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医疗需要,安全使用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特制定本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一、医疗机构要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黄晨霄二、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
三、医疗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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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护理部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
五、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打算、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事情,配合医疗管理部门构造相干法令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测验事情。
六、守卫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平安搜检,夜间医院值班巡视和守卫,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和事件(报残损、丢失、被盗等)。光子学报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一、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搜检制度。二、院分管负责人负责构造医学、药学、护理、守卫等部门按期参加专项搜检事情,并做好搜检记实。
三、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采购、储存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调配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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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解除安全隐患。
原道n70双擎s四、切实加强对、、、二氢、、、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五、对因特殊药品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出现疏漏而导致特殊药品重大流失案件的,依法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一、药学管理部门根据本院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需求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卫生局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一式二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单位
和本院各执一份。
二、药学管理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填写下年度《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和本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表》,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卫生局审批。批准后,到XXX采购供应站购买。因医疗需要追加或减少年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时,应在当年6月底前填写《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并在其备注栏填写“追加或减少”原因,然后报送市卫生局核准后方可购买。
三、药学管理部门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打算,须按临床用量报送,包管公道库存。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付款必需履行银行转帐手续,不得以现金交易。
岷山之夜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采购人员不能自行提货。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用簿记录。验收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所有登记帐册须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5年备查。五、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不得擅自调剂给其他单位。凡私自调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将依法处罚,构
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4:19: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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