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供配电设计规范

6 采区供配电设计
6.1 采区变电所设计
6.1.1 采区严禁选用带油电气设备,设备选型应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 采区变电所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区变电所宜设在采区上()山的运输斜巷与回风斜巷之间的联络巷内,或在甩车场附近的巷道内;2.在多煤层的采区中,各分层是否分别设置或集中设置变电所,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选择;3.当采用集中设置变电所时,应将变电所设置在稳定的岩()层中。
6.1.3 当附近变电所不能满足大巷掘进供电要求时,可利用大巷的联络 巷设置掘进变电所。当大巷为单巷且无联络巷利用时,可采用移动变电站供电。
6.1.4 采区变电所硐室的长度大于6m时,应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并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6.1.5 采区变电所硐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硐室尺寸应按设备数量及布置方式确定,一般
不预留设备的备用位置;2.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3.硐室通道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 孔;4.硐室内不宜设电缆沟,高低压电缆宜吊挂在墙壁上;5.霍克船长变压器宜与高低压电器设备布置于同一硐室内,不应设专用变压器室;6.硐室门的两侧及顶端应预埋穿电缆的钢管,钢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7. 硐室内应设置固定照明及灭火器。
6.I.6 单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当变压器不超过2台且无高压出线时,可不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变压器超过2 台或有高压出线时,应设置进线开关。
6.1.7 双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应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其正常为一回路供电、另一回路备用时,母线可不分段;当两回路电源同时供电时,母线应分段并设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应分列运行。
6.1.8 由井下主(中央系统检测)变电所向采区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不应超过3个。
6.2 移动变电站早睡早起身体会有哪些变化
6.2.1 下列情况宜采用移动变电站供电:1.综采、连采及综掘工作面的供电;2.由采区固定变电所供电困难或不经济时;3.独头大巷掘进、附近无变电所可利用时。
6.2.2 向回采工作面供电的移动变电站及设备列车宜布置在进风巷内,且距工作面的距离宜为100~150m
6.2.3 由采区变电所向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移动变电站数不宜超过3bak个。不同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不应共用电源电缆。
6.3 采区低压网络设计
6.3.1 采区低压电缆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展望五国1.1140V设备使用的电缆,应采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橡胶绝缘软电缆;2.660V 380V设备有条件时应使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软电缆。固定敷设时可采用铠装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矿用橡套电缆; 3.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器设备,应使用专用的矿用橡套电缆;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6.3.2 采区电缆长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铠装电缆应按所经路径长度的1.05倍计算;
2.橡套电缆应按所经路径长度的1.10 倍计算;3.半固定设备的电动机至就地控制开关的电缆长度,宜取510m4.移动设备的电缆除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尚应增加机头部分活动长度35m5.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电源电缆长度,应按设计矿井投产时的标准再加 lOOm 配备,也可按掘进巷道总长的一半计算。电缆截面应满足掘进至终点(或更换电源前)的电压损失要求;6.掘进工作面配电点至掘进设备的电缆长度,应按配电点移动距离考虑,但不宜超过lOOm
6.3.3 采区动力电缆的截面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允许持续电流值应大于电缆的正常工作负荷计算电流值;2.对距离最远、容量最大的电动机,应保证在重载情况下启动。若采掘机械无实际最小启动力矩数据时,可按电动机启动时的端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75%校验。3.正常运行时电动机的端电压允许偏移额定电压的±5奥运会的知识%,个别特别远的电动机允许偏移-8%~-10%;4.所选电缆截面必须与其保护装置相配合,并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5.在电力系统最大运行方式下,电缆首端发生三相短路时的热稳定性要求选择电缆截面。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47: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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