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安全面临的形势

2.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的形势与任务
福岛核事故发生在日本,影响在世界。作为一衣带水的日本近邻,我国所受的震荡尤甚。日本海边的核电站发生了问题,我国海边的核电站会不会发生问题?日本以管理严格和质量精细著称,尚出了福岛核事故这么大的事,倘若地震发生在我国,我们会不会发生比这还大的事?等等这些问题,是对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形势的提问,我国公众在思考,作为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直接组成部分,我们更应展开深入的思考。
杭州行政区划调整 20212.1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形势
2.1.1福岛核事故之前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形势
福岛核事故之前,我国核电迅猛发展,核与辐射安全已经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监管机构不健全、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滞后、核与辐射安全技术保障建设不配套、难以适应繁重监管任务等诸多矛盾,令业界人士十分困扰。2009年,周生贤部长在对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后明确指出,必须把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摆在最重要、最紧迫的位置,他一要求我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战线的同志们要以科学发展
观为指导,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具有我国特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道路。同年4月,在面向21世纪核能部长级国际大会上,李干杰副部长在详细分析了我国发展核电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后,指出必须统筹兼顾,积极应对,推动我国核电又好又快又安全地发展。
2.2.2福岛核事故之后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形势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整个世界核与辐射安全形势更加严峻。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应对日本福岛核危机的对策。强调要充分认识核与辐射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核电发展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并提出了四条针对措施:立即组织对我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绝对安全;切实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要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所有在建核电站进行安全评估,存在隐患的要坚决整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建设;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抓紧编制核与辐射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与辐射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会议决议已表明,未来核电从设计、施工到运行的安全标准将进行调整,对核
安全的要求会更高,新上核电项目的审批会更加严格,核安全将被重新评估和定义。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根据这次会议的指示精神,加紧编制我国的核安全规划。根据国务院的决定,4月中旬,由国家核与辐射安全局领衔国家民用核设施检查团,开始对我国大陆境内运行的三大核电站电基地(深圳大亚湾、浙江秦山、江苏田湾)开展核电安全大检查。在5月12日第七届中国核能国际大会上,国家原子能机构国际合作协调委员会委员邹树梁透露,检查初步结论是核电厂应急安全设计规范普遍达标,但多数机组欠缺抵御多重极端自然灾害叠加事故的能力。。
2.2我国核与辐射安全面临的任务
2.2.1核与辐射安全立法体系亟待构建
一是政府在监管核安全方面的基本法律却长期缺位。其中最欠缺的核能领域基本法《原子能法》期待了20多年,至今未见踪影。这也直接导致了核能监管中的多头监管,职能交叉。目前我国核电管理的主要机构及部门共有8个,包括国务院国家核电自主化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原子能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部以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这些部门分别负责制定核电能源战略规划、项目建设审批、安
全监管及行业自律等工作。这种多部门、多环节、分散式的管理体制,致使我国的核电管理运行效率低下,责任不易分清,不能完全适应我国核电安全发展的需要。潜在的危险是有利益时争着管,一旦发生核事故或核污染,就会相互推诿,难以落实责任。出现类似福岛这样的严重事故时,即容易贻误战机,导致事故漫延扩大。
年降雨量
二是规范我国核电发展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健全。现行的核电安全法规大多数参照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美法等核电发达国家的有关法规、导则制定,在核电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和我国核电体制机制调整变化的新情况下,有些法规已不能适应我国核电发展的新形势。此外,核电安全法规标准体系还缺乏对构成法规支撑的安全技术标准。核安全法规与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尚未形成。
三是我国核电标准体系建设滞后于核电加快发展的形势。核电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对于贯彻核安全法规要求及新的成功经验、技术成果吸纳,缺乏应有的信息反馈、沟通与协调机制。有不少参照国外国际蓝本制定的标准,没有较好地结合我国现有核电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转化,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此外,涉及核电安全分析与评价技术标准、鉴定与检验标准等尚未配套。
2.2.2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力量亟待提高
一是核电快速发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任务日趋繁重。
二是核符合中国国情的核电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由于我国核工业的早期发展实行多渠道引进的历史原因,形成了目前多堆型、多国外合作伙伴的局面。核电标准的多元化导致我国核电体制、核电发展路线的复杂化,同时它们的运行和管理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很难统一标准及规范,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胡 温
三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编制紧张。现行国际上核电比较发达的国家通常一台机组有监管人员35人左右,如美国104台机组有监管人员近4000人。我国目前运行的有11台机组,在建设的有26台机组,监管人员才300多人,其中还包括辐射安全监管人员。虽然,2010年2月份国家已批复扩大核安全监管系统的编制,批准到2012年,要把监管队伍从300人增加到1000人,但与繁重复杂的任务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压力。
四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投入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技术基础尚需完善,如建立核与辐射监管的信息化系统、安全分析独立核算平台、全国辐射监测网络、核安全设备的检验检定设
施和装置、部分实验分析平台、宣传教育培训的平台以及事件分析与经验反馈平台等。五是福岛核事故形成的核恐慌,已经影响到核与辐射监管人才的招录。
五是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相对缺少应有的监督管理。按照设计管理的要求,设计单位不仅应保证各级人员受过适当的培训,具有合格的技术水平;在设计的各个部门之间,及与用户、供货商、建造者和合同商之间,建立明确的接口;制定并严格执行有效的程序,据此审查、校核和批准所有的安全相关设计。总之,核电厂的设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设计过程的有效控制直接关系到核电厂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但目前核安全监管部门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缺少应有的监督管理。
2.2.3核电设计亟待完善
一是大亚湾、秦山、田湾等我国正在运行的核电机组抵御多重极端自然灾害叠加事故的能力不足。二是现有核电站的氢气复合器和沙堆过滤器设计有待改进。目前国内机组安装的氢气复合器和沙堆过滤器是早期的设计产品,技术上相对落后,其在事故时的反应能力及缓解放射性后果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验证。三是缺乏对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可靠性验证能力。四是确定论与概率论互相补充完善有待深入。国际上对概率安全分析方法越来越重视,
利用该方法对复杂系统的各种可能事故的发生及其过程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可能对失效模式及各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分析各种假想的事故情景及对整个工程安全水平的影响。但我国的概率安全分析方法起步晚,发展慢。
2.2.4核电国产化步伐亟待加快
耙式浓缩机一是我国还没有全面掌握百万千瓦级核电站的设计技术,一些关键技术的设计目前仍处在“模仿”阶段。二是我国尚未建立起真正属于自己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完整的核电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多国标准规范混用的局面依然存在。三是我国投入不足,配套不全,责任不明确,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距离全面承担大规模核电发展的研发和设计任务还有较大差距。四是主泵、部分关键核级泵和核级阀门、堆内构件、大型铸锻件、蒸发器传热管以及部分特殊材料等关键制造能力仍有待加强。五是全面质量管理能力与世界先进水平尚有差距。
2.2.5核电建设人力资源亟待增强
一是核电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期间需要大量高素质、有经验、专业化的各类工程技术和
管理人员。二是我国核电技术多种堆型、多国标准并存,难以形成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规模效应。三是由于世界核电经历了较长时间的低谷,国际、国内有经验、具备较高素质的“高端人才”总量有限。四是随着新建核电项目的逐步开工,“高端人才”还将不断稀释。五是福岛核危机后因核恐慌,人才比以往难招。因此人力资源总体短缺问题,在一定时期内会相当突出。
2.2.6核电建造项目管理隐患亟待消除
一是建筑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存在一定的无证或超出自身业务承包范围越级承建设计和施工任务、施工企业将承建工程层层转包或者以包代管等情况。
二是工程材料质量与国外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我国核电站主要设备、材料长期采取国外引进、国内消化的模式,核电工程建设用的材料品种多、规格多,经常面临材料选择、标准替换、质量对比的问题。同时,由于质量标准纷繁复杂,没有可靠的质量检测手段,导致材料的质量良莠不齐,整体质量水平有一定的差距。
三是施工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核电工程项目施工对专业素质要求比较高,但是我国却始终
淳于髡
缺乏核电产业工人,在庞大的基础建设队伍中,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缺乏建筑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在施工中不能完全按照施工规范或规程操作的现象普遍存在。而少数具备核电工程建设经验的工人,基本上已经不在工程一线而转为不熟悉的管理岗位。
四是施工管理中存在一些漏洞。虽然核电业主十分重视工程质量,建立了多层、多级、纵横交错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但在核电建设和设备制造方面也发生了一些质量事件表明,有些企业在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还存在缺陷,如不抓紧解决这些苗头性的问题,有可能给核电安全带来隐患。
2.2.7放射性废物管理体系亟待健全
一是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政策研究欠缺、法规制定滞后。二是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历史遗留的废物还未得到完全治理。三是铀矿冶的三废治理在技术和设施上比较落后。四是在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存在安全设计标准低、设备老化、管理落后等问题,尤其是在后处理关键工艺设备及其材料、远距离维修和自动控制等方面,与国外差距更大。
2.2.8核与辐射安应急能力全亟待提高
一是应急能力不能适应发展需求。伴随着核与辐射活动不断增多,安全风险不断加大,且我国周边核安全形势日趋复杂。我国虽已建立了应急体系,但应急体系尚不健全,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十一五”期间的两次边境辐射应急行动以及河南杞县“卡源”等辐射安全事件的处理,给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敲响警钟的同时,暴露出现有应急监测、信息网络与信息处理、通讯手段、交通工具、公众应对等应急能力欠缺等问题,现有应急能力不能适应发展需求。
二是现有的应急相应体系未经过实战检验。由于我国未发生过二级以上的核事故,所以到目前为止,现有的应急响应机制、社会舆论导向、部门协同配合等应急体系是够能够经受核事故应急挑战,缓存在一定疑问。
401k计划三是现有的应急处置装备不够完善配套。目前,在高放射性、高危险性的辐射地域,集体防护和人员防护装备还难以进行有效的长时间防护,还难以对核事故源头进行抵近作业;在高度辐射污染区域,还没有专门核事故应急处理机器人实施观察,实时监测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是现有的应急体系中多堆厂址应急计划区的确定方法有待完善。对于多堆厂址,目前我
国的做法是分别以单堆源项计算应急计划区,考虑各堆之间的包络线最终确定应急计划区的大小。福岛核事故表明,在同一外部事件下,多堆厂址可能出现多个相似源项的叠加,对于多堆厂址的应急计划区,应进一步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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