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鉴定与评估标准-福建省

古树名木鉴定与评估标准
(征求意见稿)
萨伊德1 总则
1.1为了科学鉴定与评估古树名木,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的管理与保护,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
1.3 古树名木的鉴定与评估除应符合本标准,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链轮画法1.4 本标准的实施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指定机构执行。
2 术语和符号
2.1 古树Ancient Trees
谭厚兰
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含100年)的树木
2.2 名木Famous Trees
指国内外珍贵、稀有的树木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2014浙江高考语文作文2.3 生长势Growth Potential
树木生长的强弱状况,表现在枝干有无破损、枯梢的情况、叶、病虫害等。
2.4 树冠Crown
树木上部承载主枝系统和树叶的部分。
2.5 树冠投影Crown Projection
树冠所覆盖的地面面积,即树冠外沿的垂直投影面。
2.6 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树木的胸高直径,即根茎部位(或地表)上方1.3m处的树干直径。
2.7 地径Diameter at Butt End
树木根茎部位(一般指土迹线上5cm处)的直径。
2.8 土壤容重Bulk Density of Soil
单位体积的土壤(包括孔隙度在内)烘干后的重量,单位g/cm3。
索尼s7000
2.9 土壤pH值pH Value of Soil
指土壤酸碱度。
2.10 C14法Radiocarbon Method
根据碳-14(14C)的β-衰变产生的自然衰减建立的计时方法,又称放射性碳法。按下列公式计算:
A=Tln No/NA
式中:A——标本年龄;
Τ——C14平均寿命;
NA——标本现有放射性;
No——标本原始放射性。
2.11 年轮法Method of Dendrochronology
根据树木年轮确定树龄的方法,又称树木年轮断代法、树轮纪年法。一般通过确定树木根颈部位年轮的数目来测算树龄。
2.12 叶痕法Method of Leaf Scar
根据棕榈科、苏铁科等科的植物树叶脱落后留下的痕迹来测算树木年龄的方法。
3 古树名木的鉴定与分级
3.1 古树名木的鉴定
3.1.1 古树的鉴定以树龄为主要依据。
3.1.2古树树龄的鉴定主要以C14法、年轮法、叶痕法为主,并可结合相关史料、史迹加以确认,如查阅地方志、风物志、寺志、碑刻、树木引种有关文献和果树种植史志等文献;或根据与古树有关的传说记载,获取与古树年龄相关资料;也可参照古树周边史迹如古建筑与古构筑物等的始建时间等,来推算古树的年龄。不能用上述方法确定树龄的,可根据树木胸径进行鉴定、确认并分级。福建省主要古树名木按胸径确认分级表按附录A的规定确定。
3.1.3 棕榈科、苏铁科等古树的叶痕法鉴定分级标准按表3.1.3的规定确定。
3.1.4 名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自然生长的珍贵、稀有树木;
2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研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3与历史或社会上有重要影响人物活动有关的树木。
3.2 古树名木的分级
3.2.1古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
评估公式。
4.3.2 古树名木价值评估按下列公式计算。
M=AB(1+a+b+c+d+e+f)+T(4.3.2)
式中:A——每平方厘米树木横截面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包括现行苗木指导价、施工费用(按苗木指导价的70%计算)和一年养护费用。树木横截面积计算中的直径一般以苗木指导价格表中的胸径或地径计算。
B——树木胸径或地径处的横截面积(cm2)。树干基部分叉的,胸径值为各枝干胸径之和;树干被毁无法计算胸径的,以地径进行计算;根干被毁的,以访查的数据值进行计算。
a——树木所处地段的调整系数。该系数以福建省各地区最新公布的土地地段级别为依据。各地市最低地段级别调整系数定为1,地段级别每升高一级则调整系数加1。
b——树木生长环境调整系数。生长环境良好、一般和差的系数分别为1、0.5、0。
c——树木生长势调整系数,生长势良好、一般、较差和差的系数分别为1、0.6、0.3、0。
d——树龄调整值(古树名木树龄/50)。
e——树木的保护级别调整系数。国家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调整系数为3、二级为2。国家一级保护的濒危、珍贵树种系数再加2,国家二级保护的濒危、珍贵树种系数再加1。
f——树木景观价值调整系数。分成三类:第一类为公园绿地、道路和街旁绿地、广场绿地和对外交通附属绿地内的树木;第二类为居住、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等附属绿地内的树木;第三类为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仓储、工业等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内的树木。其系数分别为1.5、1.2、1。
T——已投入的管理费。
MES质量管理系统
4.4 古树名木的损失评估
4.4.1古树名木损失评估指标包括皮层损伤、根系损伤、主枝损伤及死亡四个指标。
4.4.2古树名木损失评估分为全部损失评估与局部损失评估。
4.4.3符合下列情况的评为全部损失:
1 树干皮层损伤部分超过树干周长50%的;
2 受伤根系超过全部根系50%以上的;
3 主枝损伤部分超过树冠50%的;
4 死亡的。
4.4.4 局部损失主要指发生在古树名木根部、树干和树冠主枝的局部损伤。
4.4.5古树名木价值降低的比例应根据局部损失的程度确定。局部损失价值降低比例之和最高为100%。古树名木局部损失程度与价值降低比例对照按表4.4.5的规定确定。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8:25: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0490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树木   系数   损失   调整   评估   胸径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