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则、无障碍、住宅设计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基本规定——民用建筑分类
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按其防火需求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按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住宅建筑单层、多层——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高层——建筑高度高于27m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单层、多层——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高层——大于24m者(不包括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建筑基地
1 基地内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2 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1)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3000m2 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 ;
2)基地内建筑面积大3000m2 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 ,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
3 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出空地和道路。当建筑前后各自留有空地或道路,并符合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两边的建筑可毗连建造;
2)本基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本基地或其他用地内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和采光标准;3)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贴基地用地红线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基地方向设洞口、门、外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4 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
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
5)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6) 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场地设计——道路
1 建筑基地内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内应设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其连接处的车行路面应设限速设施,道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张松才
2 )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3 )道路改变方向时,路边绿化及建筑物不应影响行车有效视距;
4 )基地内设地下停车场时,车辆出人口应设有效显示标志;标志设置高度不应影响人、车通行;
5 )基地内车流量较大时应设人行道路。
2 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7m;
2)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
3) 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
4) 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
建筑物设计——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地下室
新冠疫苗生产临时性应急标准出台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半地下室
房间平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者为半地下室。
1、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主要用房使用时,应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
3 )建筑物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人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
建筑物设计——台阶、坡道和栏杆
1、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 ,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
2 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
置;
2 )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m 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2、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 8 ,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 10;
2 )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 时,宜设休息平台,平台宽度应根据使用功能或设备尺寸所需缓冲空间而定;
3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 ,困难地段不应大于1:8;
4 )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坡长不宜超过6m ,坡度不宜大于1:
5 ;
5)机动车行坡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的规定:
6)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临空高度在24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临空高度在24m 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10m;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 11 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
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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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出入口
1 类别:
1)平坡出入口;
民国时期学生装
2)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
3)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
2 一般规定:姚刚与李继红
1)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宜只应用于场地限制无法做坡道的改造工程;
2)除平坡出入口外,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平台的净深度不应小于1.50m;
3)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门厅、过厅如设置两道门,门扇同时开启时两道门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
4)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上方应设置雨篷;
3 坡道及平坡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20,当场地条件比较好时,不宜大于1:30;
2)同时设置台阶和坡道的出入口,坡道的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的有关规定。
无障碍设计——轮椅坡道
1、轮椅坡道宜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
2、轮椅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3、轮椅坡道的高度超过300mm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4、轮椅坡道的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4:35: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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