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1999-01-01
执行时间:1999-01-01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行政部门统筹全市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经市、区劳动行政部门行政委托的计划单列单位、保税区劳动人事部门和镇劳动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劳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纳入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培训范围,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并全面履行.
第二章 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职责是:
一负责调研并起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政策;
二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三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总结推广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经验;
四编印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范文本;
五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六指导用人单位和员工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七审查集体合同;
八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寿昌公主
九指导开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膜分离技术
十审查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予以备案.亲爱的回声
第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经过劳动合同管理资格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上岗证.
张抗美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含续订和变更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遥望宋朝
经审查合格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应予鉴证,盖鉴证章并注明鉴证日期.
经审查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机构不予鉴证,并书面提出修改意见;对经修改合格的劳动合同,应予鉴证.
第十条 劳动合同鉴证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双方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双方是否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含续订和变更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四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形式是否规范、文字是否准确;胶木轴瓦
五劳动合同双方是否亲自或书面授权他人签字、盖章;
六劳动合同中外文文本意思是否一致.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鉴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登记、编号;
二审查;
三制作劳动合同修改意见书;
四盖鉴证章并注明鉴证日期;
五对审查合格的劳动合同附件予以备案、存档;
六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录入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应于收到劳动合同文本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鉴证或发出劳动合同修改意见书.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鉴证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无效劳动合同予以鉴证,给劳动合同当事人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监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及劳动合同管理情况;对不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和管理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年度审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年审办公室的规定报审.用人单位不按时参加年审或未通过年审的,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5:23: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59814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劳动   用人单位   鉴证   管理   是否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