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婚姻家庭理论解释宁波鄞州区的女性亲属称谓

婚姻家庭理论解释宁波的女性亲属称谓
                  ——以父之姊妹和母之姊妹称谓为例
摘要:调查发现,宁波亲属称谓中对父母辈的女性亲属称谓划分较为详细,本文运用婚姻家庭理论对这种民俗现象进行分析,并揭示其背后隐藏的原因。
关键词:婚姻家庭理论; 宁波; 女性亲属称谓
一、 定义
(一) 婚姻
  关于“婚姻”一词的定义,古代指“男女结合成为夫妻”,现代指“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形式,因结婚而发生,因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而消失。”(《辞海》)就广义的婚姻而言,婚姻是以某个社会中公认的两性关系形式来界定的,这里所说的公认,是制度化的公认,其既可以是由社会风俗和习惯法决定,也可以是以成文法律的形式确定的,或者两者相兼。
(二) 家庭
家庭是在婚姻或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的基本社会经济单位,是一个社会的基本细胞。《辞海》中,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亲属间的共同生活组织。有广狭两义。狭义指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单偶家庭)。广义泛指婚制出现后的各种家庭形式,包括血缘家庭、亚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与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当代主要作狭义的使用。”莫德克则认为家庭是一种社会集团,以共同的住处、经济合作和繁殖后代为其特征。它包括了不同性别的成年人——其中至少有一对可以发生由社会认可的性关系,以及这一对男女亲生的或收继的儿女。
(三) 亲属称谓
亲属称谓是指互相有直接或间接的血缘、婚姻、法律等关系的亲戚和亲属的名称。人际称谓系统是一种依附于语言的特殊系统,而亲属称谓作为人际称谓系统之一,具有以下特点:依据亲属关系确定的称谓概念;必与血缘、婚姻、法律等因素有关;在人类发展过程的早期形成,历史悠久;大多有口语和书面语的区别;一般是不可变更的,尤其是由血缘因素形成的亲属称谓具有绝对的不可变更性。
(四) 三者关系
  摩尔根指出亲属称谓与家庭、婚姻形态有密切关系。亲属称谓常用与区别血亲与姻亲的不同,而姻亲就是由婚姻契约造成的有条件的法律关系,而家庭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婚姻的结果。亲属称谓既反映社会关系的结构,也反映了婚姻联系。从亲属称谓的历时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到亲属称谓的变化与家庭、婚姻状况的一些联系。我们所指的婚姻与亲属称谓的关系,主要是指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与亲属称谓的关系。亲属关系之发生除血统的连续及法律的拟制外,以婚姻的原因为其主。血缘关系的亲属称谓,也都由婚姻而来。婚姻对于亲属称谓的形成和因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婚姻的构成便意味要建立“家庭”。在现代工业社会中,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建立在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制度之上的一个最为明显的例子。在所有的亲属关系中,与婚姻有关的亲属占有很大的比重。婚姻是产生家庭的前提,家庭是缔结婚姻的结果。婚姻乃是一种复合的习惯法,它的目的是肯定家庭内部一对成年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对于婚姻和家庭的起源孰先孰后的问题,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婚姻为先论;家庭为先论;婚姻和家庭并行论。现代比较流行的是婚姻与家庭,同时并存。
二、 分析
(一)存在的现象
《尔雅·释亲》 :“父之姊妹为姑。”《释名》曰:“姑,故也,言子已为久故之人也。”在《礼仪》里也用“姑”。“姑母”按照数字顺序排列,区分长幼,如大姑母、二姑母、三姑母、四姑母等;亦可呼为“大姑”、“二姑”、“三姑”、“四姑”等。在现代汉语中,常用“大姑”称父之姊,而用“小姑”称父之妹,但没有专门的称谓语来区别称呼父之姊和父的妹。同样也没有专门的称谓语来区别称呼母之姊妹。在古称中人们对于母之姊妹统一用“姨母”。但是由于“姨母”不能很好地区分长幼,所以人们一般按照数字顺序排列,如大姨、二姨、三姨、四姨等,或大姨妈、二姨妈、三姨妈、四姨妈等。
从上述文献记载中,我们得出在汉族亲属称谓的父系亲属称谓中,我们对于父亲的与父亲的妹妹的称谓语是一致的,都以“姑母”相称。同样,在母系亲属称谓中,人们对于母亲的妹也都以相同的称谓语“姨母”来称呼。而在宁波的亲属称谓中,人们对于父亲的妹却有不同的称谓语,对于父亲的我们称之为“嬷嬷”,对于父亲的妹妹我们称之为“阿姑,姑姑或者娘娘”。同样,人们对于母亲的妹的称谓语也区分的较为详细,称呼母亲的与称呼父亲的一样用“嬷嬷”,称母亲的妹妹用“阿姨”。如果父之(妹)或母之(妹)有多个,则再按照大小顺序相称,如大嬷嬷,小嬷嬷、姨,小阿姨等,或按照数字顺序,如大嬷嬷,二嬷嬷,三嬷嬷,或大阿姨、二阿姨、三阿姨等等。
(二)用婚姻家庭理论分析
美国人类学家默多克认为,有多种社会因素能对亲属称谓产生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有:各种外婚形式;各种婚姻制度;各种家庭制度;各种婚后的从居形式;各种世系继嗣制度与组织。根据这些因素,他把亲属称谓系统归为爱斯基摩亲属称谓制、夏威夷亲属称谓制、易洛魁亲属称谓制、奥马哈亲属称谓制、克劳亲属称谓制和苏丹亲属称谓制。根据不同亲属称谓系统制的划分特点,我们可以发现,汉语的亲属称谓制比较接近苏丹亲属称谓制。作为最为复杂也最为精确的一种亲属称谓制度——先行词苏丹亲属称谓制,其主要的特点是高度的描述性,对各种亲属关系的区分极为细腻,所有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都有单纯的称呼而绝不混同。宁波属于汉语的亲属称谓制,除了具有苏丹亲属称谓制的这些特点外,在其亲属称谓上还有其自身的个性特点,如本文要讨论的较为详细的女性亲属称谓语。
油液分析
在我们汉语的亲属称谓语中,人们对于对于父之兄称伯父和父之弟称叔父,而对于母之兄与弟却用同一个称谓语——舅舅,可见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女性地位的卑微。而在这样的大潮下,宁波人却拥有较为详细的女性亲属称谓,则说明在宁波这个地区女性地位相对
vs 2008较高。为什么宁波人在亲属称谓中对女性亲属称谓相对与其他地方而言更为详细呢?笔者认为这跟宁波的历史文化和婚姻家庭观有关。下面笔者分别就这两方面展开论述:
1、 宁波的历史文化
作为人类社会交际工具的语言跟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语言,同样语言的产生和存在也离不开社会。语言是随着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宁波拥有较为详细的女性亲属称谓,当然这一现象的存在也离不开宁波的历史文化。
①女性较早接受教育
历史的宁波政府政务机关设置在鄞县(现在改为鄞州)的县城宁波,北宋时,年轻的的王安石,这位日后掀起中国变法浪潮的人,曾是鄞县知县,在他的倡导和身体力行下,使得宁波形成了“尊师崇教”的乡风,培育了宁波人骨子里重教育的品质。1842年,清政府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使中国许多城市被迫对外通商,宁波就作为其中的一个通商口岸。受其影响,大批宁波商人的子女赶上了近代中国学生“留洋“的第一浪潮。同时在对外开埠后,受“洋学堂”和西方科学影响,宁波出现了中国最早的女校和最早的女留
学生。俗话说,教育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思想观念,在宁波,人们较早地允许女子接受教育的熏陶,不仅反映了宁波人对教育的重视,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宁波人对女性的尊重。社会促进语言的发展,语言反映社会的发展。随着女子的受教育程度的加深,女权意识的加强,“男女平等”的西洋思想在宁波人的亲属称谓中便有了一定的体现,即对女性有相对较为详细的亲属称谓。
90后炫富女>三一混凝土输送泵②“后院”的风俗影响
1861年,太平天国发动革命,当太平军进入浙西的时候,很多宁波商人为了“避战乱”将大量资本和金融资本转移到上海的租界,使他们的故乡宁波呈现出“后院”的风俗现象。受这种“后院”风俗的影响,许多家庭出现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状况,也造成了成千上万的家庭形成了“主妇持家”的格局,使得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未来的150年里,宁波的风土人情和价值观趋向越来越带上浓郁的女性理想彩。女性承担起了一个家庭的重担,还要对子女的教育负责任,这种母性化的童蒙教育起码改变了五六代宁波人的世界观。所以在宁波的亲属称谓中对女性的称谓语划分较为详细,作为对女性的一种尊重,也不足为奇了。
③较早承认女性地位
受地理环境的影响,纵横交错的河流限制了宁波人的自由,但是反过来也促进了宁波人思想的自由驰骋。在亲属称谓中对女性亲属称谓的详细,可见宁波人较早承认女性的地位和对女性的尊重,这在宁波的历史文献中都有相关的记载。如在清末尤其是民国以后,有些文化和民主意识比较强的家族,便在族规中写明女性成员。另外在清末和民国时期,有些家族在宗祠里专辟“女祠”,在族谱中专设了“列女”一目,以保证女性祖先在祭祀中的地位。在所修订的众多族规中也开始体现出尊重妇女,提高女性在家族中的地位的趋势。以上这些都可以说明宁波人尊重女性的风气很早就形成,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在亲属称谓中对女性亲属称谓会如此详细。
④河姆渡文化的间接影响
余姚河姆渡是母系氏族社会,河姆渡文化时期处于母系社会的中期至晚期,虽然说受“晋室东渡”和“宋室南渡” 两次移民的高峰的影响,现在的宁波人的先祖大都已经不是河姆渡的后裔了,但是由于地理上的距离,宁波还是会受河姆渡文化的影响,宁波女性的地位较高。
2、 婚姻家庭观念
宁波这个区域的特殊地理环境——两面是山,一面是海,中间是三角形的平原,不仅导致了宁波交通上的相对封闭和独立,也影响了它的居住和婚姻方式。宁波人采用长期恒定的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和族间婚姻、近地联姻的婚姻方式,造成了比其他许多地方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
宁波人喜欢聚族而居,一个大家族住在一起,这在宁波的许多地名中都有体现,如张家村、鲍家村、石家村等,从家庭的模式来说,这些大家族可以说都是扩张家庭。在中国汉人社会中,扩张家庭有两种形式,即主干家庭与联合家庭。在宁波的大家族中,子嗣一经结婚,就必须立即分房立产,标以新的房名,且每个“房”都是一个独立的家庭经济单位。户主只对每个家庭(房)承担经济义务,不必对整个家族承担具体的经济义务,但同族的每一房在道义上仍需对整个家族承担公共责任,所以对整个家族而言,它是联合家庭,包括父母在内,由两对已婚兄弟及其各自未婚的孩子构成,是兄弟夫妇的集合,也是一种横向的集合。但是对每一“房”而言,它又是一种主干家庭,在每一“房”由一对夫妇与其一成年孩子夫妇及其未成年孩子构成。这种形式的家庭制度,对宁波人的亲属称谓当然会产生影响。
在中国汉人的传统社会中,一直是父系继嗣,女子结婚后,有为夫家生育,繁衍下一代的义务,而生出来的子嗣不管男女都是跟着父亲一方居住,以此来保持父系血缘的连贯性。虽然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已出嫁的父亲的不属于娘家的父系继嗣,但是由于宁波人是族间婚姻、近地联姻的婚姻方式,娘家和夫家距离不会太远,所以作为家中长女仍有帮助娘家照顾子嗣的相应义务,如在我家,我父亲有一个哥哥,两个,一个妹妹。奶奶既要照顾我伯伯的孩子也要照顾我和,由于年龄和精力的限制有时候会照顾不过来,这时我父亲的两个就有辅助照顾父系子嗣的义务。而姑姑,由于是父亲的妹妹,父亲作为其兄长,对其本身就有照顾的义务,所以她相对于父亲的而言,对父系的子嗣承担较少的照顾义务。正是由于父亲的和妹妹在对父系子嗣照顾中承担的义务不同,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后辈对于她们的称谓语的不同。
三、 结论
笔者通过运用婚姻家庭理论对宁波女性亲属称谓较为详细的分析,发现这是由于宁波女性较早接受教育、“后院”风俗影响、宁波人较早承认女性地位和河姆渡文化的间接影响等历史文化有关和宁波人聚族而居,族间婚姻,近地联姻、宁波人的家庭制度和宁波女性对父系子嗣承担的义务有关。
参考文献:
[1]石奕龙. 《文化人类学导论》[M]. 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8
[2]田惠刚. 《中西人际称谓系统》工效挂钩管理办法[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
[3]齐沪扬、陈昌来. 《应用语言学纲要》(第二版)[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3
[4]周时奋. 《宁波老俗》[M]. 宁波出版社,2008.12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0:26: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59448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家庭   宁波   婚姻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