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239水土保持试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部标准
水土保持试验规范
SD239-87
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司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
施行日期:1988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水土保持试验规范》的
通知
(87)水电农水字第36号
部属各流域机构、各勘测设计院,黄委会黄河中游治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保)厅(局):
为了加强科研管理,提高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水平,促进水土保持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现颁发《水土保持试验规范》,自1988年4月1日起执行。本规范编号SD239-87。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中,要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有何意见请函告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1987年12月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试验站(所)的设置
第三章水土保持试验研究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四章水土流失规律试验
第五章水土保持农业措施试验
第六章水土保持林业措施试验
第七章水土保持牧草措施试验吉尔达鞋业>newcom
第八章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试验
刚度系数第九章小流域综合治理试验
第十章中间试验
第十一章土壤理化分析
第十二章试验研究成果的鉴定与推广
第十三章资料整编与成果汇刊
附录一观测项目记录单位
附录二刊印图表格式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是改变山区、丘陵区、风沙区面貌,治理
江河,减少水、旱、风沙灾害,建立良好生态环境,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根本措施,是国土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水土保持试验研究的任务是探求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原因和规律,防治途浙江天台中学
径和措施,以及治理效益,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大面积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1.0.2条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在于统一观测方法和技术标准,保证资料精度和成果质量,提高水土保持试验研究工作水平,以更好地满足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以从事水土保持试验研究为主要任务的各流域机构所属水土保持试验站(所)和省、地两级所属的水土保持试验站(所)。其它有关站(所),在进行水土保持试验研究工作时,也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水土保持试验站(所)是开展水土保持试验研究工作的科研机构,其职责是不断向地方和国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科学数据和技术成果,为防治水土流失,发展农、林、牧业生产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1.0.5条本规范未能包括的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农、林、牧、水等试验研究项目,可按照农、林、牧、水等科研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本规范如有不适用于特殊情况的内容,可由流域机构和各省、区水土保持部门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水利电力部备案。
第二章试验站(所)的设置
第一节试验站(所)地址的确定
第2.1.1条水土保持试验站(所)应根据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部属流域机构应同各省、区按全流域和各省、区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特点合理编制本流域的试验站(所)网规划,作为本流域建立试验站(所)的依据。站(所)网规划应大体确定试验站(所)的个数、位置和代表类型区,以及各站(所)的任务、编制和隶属关系。
上海音乐学院汤爱民第2.1.2条水土保持试验站(所)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比较配套的科技人员。
二、有能够进行各种试验的科研基地。
猴子的B和人的B一样吗三、有进行试验的必要手段和设备。
四、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第二节试验小流域和试验场的选择
第2.2.1条试验小流域是试验站(所)进行小流域水土流失规律和综合治理试验研究的基地,选择时应考虑以下条件:
一、地形、地质、植被、土壤、流域形态、水文特征、土壤侵蚀形态等自然条件和人口密度、土地利用、生产状况等社会条件,在所在类型区有代表性。
二、具备试验条件,能满足当前和长远试验要求,流域面积在5~50km2之间;地面分水线明显,且与地下分水线基本吻合;地质构造简单,岩层比较完整,无较大的构造断裂和严重漏水现象;有两个以上自然条件比较近似的支沟,能够进行对比试验;有不同坡度的均一的天然坡面,能够满足布设农、林、牧各种试验小区和不同用途径流场的需要。
第2.2.2条试验场是试验站(所)进行坡地水土流失规律和各项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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