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上门
作者:严剑漪
来源:《检察风云》2010年第13期
2010年4月22日上午9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就微软公司状告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保险公司)的三起侵权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被告大众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微软各类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17万余元。 判决一出,评论四起。有人说这是一次“配重铁
徐灵胎创纪录”皮肤保养手册的判决,因为它刷新了国内最终用户为使用盗版软件而要赔付的“巨大数额”;也有人说这是微软使用收网抓鱼、之招,意在提醒中国的大型企业不要再“掩耳盗铃”。而来自更深层的声音则认为,微软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正从最初的“大棒主义”,转为目前实施的软件正版化“怀柔战略”,中国的大企业是到了该小心被人“”上门的时候了。
两份律师函“催问”大众保险
西安外国语大学高职部
大众保险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5年1月成立,是一家以财产损失保险为主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它由沪、浙、苏三地20余家富有实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股东参股组成,注册资本过亿,总部设在上海。
据介绍,大众保险公司曾先后承保了许多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如上海多条越江隧道、越江大桥、轨道交通、南京第二长江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青岛海湾跨海大桥等国家重点项目,而就是这样一家大公司,却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微软公司的“目标公司”。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 2008年9月22日,一封律师函发到了大众保险公司,此函由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袁新忠律师代表微软公司发出,函中客气地称:“微软近期正在对销售数据库进行整理与核实……但是我们遗憾地发现在用户登记数据库中,贵公司的软件购买记录与我们了解的贵公司软件使用的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希望贵公司能协助我们的工作,在2008年9月盘形弹簧26日对微软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回复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