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馆阁藏书的整理_李婷

北宋时期馆阁藏书的整理
李 婷
(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北京100081)
摘要:宋代推行右文政策,极为重视馆阁藏书的建设。著名的崇文院、秘书省既是政府藏书中心,又是政府藏书整理中心。本文概述了馆阁藏书的校勘、编目、刊印和典藏三项整理工作。
关键词:宋代;馆阁;秘书省;校勘;编目;刻印;典藏
中图分类号:G25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004(2002)01-0051-05
  宋代崇文院通称三馆秘阁。三馆是昭文馆、史馆和集贤院的合称,后建秘阁,三馆、秘阁又称馆阁。北宋前期,崇文院是政府的藏书中心,所有校勘工作由三馆秘阁承担。神宗元丰改制后,崇文院改名为秘书省,三馆秘阁书籍由秘书省统一管理,故而秘书省成为北宋后期的馆阁藏书整理机构。除了禁书在秘阁校勘整理以外,其它书籍校勘,包括内府图籍(太清楼、龙图阁等)的点定、补抄及校定工作,都在崇文院或秘书省内进行,校勘完毕刊行后的定本再分到各书库、各藏书处所收藏。因此,著名的崇文院、秘书省既是政府藏书中心,又是政府藏书整理中心。
宋代馆阁藏书整理包括校勘、编目、刻印及典藏三部分工作。
一、藏书校勘
1、校勘人员
馆阁藏书的校勘人员分为专职人员和非专职人员,凡为馆阁职事官、秘书省职事官,皆为专职校勘人员,又称为馆职。
选用馆职人员,多采用学士院试考的方法。如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馆阁藏书毁于火灾,重新补写三馆秘阁书籍需要大量校勘人员,故“令吏部铨选取幕职州、县官有文学者赴三馆秘阁校勘书籍。初,馆阁书籍以其夏延火,多复阙略。故命购本抄写。因命吏部取常选人状,先试判三节,每节百五十以上。成,择可者又送学士院试诗、赋、论,命入馆阁校勘。”[1]除此以外,馆阁还通过推荐、选举,临时任命一些学有所长的专家学者担任专职校勘人员。馆阁人员在馆阁编校书籍一段时间的,也可升任馆职。宋仁宗嘉元年(1056)诏令“编校书籍供职及二年,得补校勘。”[1]当时孙洙、吕惠卿、梁焘、沈括都是从编校升任馆职的。
关于校勘人员的数目,现存史料中很少记载。只知道崇文院或秘书省常临时设局或建所,并根据需要随时增减校勘官员,校勘人数常发生变化。如宋徽宗政和八年(1118)设置检讨检阅参议官,等到编写、校勘等工作完毕就罢局、罢所及减员,徽宗宣和初年又设置“补完御前书籍所”,宣和四年(1122)又建立“补完校正文籍局”,宣和六年(1124)九月十九日“诏减罢校正御前文籍官吏,校勘官、校正官,对
校官各减一半。”[2]而将“补完校正文籍局”合并到秘书省,校勘官、校正官、详定官等由少监、校书朗、著作郎、著作佐郎担任。按照史料记载,曾知宋仁宗“嘉中,乃置编校官员八员,校仇四馆书,给吏百人。”[3]这算得上一次规模较大的校勘工作了。
2、校勘制度与方法
一般书籍的校勘,只经过初校、复校两道工序,有的书籍甚至只经过一次校勘,不进行点检和复检,便写成定本。馆阁秘省的书籍校勘,在各时期的要求是不一致的。北宋时期校勘工作较严谨,其基本程序可以归纳为:(1)遣官详正定本;(2)择吏部常选人员校勘;(3)判馆阁官详校;(4)两制中选官复加点检;(5)两制推荐服勤文学官复校。根
第9卷 第1期
视在功率
V o l.9 N o.1            鄂 州 大 学 学 报
Jour na l o f Ezho u U niv er sity             
2002年1月
J an.2002
⒇收稿日期:2001-10-08
作者简介:李婷(1963.8-),女,湖北武汉人,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古籍部,副研究馆员,博士,研究方向:中国藏书史。
据文献记载:“凡校勘官校毕,送复校勘官复校,勘毕送至判馆阁官点检、详校,复于两制择官一、二人充复点检官,俟主判馆阁官点检详校,讫复加点检,皆有程课,以考其勤惰焉。”[2]上引文献是对宋太宗时期校勘程序的说明。宋初难以得到书籍的多种版本对校,所以对藏书校勘工作规定十分严格,为了确保校勘质量,需要反复校勘。
我们可从现存史籍中略窥当时校勘工作的某些做法。如校书前“博访书,遍观诸本”或用“秘阁古本对校”,校毕“皆题名卷末”,最后“送国子监刊板”[2]等等。归结起来就是:访得众本,校正讹谬,刊行成书。
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馆职宋敏求曾提出一种具体的校勘方法。据记载:“神宗熙宁中宋敏求言,三馆秘阁藏书虽博,类多讹舛。请以班固《艺文志》据,下诸路购善本校正,然后以《汉志》、《唐志》篇目校仇,取其可传后者,余悉置之。”[1]很幸运,我们还能看到南宋绍兴六年(1136)由史馆修撰范冲、秘书省少监吴表臣参定的校仇式。校仇式规定“诸字有误者,以雌黄涂讫别书;或多字,以雌黄圈之;少者于字侧添入,或字侧不容注者,即用朱圈,仍于本行上下空纸上标写;倒置,于两字间书
乙字;诸点语断处以为正;其有人名、地名、物名等合细分者,即于中间细点。”[4]即是说误字,用雌黄涂掉,另写;多字,用雌黄圈注;少字,在字侧加入,若字侧无法加字,就用朱圈,将字移置本行上下空纸处标写;两字倒置,在两字间用“乙”号表示;断句,在字侧采用“·”号;遇到各种名称并列时,用“·”在其中间点断。对一字音,校仇式规定“诸点发字,本处注释有音者,即以朱抹出,仍点发。其无音而经传子史音同,有可参照者,亦行点发。或字有分明,如传记之传,为邮传之传,又为传习之传,……之类,虽本处无音,亦便行点发。点有差误,即行改正,即以雌黄,盖朱点应黄点处,并不为点校。”[4]即需要校点四声的字,在字的角上用朱点表示字的读音。雌黄改字,在隋以前已有了,《颜氏家训》中有所谓“读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者。宋代校勘工作中规定了具体改字的条例,则反映了宋代校勘发展的新水平。这种方法在《宋朝事实类苞》卷第三十一中曾加以介绍:“馆阁新书净本,有误书处,以雌黄涂之。尝较改字之法,乱洗则伤纸,贴巾之又易脱;粉涂则字不没,涂数遍方能漫灭;唯雌黄则漫灭,仍久而不脱。”校仇式最后还规定:“讫每册末各书臣某校正,所校书每校一部了毕,即旋申尚书省。”[4]
宋代对校勘工作量也做了严格规定,北宋初就规定按照唐代秘书省校仇式:“旧书有注错多者,长功日十纸,中功日九纸,短功日八纸,错少加二纸,再校各加初校三纸,其正字刊正各校三纸。”[5]又“旧制,每日校对书籍功册叶背面二十一纸,三馆都监于每月终,具逐员功课闻奏。”[6]宋代的图书装订大多是经折装和旋风装,这两种装订方式都是从版心折叠,有字的面朝外,正反两面都有字,故称为叶
背面二十一纸”,“一纸”相当于现代书籍的二页。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除了规定秘书省长贰负责校勘工作外,规定秘书丞、秘书郎、著作郎、著作佐郎、校收郎、正字等官员每天校勘书籍“册叶背面二十一纸”。基本过程是“以经史子集次序成部分校,仍逐官各置课程簿,一面将校过书籍上簿,十日一次,具校书籍名件叶数申省,抄上课程簿,委长贰点检,至月终类聚,申尚书省。”[5]宋徽宗时藏书校勘登记制度更加严格,每月登记三次,月终上报尚书省。哲宗元时虽规定每月上报校勘登记课程簿,但实际上并不能按规定做。故到宋徽宗政和年间,规定统一印行课程簿发给秘书省职事官,并每季度派专门官员负责管理课程簿的登记制度,“长贰”官员负责督促。如果课程簿没有记载清楚,掌管课程簿的官员要受杖击一百下,渎职官员名单上报尚书省处置,课程簿交由御史台季点官检查。
馆阁藏书校勘人员正常工作量是每人“校册叶背面二十一纸”,特殊情况下工作量也可减少。宋哲宗元六年(1091)就规定“旧来兼他局者校书日十版”[5],即指长期以来兼职官员工作量减半,并且还宣布“秘书省入伏午时住修文字,末伏依旧,欲乞于所校功课减半。候遇末伏日依旧,从之。”[5]这是因为气候炎热的缘故,校勘人员的工作量可以减半。
3、校勘态度
宋代统治者很重视馆阁藏书的校勘工作,皇帝经常出入三馆、秘阁、秘书省,浏览书,检查工作。宋真宗在大中祥符年间就曾经多次下令校勘书籍。真宗曾对宰臣讲:“三馆秘阁书籍,近闻颇不整一,
多有散失,校仇亦匪精,遂使传闻迭为差误,自今凡差官校勘及典掌者,当严行约束,庶绝因循。”[3]因此,宋代校勘人员工作十分认真,尤其对经史部类的书籍更是如此。如《汉书》的校勘情况,宋太宗“淳化五年(994)七月,诏选官分校《史记》、前后《汉书》。”[1]此为第一次校勘《汉书》,到宋真
金币辉煌
52鄂 州 大 学 学 报第9卷
宗景德元年(1004)又命刁衍、晁迥、丁逊复校《汉书》,“凡修改三百四十九签,正三千余字,录为六卷以进”[1],“签”是指条目,“凡修改三百四十九签”,意即共修改三百四十九个条目。
宋仁宗景元年(1034)又命余靖、王洙、张观、李淑、宋祁校勘《汉书》,史载“诏请王洙,尽取秘阁古本对校,逾年乃上《汉书刊误》三十卷。”
[1]
三朝连续校勘《汉
书》,可见宋人校勘之精了,也难怪“以至于校仇累年,仅能终一馆之书而罢。”[6]
当然,宋代馆阁校勘人员也有不认真的。沈括在其著《梦溪笔谈》卷十中谈到馆阁人员校勘时将原字涂掉,又将原字注在旁边的现象。《麟台故事》卷二中记载“仁宗天圣三年(1025)六月,诏馆阁校勘官、太常少卿、直昭文馆陈从易降直史馆,太常博士、集贤校理聂冠卿,光禄寺丞、集贤校理李迢遘并罢职,坐校勘太清楼书舛互故也,”从《宋史》本传[7]中得知陈从易、聂冠卿、李迢遘三人是在校勘《十代兴亡论》时,妄自涂改,正好被仁宗皇帝去太清楼看书时发现。因此,将陈从易从直昭文馆降职为直史馆,其余二人罢去馆职。处置方法也是很严厉的,不过象这样的馆职人员并不多见。宋代很注重专家校书,崇文院及秘书省中聚集着一批学问渊博的专家、学者,象沈括、苏颂等,不论是天文律历,还是山经本草都能究其精微;还有吕佑之、杨文举、吕蒙正、王钦若、陈彭年、晏殊、王曾、欧阳修等既是馆职,又是朝廷重臣,这些人参加校勘工作,保证了馆阁藏书校勘质量。宋人郑樵全面总结了校勘工作,得出“校书之任,不可不专”的结论,并且说“若欲图书之备,文物之兴,则校仇之官不可不久其任哉!”[8]尤其是医书、兵书,更注重选任专家编校。如“(仁宋)嘉
(1061)四月,以大理寺丞郭固编校秘阁所藏兵书。先是,三馆秘阁置官编校书籍,而兵书与天文为秘
书独不预。大臣有言固晓知兵法,仍命就秘阁编校,抄成黄本一百七十二册。”[6]宋哲宗时,高丽曾献上遗亡很久的《黄帝内经》,也曾“令秘书省选奏通晓医书官三、两员校对。”[6]这种做法保证了藏书校勘的质量。
二、藏书编目
编目是宋代崇文院、秘书省进行的第二项重要工作,崇文院、秘书省是政府编目中心。北宋馆阁藏书校勘工作的同时,编修了大量的各类目录,而且在修国史时亦修艺文志,宋代的官修目录不仅在数量上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而且在目录编
制思想上、具体编制方法上都有一些新的突破,使
宋代目录学的发展呈现一明显的飞跃阶段。
1、官修目录数量的宏富根据史料记载,大概情况如下:
北宋初年,有《史馆书新定书目》四卷(亦称
《乾德史馆书目》),《皇朝秘阁书目》一卷。宋真宗时,有真宗咸平三年(1000)的《馆阁图籍目录》,真宗景德四年(1007)的《太清楼书目》四卷,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的《龙图阁四部书目》。
宋仁宗景元年(1034)至庆历元年(1041)编修了《崇文总目》六十六卷,仁宗皇
中(1049-1053)编《秘阁书目》及《搜访阙书目》一卷。
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编有《国子监书目》一卷。
宋哲宗元二年(1087)编有《秘阁书目》。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编有《秘书总目》。除此,据《宋史·艺文志》记载,编修了大量国史艺文志,即史志目录。宋朝曾多次修撰国史:王旦等修《国史》一百二十卷,吕夷简等修《三朝国史》一百五十卷,王洙修《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邓洵武修《神宗正史》一百二十卷,王孝迪修《哲宗正史》一百五十卷。李焘修《四朝国史》三百五十卷
[9]
高频变压器设计软件
修国史时同时修艺文志,宋代有《三朝艺文
志》、《两朝艺文志》、《四朝艺文志》[9]
从《玉海》、《文献通考》引用的《国史艺文志》可知,史志目录每类有序、每书名下有解题。根据这些史志目录的编修年代,可以推算《三朝艺文志》(太祖、太宗、真宗三朝),类似于徽宗时编修的《政和秘书总目》。
2、目录体制的完善及创新
两宋馆阁藏书的整理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了大量不同类型的目录,这些各种不同类型的目录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馆阁藏书目录体系。
综合目录。著名的《崇文总目》就是一部综合性目录,即三馆秘阁总藏目录,正如哲宗元四年(1089)五月指出:“《崇文总目》内书籍是将四馆分书并合著录”[5](“四馆”是指昭文馆、集贤院、史馆及秘阁)。《崇文总目》为宋代官修目录中最为完善的一种目录,关于《崇文总目》在注释体例、著录项目上等诸方面的进展问题,已得到深入研究,就不再赘言了。《崇文总目》既没有采取已往偏重于作者介绍的“传录体”形式,也没有采取过于简略的“史志林”形式,而是在“叙录体”的基础上发展了一种将各书作者、内容、篇卷综合介绍的更为完善的解题形式。
这里想强调一点,就是宋人编目十分注重实
53
第1期               李 婷:北宋时期馆阁藏书的整理
用价值。这个思想不光体现在多种类型目录编制中,而且运用到目录类目取舍中。我们将《崇文总目》和《隋书·经籍志》相比,《崇文总目》类目仍然沿用四部分类的方法,但类目设置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共收书三万六千六十九卷,书目分四部四十五类,经部九类,删图纬一类;史部共分十三类,为正史、编年、实录、杂史、仪注、传记、伪史、岁时、地理、职官、簿录和氏族;子部共分二十类,增加类书、算术、艺术、卜、道书、释书六类;集部共三类,其中删去楚辞类,增加文史类。对类名的更改也更适应宋代图书发展的实际情况,如其中将“旧事”改为“岁时”,改“古史”为“编年”,改“起居注”为“实录”,改“杂传”为“传记”,改“谱系”为“氏族”,改“兵法”为“兵家”,改“天文”为“天文占书”,改“医方”为“医书”等等。
采编目录。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069)新“装褫成书共二千八百十二部,所誊写者据三馆帐籍,犹有一千二百一十三部及阙书二百八十九卷未写。”[5]
所谓“三馆帐籍”就相当于一个登记簿,根据“帐籍”登记可知已入三馆的藏书数目。入藏崇文院或秘书省的书籍,都要分成经史子集四部,拨充各库时,都要有“进帐”、“副帐”,所以“三馆帐籍”,即相当于我们现在图书馆所编制的采编目录。
专门目录。相对综合目录而言,它是各馆或各库的藏书目录。《宋会要辑稿》曾记载将收入秘阁的书
籍,“别作一帐”[5]。所谓“别作一帐”,也就是单独做一目录。宋哲宗元
元年(1086)秘书省校
勘整理秘阁黄本书籍,补写完校正后的秘阁黄本后,“乞将《崇文总目》比较,无阙书,即别造帐目。”[5]这里“别造帐目”即可看成专门目录,因为《崇文总目》是三馆秘阁的藏书总目,与《总目》比较,然后记录比较后的结果,成为秘阁书目。本文前面所述的《乾德史馆书目》、《秘阁总目》均为这种类型。
阙书目录。宋时秘书省根据《唐书·艺文志》和《崇文总目》核对馆阁藏书,编出《秘书省四库阙书目》及《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著录的图籍如当时已不复存在者,皆著“阙”字其下,是为典型的阙书目录。
史志目录。正史艺文志中的史部目录,可称为史志目录。如前面已提到的《三朝艺文志》、《二朝艺文志》、《四朝艺文志》等都为史志目录。《宋史·艺文志》总计著录图书二千一百四十七部,四万三
三一学校
千一百零九卷。
三、定本刻印及典藏1、刻印。
宋代中央政府刻书机构有:国子监、秘书监、太史局(宋初为司天监,元丰改制废司天监,设太史局)、印历所、印书钱物所、崇政院、德寿殿、左司廊局等。但是只有国子监才是中央政府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刻书机构。国子监建于宋太祖建隆三年(962),是中央政府的最高教育机关。国子监作为教育机构,具有刊印图籍定本的权力。崇文院虽兼有刻书的职能,但是绝大部分馆阁藏书,尤其是经史类图籍在崇文院校勘后都送往国子监刊板印行。这样的记载在史书上比比皆是,如“真宗咸平三年(1001)十月,诏造官校勘《三国志》、《晋书》、《唐书》,以直秘阁黄夷简、钱惟演,……五年校毕,送国子监镂板,”[5]
又真宗“六年四月,诏选官校勘《道德经》,命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秘阁校理戚纶,直史馆刘锴同校勘。其年六月毕,并《辞文》一卷,送国子监刊板。”
[5]
也有由国子监校勘或在其它处所校勘后送崇文院刻印的情况,如宋仁宗天圣年间(1023-1032),监三馆书籍刘崇超言:“李善《文选》援引该赡,典故分明,欲集国子监官校定净本,送三馆雕印,从之。”[2]
2、典藏。
对于入藏的四库图籍,在北宋崇文院时期,首先满足秘阁收藏,然后再入藏史馆、集贤院、昭文馆。
如记载:“自来逐馆分书不等,每处未有全。依得`总目’内数目者,今既用黄纸书一本充秘阁收藏,即自嘉中编校后来所写书本,尚犹未能足数。即今见行添补,欲将秘阁先退下旧白本,及诸馆分旧书或兼本者,亦依《崇文总目》编次,一本充史馆收藏,其余接续编次集贤、昭文内。”[5]
值得注意的是,馆阁藏书都为“黄本大册”,以防私人收藏,这是宋仁宗嘉年间开始实行的方法。当时由于管理不善等其它多种原因,馆阁藏书出现流散到私人手中的情况,仁宗就采用“黄本大册”的措施:“乃置编校官八员,校仇四馆书,给吏百人,悉以黄纸为大册写之,自此私家不敢辄藏。”[6]入藏图籍按照字号牌子排列,“旧制,秘阁书用蘖黄纸栏界书字,用绫一样装背,碧绫面签,及用黄罗夹复字号牌子,入柜安顿。”[4]蘖黄可防虫蛀,蘖黄纸是一种经过特殊加工的纸张。
馆阁藏书的校勘、编目、刊行及其典藏工作并不是单一的工作,它们之间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统一在崇文院、秘书省进行。
54
鄂 州 大 学 学 报第9卷
目录工作可以看成是校勘工作的成果记载,中国自汉刘向以来就有“因校书而叙目录”的传统。另一方面校勘工作也需要各种馆藏目录的指导。宋仁宗景元年(1034)开始编制《崇文总目》,景二年(1035)“张观等上所编经史八千余卷”,又景四平师范学院
三年(1036)“张观上所编子集一万二千三
百六十六卷”[10]
,说明藏书校勘整理工作总是与
目录编制工作结合在一起进行的。
校勘的目的是为了刻印“定本”,故每当图籍校刊完毕,便下令刻印。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01)八月,选三馆秘阁直官校理、校勘《文苞英华》、李善《文选》,摹印颁行。”[6]但崇文院和秘书省校勘的定本很多都不在本院或本省刊行,如宋
太宗淳化五年(994)七月校勘的《史记》、《汉书》就是校刊完毕,送到杭州刊行的。国子监是宋中央政府最重要的出版机构,崇文院、秘书省作为宋朝最大的藏书编校中心,为国子监提供大量质量较高的校勘定本。反过来,定本的刊行反映了校勘的成果,促进了藏书的发展,扩大了崇文院、秘书省的影响。
编目对典藏工作也很重要,馆阁要根据馆阁藏书目录购散亡图籍。如北宋仁宗购求图籍时“以《崇文总目》收聚遗逸,刊正讹谬而补写之。”[1]崇文院、秘书省藏书所进行的最后工作是典藏,凡入藏崇文院、秘收省的图籍都必须经过校勘整理和目录登记工作。
【参考文献】
[1](宋)程俱,《麟台故事》卷一、卷二,《四部丛刊续编》史部,上海涵芬楼印本
[2](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崇儒四之一、二、三、四、五,中华书局影印本,1957年第1版[3]蒋廷锡等,《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四,上海中华书局影印本,1934年10月[4](宋)陈马癸,《南宋馆阁录》卷三,《武林掌故丛编》本[5]《辑稿》职官一八之八、一○、一一、一二、一四、一六、四七
政党文化
[6](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三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36年3月第1版[7](元)脱脱等,《宋史》卷三百、卷二百九十四、卷二百六十五,中华书局,1977年11月[8](宋)郑樵,《通志》卷七十一,校仇略,商务印书馆,1935年[9]《宋史》卷二百二,艺文志
[10](宋)陈马癸.《南宋馆阁续录》卷三,《武科掌故丛编》本
Processing of Guan
-Ge Collections in the North Song Dynasty LI Ting
Abstract :In the North Song Dy nasty the gov erno rs pro mo ted culture -enhancing policies,a nd paid a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Guan -Ge Collections .The famo us Cho ng w enyuan
a nd Mishusheng no t o nly w ere the central institutio n of gov ernm ent co llection,but also the central pro-cessing institution of g ov er nment collectio n.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process o f cor recting,catalo ging ,printing a nd co llecting of g overnment collectio n .
Key words :the No rth So ng Dynasty ;Guan -Ge ;Chong w enyuan ;Mishusheng ;cor recting ;cata-loging;printing;collecting
55
第1期               李 婷:北宋时期馆阁藏书的整理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0:36: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1871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校勘   秘阁   馆阁   秘书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