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30年历程回顾许昆源
作者:宋养琰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08年第19张茜倩期协作学习
回顾30年来的改革历程,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改革的成败关系到经济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命运。为了将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入下去,很有必要看看国企改革如何走过来的,并从中总结经验,以利再战。国企改革30年来的历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8—1986年。在这一阶段上,主要是进行国企经营层面的改革。传统的国企是政府垄断企业的经营权和产品的支配权以及收益处置权,因而导致国企长期处于低效率的运行状态。针对政企不分的弊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推动了国企经营权层面的改革。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做出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决定,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5有机食品商城
个管理体制改革文件,并在四川省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根据中央政策,政府向企业让渡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原料选购权、劳动用工权和产品销售权等14项经营权。企业经营权的部分让渡意味着企业的经营者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剩余产品的控制权和索取权。这一阶段改革意在使国企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四自”氟盐
经济实体。 从结果上看,虽然这一阶段改革是浅层次的,采取的是一些权宜之计的放权让利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79年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比1978土地登记规则年增长了10.1%,高于1957—1978年的平均增长率。国家财政收支也从1978年的财政赤字10.17亿元,转为1979年的财政盈余135.41亿元,职工实际工资比上年增长了7.5%。
这一阶段改革之所以取得成效,主要是因为:
第一,它能使各利益主体在改革中获得程度不同的利益,具有普惠性质,从而产生了较强的激励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二,这种改革是在不改变原有产权框架内进行的,只在政府和国企之间进行利益调整,这种调整并不涉及“姓公姓私”或“姓资姓社”的问题,因而阻力较小,改革能够被全社会所接受,进行比较顺利。第三,这种改革虽然表现为政府利益的部分损失,但国民经济总量是增加的,中央政府收益的绝对量也是增加的:同时,又带来社会成员收入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因此,以放权让利为内容的国企经营权层面的改革是一种社会绝大多数成员都能接受并受益的“帕雷托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