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SL 226-1998)
1总则
2基本规定
3闸门及埋件报废
4启闭机报废
5阀门报废
6升船机报废
7压力钢管报废
管理学精品课程8申请报废与判废报告
1总则
1.0.1 为了使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有统一可遵循的准则,使报废更新工作规范化,保证金属结构安全运行,避免造成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金属结构。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水工金属结构(简称设备),包括闸门(含拦污栅)、启闭机、阀门、升船机、压力钢管等。
1.0.3 水工金属结构报废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引用标准
SL74-95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SL41-93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SL72-9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GB50201-94 《防洪标准》
DL/T5019-94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L101-94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SD144-85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试行)
2基本规定
2.0.1 水工金属结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经过改造仍不能满足要求,应报废。
1在规定的各种工况下不能安全运行;
2对操作、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威胁。
2.0.2 水工金属结构技术性能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改造仍不能有效改善,应报废。
1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运行操作人员劳动强度大,且不便实现技术改造;
2由于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造成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
2.0.3 因工程运行条件改变,不再适用且无法改造的设备,应报废。
2.0.4 超过规定折旧年限,经检测不能满足安全运行条件的设备,应报废(金属结构折旧年限见附录A)。
2.0.5 遭遇意外事故破坏而不能修复的设备,应报废。
2.0.6 若设备经大修、技术改造,其性能可满足运行要求,但不如更新经济,应报废。
2.0.7 其他国家政策规定报废的设备,应按相应政策执行。
3闸门及埋件报废
3.1腐蚀条件
3.1.1 闸门的构件,当蚀余厚度小于6m}n时,该构件必须更换。
3.1.2 闸门的面板、主梁及边梁、弧形闸门支臂等主要构件发生锈损,该构件必须更换。
3.1.3 闸门主要构件发生腐蚀,应进行结构检测并根据实际条件作强度、刚度复核计算,不满足强度条件和刚度条件的构件,必须更换。
3.2强度条件
3.2.1 闸门进行强度验算时,材料的容许应力应按使用年限进行修正:
(3.2.1-1)
(3.2.1-2)
式中
K—使用年限修正系数,取0.90~0.95,达到和超过折旧年限取0.90;
通俗喜剧—材料容许应力值,按SL74-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的规定取值。
3.2.2 闸门结构强度条件:
(3.2.2-1)
(3.2.2-2)
—按实际截面尺寸校核计算的应力值,或结构实际检测应力值。
3.2.3 闸门承重构件,应按运行期间出现的最大荷载(或者校核荷载)进行强度计算,不满足本标准3.2.2时,构件必须更换。
3.2.4 闸门承重构件,在设计条件、实际最大荷载及校核荷载条件下,经结构应力检测,其强度不满足本标准3.2.2时,构件必须更换。
3.3刚度条件
3.3.1 闸门主梁、次梁的最大挠度与跨度之比(f/ L)的取值按SL74-95的规定执行。
3.3.2 主梁、次梁经实测及复核,在设计条件下其刚度不满足本标准3.3.1时,必须更换。
3.3.3 弧形闸门支臂经稳定性检测及复核,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更换。
3.4闸门报废条件
3.4.1 整扇闸门因腐蚀条件需要更换的构件数达到30%以上时,该闸门应报废。
3.4.2 整扇闸门因强度条件需要更换的构件数达到30%以上时,该闸门应报废。
3.4.3 整扇闸门因刚度条件需要更换的构件数达到30%以上时,该闸门应报废。
3.4.4 整扇闸门因腐蚀、强度、刚度等条件需要更换的构件数达到30%以上时,该闸门应报废。
3.5闸门埋件报废条件
3.5.1 闸门轨道严重磨损,或接头错位超过2mm且不能修复,应报废。
3.5.2 闸门埋件出现锈损,应报废。
3.5.3 闸门埋件的腐蚀、空蚀、泥沙磨损等面积超过30%以上,应报废。
3.5.4 闸门报废更新时,闸门埋件与之不相适应,应报废。
4启闭机报废
4.1卷扬式启闭机
4.1.1 机架:
1焊接机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修复使用不安全或不经济,必须报废。
1)主要承重构件产生裂缝;
2)主要承重构件发生腐蚀,应进行结构应力的复核计算和应力检测,其实际应力达容许应力;
3)主要承重构件总体稳定性经复核,不满足要求时,不得修复使用;
4)主要承重构件的最大垂直静挠度,当额定荷载处于最不利位置时,主梁跨中挠度Yc应满足:
式中L——主梁跨度。
对于有悬臂吊的门机,当悬臂负荷满载时,其挠度应满足:
式中Lc—悬臂梁的有效工作长度。
当小车架和机架设备直接安装在台车车架及单向门机门架上时,其挠度应满足:
2 铸造机座和箱体产生裂纹必须报废。
4.1.2 吊板、吊钩、吊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报废。
1裂纹;
2吊板孔眼压溃;
3吊钩开度比原尺寸增大10%;
错位关系4危险断面塑性变形;
5吊板、吊钩扭转变形大于10°;
罗马规约
4.1.3 卷筒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报废。
1裂纹;
2卷筒表面磨损严重,经复核计算和实际检测,其实际应力大于或等于容许应力。
4.1.4 制动器零件及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报废。
1裂纹;
2磨擦片磨损10%;
3制动轮轮缘磨损达原厚度10%。
4.1.5 传动齿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报废。
1断齿;
2裂纹;
3齿面点蚀损坏达啮合面30%,且深度达原齿厚10%;
4齿面磨损;
1)工作级别为轻级的启闭机的起升机构齿轮,其一级啮合齿轮磨损厚度达原齿厚10%,开式齿轮磨损厚度达原齿厚20%;
2)行走机构及其他机构,其一级啮合齿轮磨损厚度超过原齿厚15%,开式齿轮磨损厚度超过原齿厚30%;
3)工作级别为中级及重级的启闭机的起升机构传动齿轮磨损厚度为轻级的
50%(启闭机机构工作级别见附录B)。
4.1.6 滑轮、在钢轨上工作的车轮、齿轮联轴器的报废按GB6067的报废规定执行。
4.1.7 夹轨器在设计风力或启闭闸门时不能阻止启闭机移动,又不能修复,应报废。
4.1.8 吊梁及吊杆的报废按本标准4.1.1的规定执行,吊头的报废按本标准4.1.2的规定执行。
4.1.9 钢丝绳的报废按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规定执行。
4.1.10 卷扬式启闭机整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整机报废。
1经复核计算和实际检测,闸门的启闭力大于启闭机额定启闭能力或检测的实际启闭能力;
2门式启闭机机架及卷筒、传动齿轮报废;
3台车式及固定式启闭机,卷筒及传动齿轮报废。
4.2液压式启闭机
4.2.1 油缸及其零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修复无效时,必须报废。
1缸体或活塞杆产生裂纹;
2活塞杆变形,在活塞杆竖直状态下,其垂直度公差大于1000:0.5,且全长超过杆长的4000:1;
3因油缸原因,闸门提起,48h内沉降量大于200mm。
4.2.2 液压元件出现50%以上的磨损、老化、泄漏严重,动作失灵,运行时噪声超过85dB (A),必须报废。
4.3螺杆式启闭机
4.3.1 螺杆螺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报废。
1裂纹;
2螺纹牙折断;
3螺纹牙磨损、变形达到螺距的5%;
4受压螺杆其外径母线直线度公差大于1000:0.6,且全长超过杆长的4000:1。
4.3.2 铸造机座和箱体产生裂纹必须报废。陈君文
4.3.3 蜗轮蜗杆和伞齿轮报废按本标准4.1.5的规定执行。
葫芦资料4.3.1 螺杆式启闭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整机报废。
1机座(箱体)报废;
2螺杆螺母报废;
3经检测、复核,闸门启闭力大于启闭机额定启闭能力或检测的实际启闭能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4:33: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280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报废   闸门   磨损   启闭机   条件   构件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