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毗邻垃圾焚烧厂倪洪涛(湘潭大学教授)2014年4月30日,湖南省湘潭市城乡规划局网上公示《湘潭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垃圾项目”地址为长株潭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示范工业园”内的湖南静脉产业园,占地面积194.04亩。项目建设规模为日焚烧生活垃圾2000吨,年处理73万吨;日处理屈服点80%含水污泥200吨,年处理7.3万吨;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年处理7.3万吨。项目位于有4.3万余师生的湘潭大学以北(上风向)直线距离约3公里处,与3.7万余师生的湖南科技大学毗邻。项目建设单位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桑德环境”或“公司”)依据公司法制的信息披露显示,此前,该项目的程序进展为: 金霉素
1、2010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与湘潭市府签署《湖南静脉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同时桑德集团邀请公司共同参与"湖南静脉园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与运营(详见公司于2010年12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约<湖南静脉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及相关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0-69])。2、2013年1月公司收到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湖南湘潭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 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12]2018号)(详见该公司于2013年1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2013年12月26日,桑德环境与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签署《湘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湘潭市城管局授予桑德环境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桑德环境独家拥有湘潭市(含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昭山示范区)城市建成区内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拥有及运营和维护的权利,独家处理城市建成区内的生活垃圾,收取湘潭市政府支付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费,特许经营期限为28 年(住建部规章规定的最长期限为30桂花雨教学设计
年)。由此可见,1、湘潭市即将进入全国130座有垃圾焚烧厂城市行列,年焚烧量是特大型城市日产生垃圾总量的2\5;2、在当下世界垃圾处理整体仍然是城市产生垃圾乡村处理垃圾的格局下(远离人口密集区),湘潭市的垃圾处理走在了世界前列:城市产生垃圾,城市消化垃圾;3、将垃圾焚烧项目建在了融商贸、住宅、工业为一体的国家级开发区,其气魄亦应名列全国城市马首;4、在余杭中泰事件发生的同时,湘潭市在此前并无消息的情况下突 然公示如此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得有多大城市治理自信啊!
不过,既然市城乡规划局公示项目并要约民众异议。作为湘潭市民,理应积极响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号召,为“垃圾项目”进言若干,否则本就是垃圾的制造者,再不关注垃圾处理,为人也太ccbot“垃圾”了。
垃圾是工业社会城市里人的产物,动物眼里无垃圾,乡土社会尘埃归于尘埃亦无垃圾可言,至少不称其为一个问题。因此,不反对垃圾处理就是反现代的,现仅就“垃圾项目”的选址和规划问题提出如下质疑,请政府开示:
一、“垃圾项目”为何BOT
在垃圾处理中引入市场机制是世界通例,本无可厚非,然1垃圾处理毕竟是公用事业,请问市府我在如此重大民生问题上就不能遵循一点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显示一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2湘潭市生活用水是BOT,燃气供应是BOT,数字电视是BOT,路桥建设是BOT,驾校是BOT,市政建设是BOT,如今垃圾处理也BOT了,请问我们的市财政呢?纳税人的税款换来的怎么都是BOT?并且3特许状的一次性就授权大型纺织厂28年,请问28年后的中国是什么个情况?有预见吗?28年后垃圾处理技术还是什么情况?又有预见吗?大桥收费的教训还不惨痛吗?长点心吧!4BOT框架下除了大面积的廉价土地出让甚至划拨了外,政府的垃圾责
任是什么?监管吗?怎么监管?方案呢?
二、“垃圾项目”为何是桑德
如此重大的项目桑德是怎么出线的,是因为老板是湘乡的吗?是采用招投标吗?法律文书可以公示吗?竞争企业还有哪几家?桑德的优势在哪里?事谁发现并考察的桑德?BOT有多种形式,民间独资,政府和民间合资,多家民间独资企业竞争服务,请问为什么我们只选择了一家?符合《反垄断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吗?如何避免资本权在垄断的情况下降低服务?如果在合同实施中产生矛盾垃圾处理中止或停止怎么办?有应急预案吗?
浅源地震三、该垃圾项目”为何如是选址
九华在湘潭的定位是什么?新城还是工业园如果是工业园为什么建造那么多别墅和居民住宅小区呢?九华比邻湘潭大学和湖南科技大学,三者间现在约有居民15万之众,垃圾项目为何在此选址?其规划的科学依据是什么?一定不会是拍脑袋工程吧!垃圾项目一定要建造在文化区才能显示其文化品位?广而言之,湘潭河西是市民密集聚集区,垃圾项目为何不见在河东呢?这样长株潭三市的垃圾也节约了运输成本?是因为河东是政治中心的缘故吗?
四、该“垃圾项目”是否遵循重大决策程序
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现代社会政府的重要职责。就政府而言,项目的出台理应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请问该“垃圾项目”符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规定的重大决策的程序要求吗?专家论证了吗?哪些专家参加了?听证会、座谈会举行了吗?湘大和科技大学及当地居民作为利害关系方参加了吗?对他们的采用什么样的补偿标准?决策方案草案公布并征求民众意见了吗?《程序规定》第42条规定:“ 由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结果。”行政合同文本公布了吗?
五、该“垃圾项目”项下土地是否经过国务院批准
公示文件显示,该“垃圾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桑德环境,负责“垃圾项目”所谓是桑德环境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桑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而桑德环境的控股公司又是“桑德集团”,请问1、该垃圾项目的签约方和建设单位在法人问题上一致吗?2更为重要的是,“垃圾项目”是湖南桑德静脉工业园的子项目,前者占地194.04亩,后者占地3360亩。这些土地的构成是什么?农地占几何?耕地占几何?基本农田占几何?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第45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
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垃圾项目”的土地经过有权机关的批准和备案了吗?
六、“垃圾项目”是否经过环评程序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工程技术规范》4.2.1规定:“厂址选择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并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认定。”该垃圾项目经过了环评程序了吗?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4.6.1的规定:“当生活垃圾热值大于5000kj且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困难时宜设置生活垃圾焚烧厂。”本项目选址未提及生活垃圾热值的内容,未出现关于不同选址方案的比选,原因何在?
七、“垃圾项目”无污染
根据公示强调:该垃圾项目能做到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废水废渣基本“零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并且项目设计理念是“采用国际领先处理技术”,“采用国际、国内领先的污染物控制指标”。什么是基本零排放?什么是领先指标和技术?什么是达标排放?既然可以“无害化处理”,为什么不按照众路线教育的要求,像网友戏称的那样将如是园林式企业建在市府旁边呢?垃圾处理以垃圾分类为前提,在全国没有强制垃圾分类和民众垃圾分类意识
淡薄的前提下,请问项目企业是如何区分出固体废弃物的?长时间分类工作不构成污染吗?分类后其他垃圾怎么如理?
顺便问一句湘潭市城乡规划局,贵局上的公示文本怎么无法下载呢?这样民众如何放心贵局的监督力和服务力呢?同时,好奇地问一下,在市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贵局能中立执法吗?贵局不拍城管吗?俺怕!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