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怀靖)应急罚(2022)危化烟花-11号 |
被处罚对象 | 黄真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31229************ |
处罚类别 | |
处罚事由 | 2022年4月11日执法人员吴海昌、杨超在对靖州县黄真新浏阳烟花爆竹经营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内存放的烟花爆竹产品明显超过了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限制药量(180公斤)。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经营场所摆放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勘验,勘验结果是靖州县黄真新浏阳烟花爆竹经营部经营场所内摆放有23类烟花爆竹产品,总计339件,总药量是235.78公斤。超出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最高存放药量(180公斤)的30.98%。主要证据:1、现场检查记录1份;2、现场检查照片6张;3、勘验笔录1份;4、靖州县黄真新浏阳烟花爆竹经营部法定代表人黄真新和安全管理人员黄健询问笔录各1份。5、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等。 |
处罚依据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7 |
处罚机关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9:46: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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