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3.09
【字 号】宁政办〔2021〕21号
菲茨杰拉德
【施行日期】2021.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模型仿真【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
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2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扎实推进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工作,持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耕地保护方面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六严禁”、“八不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
相对标准偏差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指标。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论证,补划地块后报国务院审批。落实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重点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利用等方式补充耕地,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减少未利用地开发。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监管,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后期管护。
kxk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农田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涉镉等重金属非法排污行为,有效防控镉等重金属污染农田。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福安市要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稳定面积产量方面
  (一)压实属地责任。根据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强化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将粮食生产目标层层分解细化到乡到村,落实到具体农户和田块。围绕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种植面积,千方百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粮惠农政策,及早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水稻种植保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30亩以上规模种粮主体倾斜,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保持已出台扶农惠粮政策延续性,切实做到政策不减、力度不降。对旱粮面积增长10%以上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省里给予资金倾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设施建设。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生产用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提高农业灌溉供水能力。推进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促进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持续推进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发展绿肥种植,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实施稻田秸秆还田,提高耕地产出能力。铰链结构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在粮食生产各个阶段,及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根据不同粮食作物的生育阶段及其特点,开展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粮食生产上的实际问题。同时,加强农情调度工作,密切关注粮食生产动态,及时反映粮食生产新情况和新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抓好防灾减灾。完善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机制,严密监测重大病虫害和灾害性天气发生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有效应对;大力推进病虫害绿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措施,推进科学抗灾,千方百计减少粮食因灾损失。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落实收购政策方面
  (一)严格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守住不发生农民“卖粮难”底线。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储备轮换和调控需要,合理安排本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并给予售粮农户每50公斤12元直接补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粮储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收购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向农民
众广泛深入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增强收购政策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收购氛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粮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南诏国  (三)严格执行质价政策。收购点应设置公示栏,做到价格上榜、质量标准上墙、样品上台,并遵循“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等级检验方法,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收购中的不正之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粮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优化为农服务措施。根据农民售粮需要,收购点应早开门、晚关门、中午不停磅、节假日不休息,随到随收,开辟绿通道收购,避免排长队、过夜粮等情况发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粮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增强储备能力方面
  (一)全面落实粮食储备。结合本地粮食余缺、购粮人口、灾害影响等因素,科学确定粮食储备规模,建设与本级储备粮规模相匹配的现代化仓容。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52: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3330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粮食   耕地   生产   政策   收购   建设   推进   补贴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