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选课、退课、免听、免修课程实施细则2021年1月5日...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选课、退课、免听、免修课程实施细则
202115日修订、施行)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二十四条 mm理论、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特对本科生选课、退课、免听、免修课程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选课
(一)    选课原则
1学生每学期注册后选课行为方有效。一般以每学期第3周左右教务处公布选课结果为时限,该选课结果亦作为重修学费结算依据。
2.学生必须参加选课,考核成绩才予以承认。未选课者不能参加听课和考核。
3.根据课程的系统性和关联性,学生选课时应先修读先行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
4.原则上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学生不作选课。
5.第二至第四学期,每学期选课最少不得低于16学分,最多不超过35学分。
6.同一学期中不得重复修读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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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如有必修课需要重修,原则上应当优先选修此类重修课。
8.学生应在选课阶段自行上网操作,委托他人代选后果自负。
9.特殊情况不能网上自行选课者,如:学籍异动、留学生、二校园交流生、结业生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可先进课堂听课。
(二)    选课准备
1.选课辅导与咨询:各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负责人及教师,落实选课指导方案。第一学期内,对一年级新生针对培养计划、专业要求、课程关系、各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内容与要求等进行系统介绍,安排组织专场选课咨询和辅导等;对将升入二、三年级学生,在选课前组织针对性的选课咨询与辅导。
2.掌握选课文件:学生选课前,应认真阅读《教学一览》中本专业培养方案,了解各课程
的教学大纲和要求,包括有关教学管理文件,了解自己应选课程(包括实验、实践环节)以及所规定的各类模块课程几学分要求,先修课程要求等,根据当学期《选课指南》和本人实际情况,听取指导教师意见后自主选课。
3.《选课指南》是当学期根据教学计划落实课表后供学生选择的课程安排。教务处将于当学期选课前,在本科教学信息网()上发布《选课指南》,并已在学生课表中预置了必修课程(含开设的重修班等)。
4.试读学生在试读期间选课,须填写选课登记表,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由教务处后台选课。
5.复学、专升本、转专业学生,选课前需到所在学院进行学籍状态确认和学分认定。
6.休学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同时,应将当学期已选课程确认或退选完毕。
东方红汽车(三)    选课实施
1.选课分三个阶段:预选、正选、补选。“预选、正选、补选1”阶段学生可上网自行选、
退、改课(已预置的必修课除外),“补选2”阶段仅限需重修学生选课。需重修的课程必须和不及格的课程号相同。。具体时间以当学期选课通知为准。
1)预选:一般安排在每学期16周前后。预选时学生可初步选定下学期本专业开设的必修课、选修课和为全校开设的综合教育选修课。预选时未选的选修课,正选时将不能抽签选中。
2)正选:一般安排在每学期18周前后。学生可根据教务处公布的预选关课公告,调整选修课,并对预选阶段所选的选修课程进行抽签确认。正选后教务处将在“本科教学信息网”公布本科课表(正选后还会有个别课程关课)。
3)补选:补选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开学第1周,开放尚有名额余量的选修课(包括全校综合选修),主要满足漏选、关课所致的补选需要,或试听后改选等。此阶段不限选课对象,但以课堂容量为限,且不允许时间冲突选课;
第二阶段在第3周补考成绩确定之后,主要为补考后重修选课需要。选课对象由教务处后台
控制,只对重修学生开放,且仅开放必修课程,允许冲突选课,但冲突的重修课,必须办理免听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原则上当期如有单独开设的重修班课程,应优先选择重修班。
2.选课方式:
路径:校园网主页→教育教学→本科教学信息网→URP教务管理系统→选课管理。
时间:教务处公布的规定选课时段内
3.选课信息反馈:
1)预选后关课信息在正选前发布;
2)正选后关课信息在正选结束后发布;
mmdb3)学生一般在正选关课后查看到的课表,即为本人确定课表;
4)选课期间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本科教学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发布,学生应注意查看。
4.选课操作:
1)学生可凭数字校园平台密码在规定的时间阶段进行选课,具体可按选课培训的操作步骤选课;
2)数字校园平台初始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3)选课操作及常见问题可通过各学院组织的选课培训学习,也可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咨询。
4)学生选课前须完成网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5)对已不及格但尚有补考机会的课程,暂不选入重修课程,待补考结束后,根据考试结果再进行重修选课。
6)对确需重修且有单独开设的重修班,教务处将提前进行预置,学生可在选课阶段确认或退选。
7)因故未选上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学生可在开学后两周内或指定选课期间
通过“教务辅助管理系统()”向学院提出特殊选课申请,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同意,进行后台选课。
(四)    选课组织及责任
1.教务处负责公布有关选课工作通知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2.学院负责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受理本院学生各类选课问题,并协调通知教务处处理。
3.学生应在规定时限内,按当期选课通知要求由本人进行选课,因主观原因(或委托他人代选)而未选、错选、漏选的,后果自负。
二、退课
(一)选课阶段结束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退选或改选。如有以下情况者,可在开学2周或指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退改课申请:
1.休学、复学,入伍、退伍,转专业,出国留学,参加境内高校二校园交流等学籍发生异动者;
2.学校安排的实习、实践等活动与选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者;
3.其他教务处认可的情况。
(二)未办理退课手续的课程,在学生选课记录中予以保留,并按实记载成绩和按有关规定收费。
(三)退选课申请提交后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学生可自行查询本人课表进行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务办公室或教务处。
商业综合体策划三、免听课程
(一)学生因重修课程与其他课程的上课时间有冲突,须在开课第4周内“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免听,前提是已通过选课系统选入该课程。
(二)任课教师审批同意后,教务处审批备案。学生可在第5周登录“本科教学信息网”查看。对免听结论有异议的可向课程所在学院或教务处进行咨询。
(三)获准免听该重修课的学生,应了解课程、作业、测验等要求,得到教师的答疑与指
导,通过自学达到该课程的教学要求。
(四)学生须参加免听课程考核,考核成绩按实记载。
(五)免听重修课按有关规定计收重修费。
(六)以下课程(环节)不得申请免听:
1.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或含有实验、实习的课程)
2.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宋坚四、免修课程
(一)学生对所选的某门课程通过自学已达到该课程的教学要求,可申请参加该门课程的免修考核。
(二)学生须在当学期结束前两周,向教务处递交“课程免修申请表”,并附上可以证明自己达到课程教学要求的相关材料,办理免修手续,申请参加开学该课程免修考试。
(三)免修考试随开学补考进行。
(四)学生获准免修后,可通过开学第一周公布的补考安排了解并参加考试。
(五)考核成绩按实记载,成绩达到合格,予以学分。
(六)免修课程按有关规定计收学费。
(七)以下课程(环节)不得申请免修:
1.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或含有实验、实习的课程)
2.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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