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操作系统平台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5.12
∙【字 号】浙政发[2011]27号
∙【施行日期】2011.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浙政发〔2011〕2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省上下扎扎实实推进“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经过三年努力,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一大批区域性、结构性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省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三年行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方面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决定,对杭州市政府等94个先进集体、周钢等15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在连续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基础上,今年省委、省政府又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新的征程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广大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坚定不移走生态立省之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开展“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努力打造“富饶秀美、
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94个)
杭州市政府
杭州市环保局
杭州市萧山区政府
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办事处
杭州市余杭区崇贤镇政府
桐庐县江南镇政府
建德市李家镇政府
富阳市灵桥镇政府
临安市於潜镇政府
宁波市环保局
宁波市镇海区环保局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政府
慈溪市政府霍夫曼比例
宁海县黄坛镇政府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温州市政府
温州市环保局
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瓯海区环保局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政府
乐清市环保局
乐清市乐成镇政府
永嘉县上塘镇政府
苍南县钱库镇政府
温州工业园区发展总公司
湖州市农业局
湖州市吴兴区环境监察大队
湖州市南浔区政府
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兴县夹浦镇政府
安吉县环境监察大队
湖州康力纸业有限公司
嘉兴市环保局
嘉兴市南湖区政府
嘉兴市秀洲区环保局
超临界状态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三氯氢硅 嘉善县政府
海宁市环保局
海盐县元通街道办事处
嘉兴市南环水处理有限公司
嘉兴市秀洲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环保局
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绍兴县环境监察大队
诸暨市环境监察大队
嵊州市环境监察大队
新昌县环保局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环保局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政府
东阳市政府
义乌市政府
XXX市环保局
武义县环保局
义乌市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市环保局
龙游县政府
江山市城北环保所
常山县环保局
开化县环境监察大队
巨化集团公司
浙江圣效化学品有限公司
舟山市环保局
舟山市定海区政府
心理月刊在线阅读
舟山市普陀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