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清镇镇委关于成立人和调解中心实施方案

桐屿街道关于成立调解中心
开展实效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和谐桐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立足于正在开展的“基层平安和谐工程”和实效大防范工作,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恶棍来访,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村居调解力量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将调解作为人民众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打造“平安金清”,为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四下降、三提高、85sss不出、确保”的工作目标,改善辖区内的治安环境,努力打造“平安金清”,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体性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三提高:人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不出:一般纠纷不出村(居),疑难复杂纠纷不出镇。
 确保:确保不发生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案。 漯河市商业银行
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实施方针指导下,经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联合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叶开国任组长,沈仁何,梁茶林,冯富林,蔡新立,吴光正任副组长,镇政法办,城建办,科教文卫办,工业办,司法所,金清派出所,金清边防派出所,黄琅边防派出所,土管所,工商所,交警省道中队,法庭以及各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金
清镇人和调解中心”。办公室设金清派出所,由政法办主任沈觉兼任该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蒋健兼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金清镇5个片相应成立5个调解小组,由人和调解中心统一指导,协助人和调解中心工作。各村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章宗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和向镇人和调解中心办公室反馈矛盾排查情况,并协助其日常调解工作的开展。
镇人和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由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和聘任调解员组成,专职调解员即为司法所常驻调解人员,派出所公安干警;兼职调解员为各村居调解主任以及除派出所、司法所以外的其他成员单位人员;聘任调解员为在辖区内有一定威望并且热心于调解工作的积极分子,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
、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具体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2、坚持预防为主,化解矛盾的原则。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苗头、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矛盾纠纷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
    3、坚持依法调解,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激化、扩大。
    4、坚持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的原则。要严格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加强有关部门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地化解矛盾。
    5、坚持加强教育、正确引导的原则。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的工作贯穿于调解的整个过程,引导人民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作职责
  1、抓好村(居)、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
    2、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台帐,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做好纠纷当事人的息访和息诉工作。
    3、建立并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对矛盾纠纷调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提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奖惩建议。
    4、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较大矛盾纠纷起先联合办公,集中调处。协调调度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并对有关部门承办分流的案件进行督办。
协议分析器  5、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就调处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交流通报。
    6、建立和落实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配合联动机制。
    7、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8完善人和调解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并记写每日值班日记。
、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解工作领导
    党和政府要对镇人和中心加强领导和协调,把调解工作作为和谐司法、和谐施政的重要措施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帮助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的保障。
(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1、建立联调联席会议制度。镇人和中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一次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节处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商讨个案应该采取的对策或手段特别是针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民事案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汕尾发展论坛    2、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由镇人和中心牵头,会同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每一次自下而上地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发现苗头,采取化解措施,并以报表形式做好登记
    3、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司法调解机
关要及时互相通报所发现、受理的矛盾纠纷情况及调处工作情况。
    4、建立政法部门和行政部门指导协调工作的制度。坚持推行“官两员”(法官、警官、司法助理员、民政助理员)进村(居)企业的制度,帮助和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5、建立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经人民调解委员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规定,依法认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协议书评阅制度,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派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评阅,指出问题与不足,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与公信度。
    6、建立联合出警制度。派出所接到警令后,调解中心的人员会同派出所人员共同接处警,到达现场后,应力求做好当场处理。
7、建立定期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行政执法人
员、司法人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调解矛盾和民事案件的能力,教育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
8、建立灵活的调解组合机制。调解中心根据案件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派合适的调解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开展调解,或由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工作人员(回避对象除外)组成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经费保障
由镇党委政府将人和调解中心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落实专职调解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对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及村居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补贴50元。同时解决日常办公所需的基本费用,并及时对责任心强,工作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确保调解中心工作的长效有序的开展。
                     
                                  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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