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发展

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发展史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直接推动力,就是国家的相关扶植政策。
第一阶段:
2001年,中国启动了“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涉及的电动汽车包括三类: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称为“三纵”;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动力蓄电池为“三横”。由此建立了“三横三纵”的开发布局。
在“十五”期间(2001-2005),鉴于混合动力刚刚成为技术热门、纯电动车的研发没有实质性突破,国家科技部把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车的研发打包列入863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该项目国家投资8.8亿元,加上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总共约24亿元。还确定北京、武汉、天津、株洲、威海、杭州6个城市为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城市。
但“十五”过后,没有任何一个电动车项目进入商业化生产。“新能源汽车”成为各大厂商炒作概念、套取国家补贴的手段。24亿元的投入,被业界认为是“撒胡椒粉”。
第二阶段:
在“十一五”期间(2006-2010),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确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专题,节能减排、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减少CO2排放,成为我国汽车行业的重大任务。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节能减排方向性之一。
2006年财政部针对实施新消费税政策时,明确说明:对混合动力汽车等具有节能、环保特点的汽车将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
2007年11月1日,《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正式开始实施。该规则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了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2007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新能源汽车正式进入发改委的鼓励产业目录。
第三阶段:
rms借力奥运会的推动,2009年,被称为新能源汽车的破局之年。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了汽车产业振兴规划,首次提出新能源汽车战略,安排100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滑轮及其应用
2009年1月23日,财政部、科技部发出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作为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城市(最近又发展到25个城市)。
信息安全保护
同时,财政部、科技部发出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公共服务领域购车进行一定的补贴。在补贴标准设计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中,混合动力汽车按照节油率分为五个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这一补贴政策并没有涉及私人购车领域。
2009年2月,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十城千辆”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工程和百辆混合动力公交车投放,决定在三年内,每年发展十个城市,每个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
2009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到2011年我国将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推动新能源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形成10亿安的动力电池产能;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工信部副部长、原东风汽车总经理苗圩对此持保守态度,认为:“2020年以前,真正所谓的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只会占整个销售量一个很小的比例,我估计是10%-15%。”
2009年5月6日,国务院决定以贷款贴息方式,安排200亿元资金支持技术改革,包括“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关键技术开发,发展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总成”。
2009年6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其核心内容是:新能源汽车企业必须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
2009年7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召开上汽、东风、广汽、北汽、华晨、奇瑞、江
淮等行业前十位整车企业一把手会议,讨论新能源汽车的联合行动,签署了《电动汽车发展共同行动纲要》。
2009年12月3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在北京召开2009年工作会议,对《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规格尺寸》等7项新能源汽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了审查。
2010年3月的“两会”上,新能源汽车成为热点话题之一。
2010年6月1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提出了5个试点城市为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和合肥。但补贴是给生产企业而非消费者。同时,又提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通知》,主要针对1.6L以下乘用车包括混合动力车和双燃料车,要达到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另外还有4项电动车相关标准和《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2010)》政策。
2010年8月底,由工信部牵头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2020)》征求意见稿
完成,已上报国务院审议。最快年内有望实施。该规划将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纲领。
同时,包括新能源汽车的“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也将发布各自的十二五规划。财政金融也会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投入——十二五规划中,产业升级、结构转型、节能减排是工作重点。
《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述评
1,《暂行办法》里规定的新能源汽车,指的是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车。
目前,这种车型都以展品居多,大部分车企并未提出明确的投产计划。而真正已经投入市场、被少量使用的混合动力车,被排除在鼓励私人购买的范围之外。
2,《暂行办法》的补贴,是补给生产企业的。
《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中央财政将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把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对此,消费者会产生疑虑:这种“价内补贴”与实际成本及税收等“打包”之后,所形成的销售价中是否实实在在扣除了政府补贴。
对比国外,美国、日本、欧盟各国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要么获得直接的政府补贴,要么免除汽车的购买税或减征其它税收,没有一个国家把补贴直接给到生产企业。
刘师培因此,该条例仍停留在鼓励企业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的层面上,对于鼓励消费者购买,起不到太大作用。
3,鼓励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
《办法》第二章第五条:“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这种经营模式已经在众泰和安凯纯电动车上实施,属于直接面对消费者,效果较好。众泰30辆2008EV纯电动车在杭州租赁给私人消费者,支付2500元月租金就可使用,并由私人
45钢淬火工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消费者为其进行示范运行,发现车辆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来改进。安凯纯电动公交客车采取电池租赁营销模式,由于锂离子蓄电池费用约占整车费用的三分之一,租赁电池可大大减少购车成本,电池租赁费也不超过燃油费用,受到公交公司的欢迎。
4,电池能力决定新能源汽车补助金额
《办法》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业应符合条件中规定: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池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千米);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动力电池不低于5年或10万千瓦时的质保。
5,关于五个试点城市(上海、深圳、长春、杭州、合肥)
①上海和深圳,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本地化开展得早,卓有成效。
②长春市作为试点城市,主要考虑一汽集团是汽车行业的龙头,已推出E-coo电动概念车,奔腾B50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等,同时配套企业还有辽源市星源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辽源锂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磷酸铁锂锂离子蓄电池、
长春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磷酸铁锂锂离子蓄电池等。在《暂行办法》出台后,一汽集团表示,将大力发展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电动车,并尽快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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