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频器设计封存病历不完整,医院承担八成赔偿责任作者:刘荣广来源:《中国社区医师》2016年第泰州国税网上申报
16期 [案例回放]
2010年,张某怀孕,一直定期到云南A院进行围产期保健检查。2011年7英语课程标准月11日,张某入住云南A院待产,医生建议阴道分娩,7月13日1:00。因张某无法顺利生产,医院为张某行剖宫产手术,2:40张某返回病房。不久,张某血压下降,并出现休克症状,护理人员随即将产妇病情报告给医生。4:10医院为张某行剖宫探查术及双侧子宫动脉结扎术,术中发现宫腔积血量约郭德纲打油诗讽刺过世之人2 650 mL,术后将张某送回病房。7月13-15日,张某一直有“阴道少量流血、尿液暗红”症状,尿液分析报告单显示红细胞满视野,医院的护理人员按摩张某子宫时,发现阴道流血约52mL,暗红,伴血块。此后,张某被紧急送入手术室,医院对张某行次全子宫切除术。7月16日凌晨,医院将张某转至云南省某人民医院重症加强护理病房,入院主要诊断为产后出血、子宫次全切术后,其他诊断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失血性贫血。7月26日,张某病情稳定,出院休养。产妇出院后将医院告上法院。
成本管理的重要性
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为:“云南A院的封存病历资料中缺乏长期医嘱单及临时医嘱单,鉴定人根据现有的材料对云南A院为被鉴定人张某提供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原则和规范,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所占比例不能作出客观判断。”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被告封存的病历资料中缺乏长期及临时医嘱单,导致鉴定人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是否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及所占比例不能作出客观判断。因云南A院对张某的诊疗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及诊疗规范,可以推定被告对原告的诊疗有过错。对于云南A院应该承担的过错比例,因每个人的妊娠过程存在个体差异,结合现有的医疗水平及手术本身具有一定风险,判决医院承担80%索拉菲尼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