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佳鸿壹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一、标准编制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经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就鱼、海参等)或水产干制品(就鱼、海参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加工助剂、水分保持剂、酶制剂等食品添加剂,经预处理、煮制或不煮制、浸泡或涨发、包装、冷藏或冷冻等工艺制作而成的非即食水产制品。
为了规范本公司对产品的生产管理,保证产品食用安全和质量,同时为监督监测提供依据,制定了本文件。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文件于2022年8月开始由重庆佳鸿壹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筹备起草。为确保标准各项指标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科学性,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起草小组,负责查阅相关标准和资料、反 复试验验证、征询专家意见等工作。
本文件在确定各项技术指标时,尽量引用了相关国家标准。在试验验证阶段,我公司对本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了检测。各项指标的检测值均在文件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检测、验证及参阅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实际生产情况,起草小组经过分析整理,于2022年9月完成了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本文件按照GB/TL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分子动力学模拟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三、技术指标确定依据
本文件各项技术指标中,铅、镉、甲基汞、N-二甲基亚硝胺、珞、多氯联苯的限值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铅、2二甲基亚硝胺、镉、铝的限值严于国家标准;挥发性盐基氮的限值依据GBlOI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制定;其限值严于国家标准;兽药残留限量符合成长第一课堂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理化指标确定及检演)数据统计
项目 | 确定指标 | 安全限量 | 对比 | 检测结果 | 检验方法 |
铅(以Pb计)/(mg∕kg) | ≤0.9 | ≤1.0 | 严于国标 | | GB5009.12 2010江苏数学 |
镉(IUCdit)/(mg∕kg) | ≤0.1 | ≤2.0 | 严于国标11眼 | | GB5009.15 |
甲基汞“(以Hg计)∕(mg∕kg) | ≤0.5 | WO.5 | 等同国标 | | GB5009.17 |
N-二甲基亚硝胺/(ug∕kg) | ≤3.5 | ≤4.0 | 严于国标 | | 可爱四兄弟 GB5009.26 |
铭(以Cr计)/(mg∕kg) | ≤1.8 | ≤2.0 | 严于国标 | | 根田鼠GB5009.123 |
多氯联苯b∕(mg∕kg) | ≤0.5 | ≤0.5 | 等同国标 | | GB5009.190 |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30 | ≤30 | 等同国标 | | GB5009.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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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的说明:
本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