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老妈来欢唱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19.04.09 |
施行日期 | 2019.04.09 |
文号 | 泰政办发〔2019〕29号 |
主题类别 | 机关工作 |
效力等级 江阴市网上家长学校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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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宽霖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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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9〕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和《泰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泰政规〔2009〕1号)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就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编制计划如下: 一、年内完成的规范性文件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 发〔2018〕1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发〔2018〕11号),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安全发展,建立健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泰州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 历史的选择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苏办〔2018〕39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发〔2018〕1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泰州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
(三)为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管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标准》,制定《泰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起草。
(四)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工业经济转型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推动我市工业
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2019年工业经济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制定《泰州市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由市工信局负责起草。
(五)为避免重复投资、统一建设标准、强化对已建监控的维护管理、探索使用人工智能等手段提高视频监控的效用,开展视频大数据建设,制定《泰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起草。
(六)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754号)要求,制定《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由市住建局负责起草。
(七)为加快处理当前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制定《泰州市关于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起草。
(八)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
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泰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起草。
(九)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制定《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起草。
非煤矿山六大系统>马尼拉海沟 (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深化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快建构卓越教育体系,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起草。
(十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冲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决策部署,推进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泰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由市商务局负责起草。
(十二)为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41号),紧密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市信访局负责起草。
(十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的主体责任、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制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责任追究办法》,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起草。
(十四)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泰州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起草。
(十五)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制定《泰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由市残联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