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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1.19
【字 号】晋政办发[2011]9号
【施行日期】2011.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9号)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的通知》(环发[2010]106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战略行动计划》),推动我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尽快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环保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省级及市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明确各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战略行动计划》确定的优先行动和优先项目作为各地“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内容。同时,围绕《战略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落实战略与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战略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部门协调机制
  建立由环保部门牵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范,研究审议本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和具体对策措施,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有关专家的作用,积极探索符合科学规律和我省实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模式和方法。
  三、重点开展保护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围绕《战略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我省的保护优先区域,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方式,加强对黄土高原地区次生林、吕梁山区的典型温带森林生态系统、黄河湿地的保护。建立保护区之间的生物廊道,恢复已退化的环境。加强我省城市周围湿地的恢复与保护。
  四、全面推进我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工作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积极建设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区和保护示范区。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加强优先区域开
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管理,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纳入大型工程环评、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抓紧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标准,提高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规范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采集、收集、研究、开发、交换和出境等活动,努力遏制我省特有生物物种资源的丧失和流失。
  五、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战略行动计划》的宣传贯彻工作,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形成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社会氛围。
  附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中美上海施贵宝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2011-2030年)
前 言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三个层次。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保障。
  《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要根据国情,制定并及时更新国家战略、计划或方案。1994年6月,经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原国家环境保护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目前,该行动计划确定的七大目标已基本实现,26项优先行动大部分已完成,行动计划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随着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等问题的出现,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总体趋
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以及气候变化严重影响着物种生存和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物物种资源流失严重的形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上帝遗忘的角落
  为落实公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效应对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环境保护部会同20多个部门和单位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提出了我国未来2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战略任务和优先行动。
振动分析  一、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一)概况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12个国家之一,拥有森林、灌丛、草甸、草原、荒漠、湿地等地球陆地生态系统,以及黄海、东海、南海、黑潮流域大海洋生态系;拥有高等植物34984种,居世界第三位;脊椎动物6445种,占世界总种数的13.7%;已查明真菌种类1万多种,占世界总种数的14%。
  我国生物遗传资源丰富,是水稻、大豆等重要农作物的起源地,也是野生和栽培果树的主
要起源中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栽培作物1339种,其野生近缘种达1930个,果树种类居世界第一。我国是世界上家养动物品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有家养动物品种576个。
  (二)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现状
  1.部分生态系统功能不断退化。我国人工林树种单一,抗病虫害能力差。90%的草原不同程度退化。内陆淡水生态系统受到威胁,部分重要湿地退化。海洋及海岸带物种及其栖息地不断丧失,海洋渔业资源减少。
  2.物种濒危程度加剧。据估计,我国野生高等植物濒危比例达15%-20%,其中,裸子植物、兰科植物等高达40%以上。野生动物濒危程度不断加剧,有233种脊椎动物面临灭绝,约44%的野生动物呈数量下降趋势,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下降趋势明显。
  3.遗传资源不断丧失和流失。一些农作物野生近缘种的生存环境遭受破坏,栖息地丧失,野生稻原有分布点中的60%-70%已经消失或萎缩。部分珍贵和特有的农作物、林木、花卉、畜、禽、鱼等种质资源流失严重。一些地方传统和稀有品种资源丧失。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成效、问题与挑战
  (一)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省句中  1994年以来,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对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项目实施监督机制、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还有待提高等原因,行动计划中的部分行动和项目实施效果欠佳。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
  1.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初步建立。我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主要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畜牧法、种子法以及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包括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部分省级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地方法规和规范。
  2.实施了一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计划。行动计划发布后,我国政府又先后发布了《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1996-2010年)》、《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在自然保护区、湿地、水生生物、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领域发布实施了一系列规划和计划。
  3.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我国成立了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建立了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初步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履约国家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生物多样性管理相关机构。一些省级政府也相继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调机制。
  4.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科研和监测能力得到提升。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了多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物种调查,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出版了《中国植物志》、《中国动物志》、《中国孢子植物志》以及《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等物种编目志书。各相关部门相继开展了各自领域物种资源科研与监测工作,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网络和体系。
  5.就地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到2008年底,我国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2538个,总面积14894.3万公顷,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13%,超过全世界12%的平均水平,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03个,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健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建立森林公园2277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709处,面积973.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
嵌入式之家的1.0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87处, 面积841.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0.88%;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00处,国家地质公园138处。全国各类保护区域总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7%。此外,我国还建立了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17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等11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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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生物   保护   资源   行动计划   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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