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5.20
【字 号】北政办[2014]81号
【施行日期】2014.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tsh【时效性】现行有效
方正防火墙【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
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4〕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20日
  北海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40号)和自治区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环函〔2013〕137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意义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我市汽油消耗量也快速增加。汽油挥发性强,每年在存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大量的油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进入大气。VOCs由多种碳氢化合物组成,其中某些成分具有致癌作用。VOCs在光照条件下和氮氧化物反应生成PM2.5,是造成光化学烟雾、灰霾等大气污染问题的重要原因,严重危害人体健康。VOCs聚集到一定浓度,遇火极易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将油气进行回收和集中处理,进一步转化成汽油,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创造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yy公司
春兰集团公司  二、工作依据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43号)、自治区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环函〔2013〕1377号)。
  (二)目标任务。
  全市建成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在2014年底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治理后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等三项强制性排放标准的规定。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油气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安全、消防、计量、运营监管等内容,需各部门分工合作。相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监管工作,将油气污染治理纳入储油库、加油站新、改、扩项目建设环保审批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
  市公安消防支队做好储油库、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前的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后的消防验收。
  市质监局负责油气污染治理工程改造过程中加油站、油罐车的计量,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工程完成后尽快完成检定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开展油气污染治理;根据自身职责负责储油库、加油站项目建设核准工作,对符合规划的新、改、扩建储油库和加油站核发规划确认文件,开工建设完工并办理环保等相关部门验收手续后给予核发成品油经营资质;负责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等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年度审查的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现有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工程改造;2015年1月1日起将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纳入油罐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年度审查工作的内容。
  市安监局按照部门职能共同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工作并负责组织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环保部门、消防部门做好渔业加油站的油气污染防治工作。
丁度.巴拉斯
  四、工作步骤
  我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4年5月底前)。
  1.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商务局、交运输通局、质监局等部门出台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天网防火
  2.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我市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油气污染排放数据库。
  3.中石化北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北海销售分公司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落实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并将落实情况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北海市环保局备案。
  (二)治理改造阶段(2014年5月-2014年11月)。
  1.全面启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市环保局会同消防、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职责督促我市建成区现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油库以及新增的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治理后达到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2.中石化、中石油北海分公司以及其他油品经营单位实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在不影响地区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实施,按时保质完成治理工作,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而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正常用油造成影响。业主须将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
  3.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所涉及的计量、防暴、消防、安全、车辆管理等实施监督管理。业主施工期间要明确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严格履行动火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三)验收阶段。
  1.油气污染治理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全市建成区应该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治理验收工作。
  2.经消防、计量和安全等验收合格后,各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按照《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 431-2008)以及自治区有关验收要求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向属地环保部门提交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申请项目环保验收。
  3.市、县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油气污染治理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及时组织对辖区内已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单位的验收工作。
  4.油罐车完成油气污染治理改造后向环保、交通运输部门备案,改造后的油罐车经过罐体、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五、工作要求
  (一)全市储油库、油罐车必须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即一次回收装置),鼓励安装油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即储油设施呼吸阀前端加装油气回收装置,亦称三次回收);油气污染治理完成后,分别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
  (二)全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必须在2014年底前完成加油油气回收改造(即二次回收治理改造)和卸油油气排放控制改造(一次回收),油气排放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建成区内涉及环境敏感点的加油站治理后仍影响居民生活的,必须安装油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即储油设施呼吸阀前端加装油气回收装置,亦称三次
回收);鼓励其他加油站安装油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建成区内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 吨的加油站要预留在线监控接口。
  (三)各油品供应企业应合理安排区域内停业治理的加油站数量和工期进度,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正常用油造成影响;保证治理期间的成品油供应市场稳定。
  (四)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过程中涉及防爆、计量、安全、消防、车辆管理等工作内容实施监督管理。业主施工期间要明确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严格履行动火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措施,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改造完成后,要经过环保、消防、计量、防爆电器及安全等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部门按照职责开展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监管工作。
  (五)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污染治理工程备案要求对未涉及地面建筑工程、地下储罐容量和位置变更,未涉及加油机数量和位置变更,且只安装油气污染治理设备的治理改造项目,各油品经营单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同时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污染治理工程审批要求对其它需要行政许可的油气污染治理改造项目,由油品经营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商务、消防、安全生产审批手续,各部门开放“绿通道”,对申报材料尽快完成审批。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1:29: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3395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油气   治理   污染   工作   储油库   油罐车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