红广角》 2015年第1期
    (上海)周春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①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党对法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走过了一条从建立、加强到削弱、取消再到恢复发展、空前繁荣的马鞍形的前进道路。回顾总结这段历程,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织里镇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历程
    60多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历经艰难,曲折探索,迈上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张武力
电子测距仪现代化道路,把依法治国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回顾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历程,大体经历了5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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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初步建立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国民党政权的一切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另一方面开始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949年9月21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在此基础
    上,颁布了一系列法律与法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巩固新生政权、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我国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设置、任期、职权及其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免事项,还规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司法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随后,根据宪法的各项规定,陆续制定了我国国家机构的一系列组织法。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建设。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3:29: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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