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婚姻登记制度初探作者:赵丰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1期 摘 速率常数要 本文针对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婚前医学检查这一规定是否合理进行研究,并提出规范婚检的相关建议。并且,对于婚姻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借壳婚姻、虚假离婚等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并出制约措施。 布谷鸟2012 关键词 婚姻登记 婚前医学检查 婚姻欺诈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项目编号:2011jytq152,主持人:赵丰华。
作者简介:赵丰华,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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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200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婚姻登记
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折射了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但是,《条例》某些规定过于简练,有些问题没有涉及,有些改革措施还不到位,造成《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若干突出问题。笔者试图通过研究婚姻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在其实施过程中带来的社会效应,分析婚姻登记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及相关的法律建议。
一、婚前医学检查制度的必要性及补救措施
公案小说在我国,婚姻登记工作关系亿万人民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文明进步。当事人双方结婚登记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是阻断各种疾病的第一道屏障,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重要保障,但2003年新《条例》的出台取消了强制婚检的程序。该规定出台后,导致有些地方出现了“零婚检”的现象,有数据显示四成残疾儿产前致残。是否恢复婚检成为了一个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
(一) 婚检制度的必要性
新《条例》取消婚检的规定,使婚检由日本生命公司破产“强制”变“自愿”,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对个人权利的尊重,虽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该举措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首先,与发
达国家相比,中国人的健康意识仍然十分薄弱。国外每个人都有一份健康档案,包括血型、染体等详细资料,每个人的保健意识都很强。比如在日本,婚前健康检查没有强制的成分,完全是出于自愿。但是在日本人看来,结婚前交换健康诊断书是常识。在我国,绝大部分公民都没有这种强烈的保健意识。据笔者进行的问卷调查,自愿来婚检的公民大多数属于白领阶层,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更多的公民尤其是贫困落后的地区根本没有意识到婚检的重要性,再加上经济因素的制约,婚检自然是无人问津了。还有一部分公民虽然意识到婚检的作用,但因为婚检是自选项目,碍于对方的情面,担心对方不能接受而导致婚事告吹,最终屈服于世俗的偏见放弃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