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环境伦理思想综述作者:刘应振 何娜来源:《中国市场》法希文2016年第31期 原因自由行为
[谢文广中科院摘要]西方环境伦理学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流派: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实现了对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整合与超越,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指导意义。 [关键词]环境伦理;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可持续发展伦理观
[DOI]10.sc.2016.31.280
1引言
西方环境伦理的形成经历了孕育、创立、发展三个阶段。[1]孕育于19世纪中叶到20大规模失常性武器世纪初期,创立于20世纪初期到中期,发展于20世纪50年代,并深入至今。工业革命在带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导致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一些学者逐渐思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破坏之间的内在联系,重新反思人类与自然的伦理关系,
由此涌现出不同的环境伦理思想和流派。大致上,西方环境伦理可划分为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可持续发展伦理观。
2人类中心主义
抗体酶
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建立在笛卡儿二元论哲学、牛顿机械自然观,以及人类个人中心主义价值观基础上,认为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一切都从人的利益出发,以满足人类的需要为目的。[2]从近代到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也在不断发展中。
2.1以墨迪为代表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指路器
美国学者墨迪在《一种现代的人类中心主义》一文中,表达了他的观点:人类是自然进化中的高等物种,具有比其他生物更高的价值,因此人是自然的主人。更高的价值如真、爱、美等获得最充分的展现,只能通过人才会得以实现。人类按照自然有利于人的特点,赋予自然以工具价值。人类具有其他生物没有的文化知识传承和开创探索能力,可以履行自己对自然的义务,有能力和义务做出保持自然平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