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模式研究分析

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模式研究分析
摘要:目前,伴随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监管理念的持续提高,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对此,相关部门需要审时度势,对商业银行在股权投资中的参与限制进行适当放开,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本文针对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模式进行分析,探讨了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具有的重要性,分析了股权投资业务的利弊,并提出具体的建议,希望能够为商业银行完善参与股权投资模式起到一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参与模式
商业银行为了使自身的融资渠道得到有效拓展,需要广泛参与股权投资,这样可以使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得到降低。但现如今由于我国在商业银行政策方面的限制,使得相关商业银行往往仅能通过借道投资的方式。而此方法的利弊明显,因此相关银行政策的制定者与管理机构,需要对银行股权直投制度进行合理制定,并要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使股权投资模式得到积极发展。
一、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具有的重要性
(一)增大同业竞争压力
随着商业银行间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将会对其原有的垄断地位进行打破。对于原有的银行业垄断业务而言,其会向着非金融机构不断开放,各种互联网金融、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的理财模式也变得更加丰富。所以,商业银行需要向着非信贷业务有效开拓规模,使自身综合收益得到有效提高,从而使利率市场冲击得到缓解。
东方快译(二)降低银行系统性风险
由于受到目前监管政策方面所带来的限制,因此商业银行无法在股权投资中直接参与进来,往往只能通过信托或券商的方式迂回投资。这也增大了监管难度,降低了整体透明性,无法有效监控其风险。一旦商业银行通过固定收益债权的融资产品,在股权投资业务当中进军,这会导致市场放松警惕,股市杠杆也会有所提高,进而使得银行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所增加。因此,需要将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直接资格放开,在透明化环境中有效监管管理团队,从而使金融系统风险得到降低。
(三)促进经济转型
无线电台现如今,伴随着我国内生性增长因素的逐渐下降,环境承载压力也在不断增大,这使得经济增长速度出现下滑,增大了经济发展压力。对于传统以投资、出口为主要提升经济发展的方式,已经无法有效满足当前的经济发展需求,固定资产和出口的增长幅度下降。对此,需要对宏观经济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对金融支持力度进行加大。近些年来,货币政策逐渐宽松,但资金无法在实体经济当中进入,融资成本往往也居高不下,这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影响。为了使社会融资模式得到改善,有效化解债务规模,需要使商业银行在股权投资业务中有效参与,从而使投资期间的经济杠杆得到降低[1]
特勤机甲队6二、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业务的利弊
(一)投资联动模式需要银行革新信贷管理理念
投贷联动模式是指由商业银行独自完成或者和相关股权投资机构合作,采取债权和股权相结合的方式为目标企业提供融资,这样便形成了股权投资与银行信贷间的联动融资模式。该模式可以使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得到拓宽,而商业银行可以较高程度的对中小企业成长收益进行分享。但此模式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银行谨慎经营以及股权投资略显激进之间的文化冲突。
(二)子公司模式合规性最高
子公司模式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在海外通过对证券子公司进行成立,从而参与到股权投资业务的一种模式。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能参与到相关股权直投业务当中,所以商业银行通常会在成立具体的子公司,从而进行股权直投业务。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子公司或者其所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来参与相关股权投资业务。该模式比较典型的代表为五大国有银行在海外所设立的工银国际、农银国际、中银国际、交银国际以及建银国际。此模式的优势在于具有最高的合规性,可以规避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限制。但同时其也存在一些缺陷,在海外对子公司进行成立,具有较高的运营成本,而且商业银行和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合作股权投资业务时,还存在考核激励、企业文化以及资源分配等相关利益冲突,因此投贷联动效应未必能够得到有效提高[2]术尔泰
(三)通道模式风险隐患多
通道模式主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对理财产品认购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的结构化信托计划进行发行,可以获得相应的固定收益,以此在证券一二级市场进行间接参与。此模式不仅使通道公司的股权投资者范围有所扩大,使募集资金的效率得到提高,而且还
可以使银行对高净值客户进行挽留,所以得到了快速推广。但该模式还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击穿风险、投资风险和道德风险[3]
三、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模式的相关建议
(一)商业银行应做好股权投资业务的内部管理
原子核物理学对比银行传统信贷业务,股权投资的差异明显,在激励机制和风险偏好等方面还传统业务存在相应的差异。商业银行需要结合股权直投特点,对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进行建立,并要健全股权投资的系统性风险管理机制和业务标准以及流程机制,使绩效考核得到加强,对其内部控制进行有效完善,从而实现风险隔离目标。除此之外,还能够进一步促进商业银行股权投资业务的健康发展。因此,商业银行需要重新组织和设计内部框架,保证风险隔离的实现,推动业务的联动发展。
(二)监管部门需要直接设立银行直投制度
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商业银行参与股权直投是一种必然趋势。但由于政策上的限制,许多商业银行主要以间接投资的方式参与股权投资,这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对
此,监管层需要对合理的制度进行设计,并直接设立银行直投制度,在该制度下对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进行规范。首先,需要完善立法工作,在法律层面为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业务给予主体法人资格,为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与此同时,还需要及时对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出台,针对商业银行在股权直投业务的参与限额和风险控制制定协调性计划。其次,目前的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无法使金融系统发展要求得到满足,因此需要对全能银行进行发展,从而有效控制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财务系统风险[4]
(三)创新模式有效介入股权投资业务
商业银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需要对自身优势和劣势产生清楚认识,并采取合理的方式在股权投资业务中参与,避免股权投资业务出现重叠和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在具体参与股权投资决策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合理的切入点进行选择,不断积累与股权投资有关的经验,在小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有效创新股权投资模式,确保能够全周期的覆盖股权投资业务,从而使商业银行能够对股权投资收益进行获取。
结束语: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在股权投资业务当中参与,可以使融资渠道得到拓宽,有效应对同业竞争,使系统风险得到降低。对此,商业银行需要明确参与股权投资各种模式的利弊,而监管当局则需要合理设计商业银行股权直投制度,对银行内部管理进行完善,从而使股权直接投资业务得到积极发展。
参考文献:
[1]曾宪岩,欧学青,马胤.商业银行对平台企业开展股权投资的探索和实践[J].中国银行业,2021,17(11):79-80+78.
[2]周家珍.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模式特征、问题与建议[J].西南金融,2021,32(04):63-74.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3]何海.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的风险与防范措施[J].银行家,2019,14(09):73-75.
[4]王点,万波.中小银行投贷联动模式选择与实施路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9,11(23):147-149.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4:27: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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