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笔记整理

《逻辑学》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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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院12级思政杨郑伟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和逻辑学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逻辑”这个语词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导源于希腊文,原意是思想、理性、言词、规律等。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其含义主要有:
1、客观规律性。例如:“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生活的逻辑”。这里的“逻辑”是指生活的规律性。
2、思维的规律性。例如:“应该合乎逻辑地思维,明确地表达思想”。这里的“逻辑”是指思维要合乎思维的规律。
3、某种理论观点。例如:“明明是侵略,却说成是友谊,这是强盗的逻辑”。这里的“逻辑”是指一种荒谬的理论。
4、与“逻辑学”同义,指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例如:“认真学习逻辑知识,熟炼运用逻辑知识,对思考问题、写文章、说话、办事以及进一步发展智力都大有好处”。这里的“逻辑”便是指逻辑学。
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简单的逻辑方法。
思维的形式结构也叫思维的逻辑形式,它是由逻辑常项和变项组成的。综上所述,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和简单的逻辑方法的学说。推理形式及其有效性的判定是它的核心内容。
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与意义
亚硫酸铵一、逻辑学的性质
从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可知,这门科学提供给人们的是认识事物、表达论证思想时必须运用的一种思维工具,所以,它是一门工具性质的科学。
二、学习逻辑学的意义
学习逻辑学的根本意义,是训练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其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提高学习和工作的质量。
具体来说,学习逻辑学的意义主要有:
第一,有助于正确认识事物,从已知进到未知。
第二,有助于准确、严密地表达和论证思想。
第三,有助于揭露谬误,驳斥诡辩。
第四,有助于培养分析理性精神和创新意识。
第二章 概念
一、什么是概念?
对同一类事物共同本质的概括
概念与语汇、语词:
通常说,语句是一组表示事物情况的声音或笔画,是概念的物质载体。一方面,任何概念都是通过语句来表达的,没有语句,也就没有概念;另一方面,概念则是语句的内容,因此,概念与语句有着密切的联系。概念与语句也有区别,它们不是一一对应的。
首先,虽然概念都通过语句来表达,但并非所有语句都表达概念。一般说来,能够表达概念的语句是陈述句、疑问句中的反问句和某些感叹句。
其次,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句来表达。
最后,同一语句还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认真分析一个语句的语境,从而明确它陈述哪种情况,表达什么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就会把一个语句表达的不同概念混为一谈。
二、概念的种类
概念
实体概念
属性概念
空概念
三、词项和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词项是指简单命题的主项或谓项。
词项是概念和语词的统一。概念是词项的思想内容,这种思想内容是以语词为语言表达形式的。
表达概念的语词(词或词组),当其充当简单命题的主项或谓项时,就叫做词项。反言之,不表达概念的语词不是词项,表达概念却未充当简单命题的主项或谓项的语词也不是词项。
概念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即内涵与外延。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外延是“一切投入市场交换的各种类型的劳动产品”。“法律”这个概念的内涵是“经国家制定或
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其外延是“一切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词项作为表达概念的语词,也有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词项的内涵和外延也就是它所表达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同样,下面所讲的词项的种类、词项外延间的关系,也同概念的种类、概念外延间的关系相一致。
四、词项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词项分为不同的种类。
1、肯定词项和否定词项
根据词项所指称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可以把词项分为肯定词项和否定词项。
肯定词项是指称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词项。否定词项是指称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词项。
3、集合词项与非集合词项
根据词项所指称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可以把词项分为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
集合词项是以集合体为指称对象的词项。非集合词项是不以集合体为指称对象的词项。PS: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命题中,有时是集合词项,有时是非集合词项。因此,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的判定要依据一定的语境。
在实际使用中,如果搞不清集合词项与非集合词项的区别,就会犯混淆概念的错误。
五、词项外延间的关系
设S和P分别表示两个不同的词项,它们外延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下列五种关系之一。
1、全同关系
如果S和P的外延完全重合,即所有的S都是P并且所有的P都是S,那么,S与P之间的关系就是全同关系。全同关系又叫同一关系。
2、真包含于关系
如果S的合部外延同P的部分外延相相重合,即所有的S都是P并且有P不是S,那么S与P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于关系。
3、真包含关系
如果S的部分外延同P的全部外延重合,即所有的P都是S并且有S不是P,那么S与P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关系。在真包含于关系和真包含关系中,都有一个外延较大的词项和一个外延较小的词项。外延较大的词项所表达的概念叫做属概念,外延较小的词项所表达的概念叫做种概念。真包含于关系和真包含关系就相应的可称为种属关系和属种关系。
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区别是相对的,例如,“大学生”相对于“学生”来说,是种概念,相对于“女大学生”来说,则是属概念。方泰胶辊有限公司
4、交叉关系
如果S和P的外延仅有一部分重合,即有的S是P,有的S不是P,并且有的P不是S,那么,S与P之间的关系就是交叉关系。
5、全异关系
白藜芦醇如果S和P的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即所有的S都不是P,那么,S与P之间的关系就是全异关系。词项的全异关系还可进一步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①矛盾关系
②反对关系
词项外延间的上述五种关系,是任意两个词项之间可能具有的全部关系。因此,两个具体词项之间的关系必然是这五种关系中的一种,也只能是这五种关系中的一种。
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和交叉关系有一个共同点,即S 与P两个词项至少有一部分外延是重合的,逻辑上把这四种关系又统称为相容关系。两个词项之间的全异关系是S和P两个词项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的关系,逻辑上又称为不相容关系。
定义的规则
给概念下一个正确的定义,不仅需要掌握概念所反映对象的相关知识,以及下定义的一般方法,而且必须遵守下定义的有关规则。下定义须遵守的规则主要有:
①定义必须相应相称。
②定义不能循环
③定义应当用肯定的语句形式。
④定义必须明确
第三章判断(命题)
第一节命题基本概念
一、命题特征
命题就是对事物情况的陈述。
法拉第电解定律客观事物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各种事物的性质,一事物与它事物的关系等等都是事物的情况。当人们认识了事物的情况,并通过语句把这种认识陈述和表达出来,就形成了命题。命题有如下特征:1、
任何命题都
有所陈述。如果对事物情况无所陈述,就不能称之为命题。2、任何命题都有真假。命题既然是对事物情况的陈述,它就应该有真假。命题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它们既相联系,又相区别。逻辑学并不研究命题的具体内容,各个命题的具体内容属于各门具体科学所研究的对象,逻辑学只从命题形式方面研究它的特征、种类,以及各种形式的命题之间的真假关系。
二、命题形式及某种类
任何命题总是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命题形式是指命题内容的。它们的逻辑形式分别为:
所有的S都是P,
a与b有R关系
P或者q
如果P,那么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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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来对命题进行分类,根据命题中是否包含有命题联结词和其他命题成分,把命题分为两大类——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简单命题是不包含命题联结词和其他命题成分的命题,它的变项是词项。复合命题是包含命题联结词和其他命题成分的命题,它的变项是命题。
第二节直言命题
一、什么是直言命题
直言命题就是直接陈述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命题。直言命题也称性质命题。直言命题由主项、谓项、联词和量词四部分构成。主项是表示被陈述对象的词项。谓项是表示被陈述对象具有或不具有的性质的词项。联词是表示主项和谓项之间的联系的语词。直言命题的联词有两种:“是”和“不是”。“是”称肯定联词,“不是”称否定联词。在语言表达中,肯定联词有时可以省略,例如,“证据属实”。否定联词则不能省略。
量词是表示主项所指称的对象的数量语词。量词有两种:全称量词和特称量词。
在直言命题的逻辑结构中,主项和谓项是逻辑变项,分别用“S”和“P”来表示;联词和量词分别表示直言命题的质和量,它们都是逻辑常项。
二、直言命题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直言命题分为不同的种类。按质可分为: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按量可分为:全称命题、特称命题和单称命题。按质和量的结合,可分为以下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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