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赤峰学院学报编辑部【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09.25
【文 号】国测国字[2006]35号
【施行日期】2006.09.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梁晓声【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测绘
正文
时珍国医国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测国字[2006]35号)
linux操作系统论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副省级省会城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所属有关单位:
  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是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支撑平台。近年来,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不断丰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统筹协调和监管力度不够,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比较严重; 基础设施薄弱,信息资源自主保障能力不强; 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利用不够; 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信息服务社会化程度低,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统一认识、理清思路,加快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
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完善保障环境,推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应用和服务水平,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是 :(1) 统筹规划,加强协调。做好总体规划,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重复建设; 加强部门、地方之间的联合协作,防止各自为政。 (2) 需求导向,深化应用。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求为宗旨,不断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应用的深度、广度和效益,以应用促发展。 (3) 完善标准,共建共享。加快制定、完善和统一地理信息标准规范,加强标准宣传和贯彻落实; 完善信息交流交换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4) 注重服务,保障安全。正确处理应用服务与保障安全的关系,积极推动基础地理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务求取得实效; 完善信息安全保密的政策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二、框架的构成
  (三)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组织运行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等构成。其中,数据体系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核心 ,也是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是宗旨,共建共享是关键,基础设施是支撑,政策法规标准是保障。
  (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是一个全国统一的整体。数字省区、数字城市等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在总体结构、数据体系、标准体系、网络体系和运行平台等方面是统一的和不可分的。
后现代
  (五)测绘部门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主体,拥有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建设。国家、省级和城市测绘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数字中国、数字省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其对应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分别为全国 1:50000-121000000 、省级 1:moo-1:10000 和城市 1:500一 1:2000 等比例尺数据,并通过不同地区、部门和用户之间的共建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丰富和完善数据体系,实现信息更新。
  三、“十一五”目标
  (六)到 2010 年,基本建成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确保全国测绘基准的完整统一; 实现多分辨率、多类型遥感影像对陆地国土的必要覆盖,明显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自主保障能力; 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体系,其中 1:50000 基础地理信息对陆地国土的覆盖率达到 95% 以上 ,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实现必要覆盖 ,1:2000 或更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基本覆盖县级以上城镇,内海水与领海基础地理信息覆盖率达到 80%以上; 制定一批关键、急需和适用的技术标准,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应用服务主体之间基本建成基础地理信息目录和交换体系 ,明显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 建成一批业务化运行的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和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基本满足国家机关决策、社会公益性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需求;, 建成政府基础地理信息服务门户网站,为全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 培育若干地理信息产业基地,明显增强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自主发展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七)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地控制、正射影像、地表覆盖、高程、交通、水系、地名、境界、地籍测量等数据的获取,不断丰富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加快西部 1250000 地形图空白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对现有 1:50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进行整合和更新。加快 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中东部地区重点加快信息更新和整合,西部地区着重提高信息覆盖率。积极推进市、县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更新,整合地形图、地籍图和规划图等方面数据,形成统一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
  (八)加强基础地理信息公益性应用服务。加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开发,支持政府基础地理信息门户网站建设 ,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网络分发服务系统。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经济与社会为政府决策、资源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城镇管理、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提供服务,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需求。
  (九)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妥善处理基础地理信息利用与保密的关系,鼓励对基础地理信息的增值开发和商业化服务,更好地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快速 发展。通过政府采购,重点支持海量地理信息的快速获取、集成管理、网络共享
、安全处理等方面技术装备和软件产品的自主开发,不断提高国产化水平。大力支持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地理信息技术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推动导航定位、智能交通、电信服务、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等产业的发展。
  (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测绘基准体系现代化步伐 ,建设陆海统一、三维、动态的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和覆盖全国的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在国家统筹对地观测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的研制和发射,加快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以及导航卫星系统应用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先进航空遥感平台。依托已有网络基础设施,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体系和信息安全监测系统,逐步推进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与同级政府数据交换中心互联互通,推动测绘部门内部和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十一)健全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重点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分类管理、信息使用权限管理、信息采集与更新、信息交换与共享、信息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国家地理信息 标准体系,重点加快信息要素分类编码、信息更新和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和产品模式、信息网络传输、
交换和服务、信息安全保密处理等标准规范以及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标准和产品一致性测试认证制度。
  (十二)加强试点示范工作。联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稳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共享服务平台、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和信息维护、更新等方面探索有效的体制、机制 ,在资金投入、信息共享、信息更新、绩效考评和国产软硬件应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积累成功经验。重点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县域经济信息化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等试点示范工作,有效地支持城市信息化和新农村建设。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统筹规划和联合协作。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统筹开展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应用服务,将其纳入各级基础测绘规划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并确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按照“一数一源”和“权威部门提供权威数据”的原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协同更新机制;引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在建立地理信息应用系统时,依法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
  (十四)加大投入力度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公共财政对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绩效考评机制,制定评价标准,严格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公共财政投资建设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应当向公益性事业无偿提供,并尽可能方便全社会使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地理信息产品开发和应用服务的投入,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形成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十五)加强安全保障和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的分级保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强地理信息市场准入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和信息安全监管,依法打击侵权盗版、非法采集和发布数据以及各种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加大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宣传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广泛应用地理信息的良好环境,拓展基础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发挥教育培训体系的作用,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
训,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应用服务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
  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各级测绘部门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沟通协作,认真组织实施。测绘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点做好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更新、集成和分发服务工作。信息化部门要担负起政府参谋与助手的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在政策法规、总体规划、共建共享、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3:54: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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