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前我国民法刑法对“事实婚”不同规制论文

试论当前我国民法刑法对“事实婚”的不同规制
rbd505
要:事实婚在我国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事实婚逐渐由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东风汽车公司电视台”中国体育报沦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几经辗转,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修订,新婚姻法对事实婚的效力又采取有条件的承认。因此 当前我国法律体系对事实婚的态度究竟是怎样,民法和刑法对事实婚的规制又有何不同,我们该如何正确认识事实婚现象,就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事实婚,民法刑法的交叉,法律规制
一、事实婚概述
事实婚,即事实婚姻。从广义上看,是形式婚的对称,即在实行宗教婚的国家里而没有举行正式宗教仪式的婚姻。从狭义上看,是法定婚的对称,即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婚姻登记部门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1]事实婚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nesp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众认可其夫妻关系。汤爱民教授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局[2]
二、事实婚现象存在的原因
事实婚的现象在我国非常普遍,在农村及边远地区,事实婚占婚姻总数的大部分。造成事实婚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很多:一是传统习俗的影响,人们婚姻登记意识淡薄。受聘娶婚传统的影响,很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仪式,亲朋好友都认可,婚姻关系便成立。二是婚姻登记不方便。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3]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规定,但是我国的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当地居民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相当不便。三是有的婚姻登记机关有乱收费、办公效率低的现象。[4]因此,许多人放弃婚姻登记,事实婚现象便产生。
三、我国民法对事实婚的法律规制
民法体系中,对事实婚的规制主要属于婚姻法的范畴。总体来说,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的规制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可谓曲折。当然这种演变是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法治水平逐渐提高为基础,可以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也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总体来说,这三个阶段分别是: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相对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8:25: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1926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婚姻登记   婚姻   现象   效力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