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壮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壮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壮族,现有人口约1549万,主要分布在广西族自治区,其余分布在云南、广东、贵州及湖南等地。拥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主要从事农业,擅长种植水稻。壮族图案采用铜鼓的造型。人们把广西壮族自治区誉为“铜鼓之乡”,铜鼓是壮族人的传统文化遗产,更是壮族图腾崇拜的标志。
壮族的简介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壮族大多居住在广西,主要集中在柳州、来宾、河池、南宁、百、崇左等地区。其中云南有100余万人,主要聚居在文山州,红河、曲靖也有一部分。广东的连山、肇庆怀集、贵州的从江和湖南江华也分布有壮族。
在1965年统一称壮族以前,壮族的自称和他称较多,广西最常见的自称和他称主要有“布(僮)壮”“布土”“布僚”“布雅依(瑞)”“布侬”等20多种,云南汉称主要有“侬人”、“沙人”、“土僚”、“土佬”,自称濮侬、濮土、蒲岱/傣、布瑞/布雅依。壮族地区石灰岩分布很广,是世界
有名的岩溶地区,石山拔地而起,石山里有岩洞和地下河。这种地形构成了“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的名胜景。沿海盛产各种名贵海产,尤以南珠闻名。壮族地区气候温和,水充足,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玉米、薯类等。果品也很丰富,森林面积广,盛产柳州杉、银杉、樟木等名贵木材。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久负盛名的特产。
壮族的历史
壮族主要居于岭南,岭南地区自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有柳江县的“柳江人”和“甘前人”,来宾市的“麒麟山人”,荔浦县的“荔浦人”。都安县的“干淹人”和“九楞山人”,柳州市的“白莲洞人”和“都乐人”桂林市的“宝积岩人”,田东县的“定模洞人”,灵山县的“灵山人”等等。先秦时期,广西地区有骆越国,居住着百越中的“骆越”、“西瓯”、“苍梧”人。骆越国是岭南壮族祖先著名的方国,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其中提到“路人大竹”,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云:“路音近骆,疑即骆越。”路即骆,此说中的。《逸周书》亦称《周书》,乃先秦古籍,多数篇章出于战国,其中所记商周之事,必有所本。在《吕氏春秋·本味》里,又提到“越骆之菌”,汉代高诱注:“越骆,国名。菌,竹笋。”越骆是汉语提法,意为越(山)
谷或越鸟,越人语言倒装为骆越。“僮”这个民族名称,是南宋时出现的。宋人李曾伯在上宋理宗的“奏议”中,曾提到宜山有“僮丁”。宋人朱辅在《溪蛮丛笑》中进一步指明南方“洞民”“有五:曰苗、曰瑶、口嘹、曰獞、曰仡佬”。以后历代均多沿用“獞(僮)”名,到明代“獞”名引用逐渐增多,但往往与“瑶”并举。到清代对“獞(僮)”名的引用已遍于广西各地。1949年后,经过深入调查和进行民族识别,人民政府把广西、广东、云南等地自称“布壮”、“布土”、“布农”、“布泰”、“布班”、“布陇”、“布诺”、“布衣”、“布民”、“布越”、“布寮”、“布雅衣”、“布曼,”等等的人们统一称为僮族。后因“僮”字的含义不够清楚,又容易读错音,一九六五年,按照周恩来总理的倡议,把“僮”改为“壮”,把“僮族”改为“壮族”。
民族区域自治。1952年12月9日在广西的西半部建立桂西僮族自治区,1956年春改为自治州。1958年3月5日,建立以原广西省地区为范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4月1日,建立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建立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壮族名称虽随代而异,其主要源流:百越一瓯一瓯骆一西瓯骆一西瓯骆越一乌浒一俚僚一僮一俍一沙一侬一壮,为一脉相承。冠名
壮族的语言
壮族有自己的语言,中国学者将之归类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南北两大方言。部分外国学者根据壮语同源词的情况,将壮语划入澳泰语系。壮族传统文字是在汉字基础上创造的“土俗字”。从中国的唐代(7世纪)“土俗字”开始在民间使用,汉人称为古壮字,壮族人自称为“sawndip”,就是生字的意思,因为这种字是用汉字部首组合而成的。但是这种壮字由于使用面不广,没有能在全民推行,一直为壮族巫师、艺人多用于书写经书、编山歌、记事、记录壮语地名等,大量的壮族《布洛陀经书》就是古壮字手抄本。1950年代,政府专家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并于1982年又作了部分修订。
壮族的礼仪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
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尊老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言秽语,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杀鸡时,鸡头、鸡翘必须敬给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阿婆”或“婆婆”;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壮族的服饰
壮族服饰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壮族妇女有植棉纺纱的习惯,纺纱、织布、染布是一项家庭手工业。用自种自纺的棉纱织出来的布称为“家机”,精厚、质实、耐磨,然后染成蓝、黑或棕。用大青(一种草本),可染成蓝或青布,用鱼塘深可染成黑布,用薯莨可染成棕布。壮族服饰各有不同,男子、女子的服饰,男子、妇女、未婚女子的头饰,各具特。
壮族的男装与女装
李培生男装有右襟与对襟两种,右襟衫反膊无领,衣纽从右腋下开至腰部又转向正中,再开出三四寸而止,衣襟镶嵌一寸多宽的布边,用铜扣纽,再束上长腰带;对襟开胸,长仅及脐的紧身衫,这是在劳作时穿着的。而女装为无领右襟,只是衣袖比男装大些,宽大近尺,长至膝盖,镶嵌绲边,边条有宽细,一般在二三道以上。肩内贴布反衬在外,起缝三线,名叫“反膊衫”。男女衫的扣钮均铜纽或布纽。男女裤子式样基本相同,裤脚有绲边,俗称“牛头裤”。已婚妇女有绲花边的肚兜,腰裤左边悬挂一个穗形筒,与锁匙连在一起,走动时发出“沙啦沙啦”的响声。男子礼服惯穿长袍,外面套上一件短褂,通称“长衫配马褂”,起先是头戴顶圆帽,后来改戴礼帽。到了现代,壮族的穿着衣式已基本现代化,但老一辈人,仍普遍以穿蓝、黑两为主。
壮族的住房
在古黔中地区的临澧竹马村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距今约18000年)中,发现了带甬道的“丅”字形“高台式土木建筑”,它不仅是中国“高台式宫殿建筑”的源头,而且是全世界第一座“高台式土木建筑”。
李昌奎故意杀人案
壮族先民迈出划时代的第一步,使中国率先迈进了农耕社会,引发了人类最伟大的一场绿
革命,使人类从饥饱无定的采集中,闯出了一条驯化动物、创造农耕、迈向温饱生活的绿革命之路,使人类迈进了农耕社会辉煌的农业时代。
壮族的头饰
琼州海峡货船失火
壮族女子有带银手镯辟邪的传统,多见小女孩、少女佩戴。未婚女子喜爱长发,留刘海(以此区分婚否),通常把左边头发梳绕到右边(约三七分)用发卡固定,或扎长辫一条,辫尾扎一条彩巾,劳作时把发辫盘上头顶固定。已婚妇女则梳龙凤髻,将头发由后向前拢成鸡(凤)臀般的式样,插上银制或骨质横簪。裹青纱白帕的已少见,多用黑帕或花帕头巾,梳髻多是中年以上妇女,且喜欢戴绣花勒额,冬季妇女多戴黑绒线帽,帽边花式因年龄而异。男女都穿布鞋,中年妇女上山劳动爱穿自己制的猫耳布鞋,俗称鞋猫,形似草鞋、有耳、有跟,用一条扁纱带将鞋耳和鞋跟串起来,任意绑扎调节松紧。儿童头饰:童帽是用二三寸宽的绣花布条缝制成的无顶遮额帽。古籍中记载壮俗“露顶跣足”、“布帛勒额(束额)”,在童帽上获得再现,这种遮额帽既能保护头部也是一种装饰品。婴儿的背带比常见的汉族的大得多,呈蝴蝶状,“蝶身”长三尺,宽二尺四寸,中绣花样图案或八卦乾坤图,但很少见绣有文字,两边“蝶翼”长九尺,宽一尺二寸,这种背带壮话称“腊”。建
国后,这种背带逐渐改小尺寸,有些背带身刺绣上如“出入平安”“美满”的文字,代替原有的图案。
湖南大学学报
壮族的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壮族女子出嫁日一是梳头:由媒婆、送嫁婆帮新娘梳头,新娘则边唱“哭嫁歌”,从早上哭到离开娘家,有哭“爹娘”、“兄弟妹”、“姑爷”等多种哭嫁歌。主要内容有歌颂父母养育之恩,有埋怨生为女孩要出嫁,有埋怨兄弟自己嫁出后独占家产,或是对一同长大的妹的留恋等等,曲调婉转缠绵,催人泪下。
“哭嫁”是流传于壮族农家的一种婚嫁习俗,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壮族农家大部分人居住的地方,山连绵,地势偏僻,交通不便,姑娘出嫁之处,近到2至3里,远则数百里,跨省、跨县、跨乡、天隔一方,一别难见。“相见时难别亦难”,不知何时是归期,思前想后,不禁潸然。“哭嫁”,是勤劳勇敢,淳朴善良,尊老,热情好客的壮家人告别家人,
答谢亲友的感情流露和表白。所谓“哭嫁”,就是姑娘出嫁时,以“哭”代说,倾诉衷肠,表达离情,招呼来宾,告别亲人的一种形式。
姑娘出阁时,要吃“离娘饭”。办酒前夕,由家庭中最年长的女性长辈给姑娘梳妆,打扮成年妇女模样。晚上鸡叫头遍时,在堂屋前举行仪式,焚香燃纸,祷告先辈。先哭祖父(母)、父母、以谢多年养育之恩,表达依依惜别,谓之“开声”或“启声”。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的饮食习惯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安徽太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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