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Degin code for strengthening concrete structure
GB 50367--200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440号
现代食品科技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67-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需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按照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等单位一路修订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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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订进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分析和验证性实验,总结了最近几年来我国棍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实践经验;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普遍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和试点工程的试用,对重点章节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大体规定、材料,增大截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增设支点加固法、绕丝加固法、钢丝绳网片。聚合物砂浆外加层加固法等的设计、计算与构造规定和有关的附录.另外,还有与各类加固方式配套利用的植筋技术、锚栓技术、混凝土裂痕修补技术和钢筋阻锈技术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需严格执行。
为充实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利用单位在实施本规范进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5号(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内)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邮编,610081,http:
采用定型化学锚栓时,其产品说明书标明的有效锚固深度:对经受拉力的锚栓,不得小于(do为锚栓公称直径);对经受剪力的锚栓,不得小于 。
当定型化学锚栓产品说明书标明的有效锚固深度大于1Odo时,应按植筋的设计规定核算其承载载力。
爱国家不等于爱朝廷 在考虑地震作用的结构中严禁采用膨胀型锚栓作为承重构件的连接件。
当在地震区承重结构中采用锚栓时,应采用加长型后扩底锚栓,且仅允许用于设防烈度不高于8度、建于类场地的建筑物;定型化学锚栓仅允许用于设防烈度不高于7度的建筑物。
承重结构锚栓连接的设计计算,应采用开裂混凝土的假定;不得考虑非开裂混凝土对其承载力的提高作用。
锚栓受力分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M的规定。
14 裂痕修补技术
设计规定
本章适用于承爪构件混凝十裂痕的修补;对承载力不足引发的裂痕,除应按本章适用的方式进行修补外,尚应采用适当的加固方式进行加固。
经靠得住性鉴定确以为必需修补的裂痕,应按照裂痕的种类进行修补设计,肯定其修补材
料、修补方式和时刻。
混凝上结构的裂痕依其形成可分为以下三类:
1 静止裂痕:形态、尺寸和数量均已稳固再也不进展的裂痕。修补时,仅需依裂痕粗细选择修补材料和方式。
2 活动裂痕:宽度在现行环境和工作条件下始终不能维持稳固、易随着结构构件的受力、变形或环境温、湿度的转变而时张、时闭的裂痕.修补时,应先消除其成因,并观察一段时刻,确认已稳固后,再依静,,卜裂痕的处置方式修补;若不能完全消除其成因,但确认对结构、构件的安全性不组成危害时,可利用具有弹性和柔韧性的材料进行修补。
3 尚在进展的裂痕:长度、宽度或数量尚在进展,但经历一段时刻后将会终止的裂痕。对此类裂痕应待其停止进展后,再进行修补或加固。
裂痕修补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封锁法:利用混凝上表层微细独立裂痕(裂痕宽度ω≤或网状裂纹的毛细作用吸收低粘
度且具有良好渗透性的修补胶液,封锁裂痕通道。对楼板和其他需要防渗的部位,尚应在混凝土表面粘贴纤维复合材料以增强封护作用。
2 注射法:以必然的压力将低粘度、高强度的裂痕修补胶液注入裂痕腔内;此方式适用于≤ω≤静止的独立裂痕、贯穿性裂痕和蜂窝状局部缺点的补强和封锁.注射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裂痕周边进行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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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压力注浆法:在一按时刻内,以较高压力(按产品使刚说明书肯定)将修补裂痕用的注浆料压入裂痕腔内;此法适用于处置大型结构贯穿性裂痕、大体积混凝土的蜂窝状严峻缺点和深而婉蜒的裂痕。
4 填充密封法:在构件表面沿裂痕走向骑缝凿出槽深和槽宽别离不小于20mm和15mm的U形沟槽,然后用改性环氧树脂或弹性填缝材料充填,并粘贴纤维复合材以封锁其表面;此法适用于处置ω>的活动裂痕和静止裂痕。填充完毕后,其表面应做防护层。
注:当为活动裂痕时,槽宽应按不小于15mm+5t肯定(t为裂痕最大宽度)。
裂痕修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改性环氧树脂类、改性丙烯酸酯类、改性聚氨酯类等的修补胶液(包括配套的打底胶和修补胶)和聚合物注浆料等的合成树脂类修补材料,适用于裂痕的封锁或补强,可采用表面封锁法、注射法或压力注浆法进行修补。
修补裂缝的胶液和注浆料的基本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节的规定。
2 无流动性的有机硅酮、聚硫橡胶、改性丙烯酸酗、聚氨酯等柔性的嵌缝密封胶类修补材料,适用于活动裂痕的修补,和混凝土与其他材料接缝界面干缩性裂隙的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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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裂痕   修补   加固   锚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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