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殖性克隆人伦理争议的哲学思考

关于生殖性克隆人伦理争议的哲学思考
杨冀辰
1996年7月5日下午5点,在英国苏格兰离爱丁堡市17公里的山区里的罗斯林研究所,伊恩·维尔穆特和凯斯·坎贝尔精心培育的全世界第一只克隆羊多莉终于顺利诞生了。由此,克隆技术研究出现了重大突破,它突破了以往只能用胚胎细胞进行动物克隆的技术难关,首次实现了用体细胞进行动物克隆的目标,实现了更高意义上的动物复制。高等哺乳动物的克隆成功,标志着生命高科技领域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克隆技术的最大优势就在于能够复制本体几乎所有的性状。因此,克隆技术为解决目前在基础医学、医药和畜牧业生产等领域棘手的难题,为保护地球生物的多样性等开辟了一条独特的路径。在看到克隆技术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人们也为克隆技术可能被滥用并带来灾害而担忧。许多意想不到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难题由此被提出,特别是能否运用无性生殖的手段克隆人的问题近年来已经成为自然科学家、伦理学家和法学家争论的焦点,各国政府亦高度重视,并引起了公众热切和持久的关注。如何看待克隆人技术,目前关于生殖性克隆人的伦理之争能够成功遏制生殖性克隆人技术的发展吗?笔者的看法是否定的。
一、生殖性克隆人的伦理争议
就目前而言,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一般都对克隆人持坚决反对态度,许多国家还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控制克隆人。例如,早在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通过了《世界人类基因组与人权宣言》的文件,提出基于相互尊重人的尊严、平等这一民主原则,不允许进行与人类尊严相违背的做法,明确反对用克隆技术繁殖人;1998年1月欧洲l9个国家在法国巴黎签署了一项严格禁止克隆人的
协议,指出:考虑到克隆人技术将会把人类工具化;通过创造相同的人,会与人类尊严相抵触:因此,禁止任何创造遗传学上相同的人的研究;澳大利亚、欧盟专利公约都明确规定:克隆人类的方法不授予专利权。我国2003年12月出台的《人胚胎于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中,也明确规定禁止生殖性克隆人研究,我国卫生部在克隆人问题上曾经明确申明自己的态度,即不赞成、不支持、不允许、不接受。2005年2月l8日,第59届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通过一项《联合国关于人的克隆宣言》:要求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禁止任何形式的克隆人,“只要这种做法违法人类尊严和保护人的生命的原则”。由此可见国际社会反对克隆人的主要理由更多地是来源于伦理方面的考虑,主要涉及的问题:
一是克隆人有违不伤害、有利、尊重和公正的原则。
第一,目前克隆动物技术的不成熟(成功率很低、克隆繁殖时异常比例超过了40%)很可能会产生出许多畸形的、具有严重缺陷的克隆人 。而若利用这种不成熟的克隆技术来随意制造生命,而又不顾生命后果,实际是一种对生命不尊重、不负责的行为。更不要说,为研究克隆人,需要大量的经费,这对目前世界上以及每一个国家中都存在许多处于极度贫困状态的人来说,这是不公正的 。
第二,克隆只能复制出基因型相同的生物学个体,而不能克隆出具有特殊心理、行为、社会特征的人,因而克隆人没有多大的意义。更不可能复制出什么伟人、天才。有选择性的克隆人还会造成比种族和性别歧视更可怕的“基因歧视”,这有违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三,克隆人也是人,应该受到尊重。我们不能把克隆人当做手段、工具,强迫他(她)们提供为临床移植所需的器官、或从事特殊职业和完成特殊任务(如星际航行)。更不能作为实验研究对象而受到伤害 。
第四,克隆人打破了精卵结合的生育方式,把生命过程的随机事件,变成了
一个人工随意控制的过程。这显然是违背人性的,也违背了生命自主的原则 。
第五,一个克隆人与供体人并存,失去了作为人应拥有独特基因组的权利,人无个性也就无尊严可言。
二是克隆人是反自然、反进化、反社会的,有违生命和谐的原则
第一,生殖性克隆,将一种低级的生殖方式取代高级的生殖方式,把生命变成一种劣质的生命,这有违生态学规律,是反自然的 。
第二,克隆人由于没有父母双方遗传基因相混合,其质量根本无法超过母体。这将导致整个人类物种的退化,是反进化的。而且由于破坏了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其疾病的易感性是显而易见的,这对人类构成了很大的威胁,甚至使人类面临灭顶之灾 。
第三,由于克隆人与他或她的供体人的基因型相同,他(她)们只能是生物意义上的兄弟或妹关系,不可能是亲子关系,这就严重扰乱了社会人伦关系,引起伦理混乱,也破坏了正常的家庭结构 。
不字书第四,克隆人使人的生产与性爱分离,这就破坏了男女之问基于性爱而获得后代的情感,并由此改变人类基本的性伦理关系。
格雷戈里第五,克隆人与供体人的同时存在,将导致无法从法律的角度确定行为主体,DNA识别技术也失去作用,这会给司法实践带来无数难题,由此引起社会的极大混乱 。
此外,随心所欲地制造克隆人,还有可能导致社会男女性别比例失凋的问题;克隆人也还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心理障碍等问题。
二、当前克隆人伦理争议主要根源于克隆技术的不成熟
尽管当前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对克隆人持坚决反对态度,甚至还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阻止克隆人,然而这样做却未必能够真正使这项的研究趋于停止。
网上购物管理系统毕竟,对可不可以和应不应该开展生殖性克隆人研究的问题一直还是存在分歧的,第59届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联合国关于人的克隆宣言》也仅以71票赞成,35票反对,4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得以通过。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正是在于国际社会反对克隆人的主要理由更多地是来源于伦理方面的考虑,而当前克隆人伦理争议又主要根源于克隆技术的不成熟。
迄今为止 ,国际上尚无证据确凿的成功克隆人的报道,体细胞移植技术一直停留在动物实验阶段。在动物实验阶段,大量的动物克隆技术问题尚未解决。
无线电能传输阿比丹 艾山首先,动物克隆的成功率处于极低的水平。多莉羊是在第276次失败上才取得的成功,成功率仅为1/277。与克隆“多莉”同时进行的胎儿成体纤维细胞和胚胎细胞的克隆实验成功率也分别只有1.7%和1.1%。恒河猴在368个重构胚中移植13个胚,出生1个。目前克隆动物只有2一3%的成功率。“克隆之父”威尔穆特也承认,“通常克隆只有1%- 4%的成功率”,造成成功率低下的原因之一是动物生殖性克隆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胚胎死亡、畸胎、流产、早产。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次,即便经过千辛万难,克隆动物得以诞生,它们在出生后发生肥胖、早衰、早夭及其他问题的概率也远远高于自然生殖的发生率。以克隆牛为例,正常牛出生时平均体重45公斤,而克隆牛出生时均超过60公斤。2000年6月,我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培育的克隆山羊元元只活了36小时3分钟。多莉于2002年2月14日安乐死时年仅6岁半,而绵羊通常能活11- 12年左右。6岁半的多莉可谓正当盛年,那
么它的肺病与克隆是否有关?从理论上推论,造成克隆动物成功率低下和残障率居高的可能原因有:体细胞克隆过程中,细胞核移植操作,可能会对遗传物质造成损伤,影响克隆动物免疫系统的正常发育,危及其健康;另外由于单套基因在编码、表达过程中可能出错,或因胚胎发育过程中环境因素的影响等等,都可能导致基因异常。有资料统计,在动物自然繁殖的情况下,胚胎出现基因异
常的比例不足1%,而克隆繁殖的基因异常比例超出40%,甚至危及母亲生命。
克隆动物只有1一4%的成功率。如果应用于克隆人,这意味着克隆一个婴儿需要25-100个卵!正如“试管婴儿之父”,英国剑桥大学爱德华(R. Edward)教授曾说过的:“或许在创造一个健康的克隆人之前,科学家们可能会先造出成百上千的畸形儿。”并且克隆动物可能在发育的任何阶段发生异常,包括在妊娠晚期和出生之后。这就提出一系列问题:克隆一个婴儿,需要供卵者付出很大代价,需要孕母承受风险,需要以无数死胎、畸胎、流产、早产为代价,这样做值得吗?更严重的是,如果克隆婴儿在出生或生后出现由此引起的残障,怎么办?目前克隆动物存在的这些问题能否通过技术改进得以解决?动物的经验又能否证明克隆人的安全性?威尔穆特曾经比较悲观地说,那种技术效率极低,将这种技术用于人类是“非常不人道的”。
由此可见,迄今为止的克隆动物仅仅是在大量实验的基础上获得的有限成功,而且这种成功仅仅体现在克隆体的出生。这说明克隆技术还极不成熟;生殖性克隆的机理细节我们尚不清楚。国际社会严格
禁止生殖性克隆人的主流观点最根本的理由正是:当技术尚未成熟,尚未达到相应的安全性标准,就贸然进行生殖性克隆,将极有可能对克隆婴儿本身造成生命和健康危害,并间接对其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在此情况下,从事人类生殖性克隆的实验研究及临床应用,勿论动机如何,在结果上都直接违背了不伤害等生命伦理的基本原则。法国伦理委员会委员亨利·阿特兰曾明确表态: “只要动物生殖性克隆是不安全的,就要一直做动物实验,之前不涉及将这种技术应用到人类。”即便是坚决支持克隆人研究的著名科学家、中科院院士何柞麻也坦言:“完全可能的是,在核移植过程中,遗传物质很难丝毫不受到伤害,导致发育出来的后代是有重大缺陷的个体。所以,我不赞成禁止克隆人的研究,但的确认为要谨慎地对待这类研究,至少要有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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