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导则

济南市控制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区。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强调总体控制、分层控制和重点控制,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控制性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可概括为“二个结合、二个核心、三个层次、一张蓝图”。
  “二个结合”指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有机结合,将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有机结合。
  “二个核心”指规划控制的两个核心内容,即“六线”控制和土地使用控制。
  “三个层次”指三个编制管理层次,即按照片区-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
  “一张蓝图”指整合控制性规划内容,形成操作性强的控制性规划管理应用系统,纳入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一张蓝图”信息系统。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片区编制组织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还应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济南市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济南市控制性规划成果应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应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数据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
  片区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第八条片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具体落实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在对片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配置、“六线”规划、生态环境与城市景观控制等内容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片区发展规模、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景观环境和城市设施,保障城市健康发展,指导街坊和地块规划。
  第九条土地使用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划分至中类进行土地使用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布局、面积与界限;对于水域、耕地、郊野公园、村镇建设用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划定适宜建设、限制建设、禁止建设等规划控制区,提出相应空间管制措施和要求。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  第十条“六线”规划:“六线”包括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其规划内容应在总体规划和已有定线的基础上,进行“六线”系统规划,确定线位、规模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六线”规划具体内容和深度应遵循《济南市“六线”规划标定技术要求》和《济南市“六线”规划标定工作规则》。
  第十一条公共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按照市级、地区级、居住区级三个级别,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深化道路网规划,明确各级道路和城市轨道线路的走向,确定道路断面、主要交叉口型式与控制标高;确定公共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的位置和用地规模,确定公共停车场及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布局要求;确定各级铁路、公路、运输管道等的位置、走向;提出各类交通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十三条市政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确定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原则、服务范围、规模和用地边界,确定各类工程干管的走向、管径及布设方式,提出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十四条城市景观与城市设计控制:根据城市整体空间轮廓、景观视廊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特塑造、用地条件、土地性质等因素,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提出城市设计控制和引导的原则和要求,合理确定高度分区,在凸现特的同时,保证城市景观的整体性、延续性和协调性。
  高度分区一般分5级:低层区12米以下、多层区12-24米、中高层区24-50米、高层区50-100米、超高层区100米以上。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进行合并或细分。
  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与绿地系统规划:应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进一步明确河流水系、山林绿地、基本农田的规划原则和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公园、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布局、用地规模与范围。
  第十六条其它专项规划,根据片区特点和需要进行相关内容的规划。
  第三章街坊与地块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第十七条街坊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片区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和要求,对街坊的用地布局、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置、“六线”规划定线等内容进行具体落实,确定街坊各项规划内容和指标,提出街坊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为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制定和街坊内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地块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确定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制定地块各项规划内容和指标。
  第十八条街坊管理单元的划分,应便于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其土地使用性质和功能应具有内在关联性,范围宜以城市道路、河流、铁路等为界限,并统一制定街坊编码系统。街坊管理单元在老城区的用地规模宜为0.3-0.5平方公里,在新城区的用地规模宜为0.5-1.0平方公里,非城市建设用地区应根据自然条件、用地属性、控制分区等要求合理划定。
  地块管理单元的划分,应保持地块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考虑土地权属关系,便于土地出让,并依据街坊编码统一制定地块编码系统。地块管理单元的用地规模不宜小于0.3公顷,新区不宜大于5公顷,建成区不宜大于3公顷。
  第十九条街坊规划内容与指标,主要包括主导属性、居住人口、总建筑面积、公共绿地、居住配套设施、“六线”标定、城市设计导向等。
  (1)主导属性,是对街坊主导性质的概括与描述,具体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的大类确定。
  (2)居住人口,街坊内规划居住人口的上限值。
  (3)总建筑面积,街坊内规划总建筑规模的上限值。
  (4)公共绿地,确定公园和街头绿地的位置和规模,其中街头绿地的位置为引导性内容。
  (5)居住配套设施,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确定各类居住配套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其中各类设施的位置为引导性内容。
  (6)“六线”标定,具体标定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橙线等城市“六线”的平面定位,确定“六线”控制点的坐标、转弯半径及主次干道交叉口的标高,提出沿线规划控制要求。
  (7)城市设计导向,对街坊做出城市设计导向,明确街坊的城市空间、景观、环境控制要求,确定重点地段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彩、界面、开敞空间、建筑体组合的空间关系,如在退让城市道路、建筑日照间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均应明确标明。
  第二十条
  地块规划内容与指标,主要包括用地性质、地块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套设施、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用地可变性、地下空间利用、建设状况等。
  (1)用地性质,是某一地块按《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中小类进行划分的用地类别。
bac5  (2)地块用地面积,是地块的净用地面积,按地块界限围合的面积计算,其中边界为小区级以上道路(≥15米)的计算至道路红线,其它道路计算至道路中心线。
  (3)建筑密度,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一般为上限值。
  (4)容积率,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为上限值。
  (5)建筑控制高度,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控制高度上限值,如有特定空间轮廓意图和要求的,可同时规定高度下限。
  (6)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一般为下限值。
  (7)配套设施,地块内需配套建设的具体设施,应参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进行配置,以图例符号表示(见《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数据标准》中的设施符号图库)。
  (8)出入口方位,地块交通出入口具体方位和禁止开口路段。
  (9)停车泊位,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停车设施配置标准》确定地块内停车泊位数量。
  (10)用地可变性,地块用地类别难以明确的或希望弹性调控的,可在规定地块用地性质的同时,阐述允许调整的用地类别和可变条件,但原则上应控制此类用地的规模,避免因大量用地的性质调整而改变街坊的主导属性。
  (11)地下空间利用,对地块的地下空间利用提出规划意见。
  (12)建设状况,分为未建、已建、部分已建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街坊规划内容和指标中,居住人口、总建筑面积、公共绿地、居住配套设施、“六线”标定等为强制性内容,主导属性、城市设计导向、街头绿地和居住配套设施的位置等为引导性内容,地块规划内容与指标均为引导性内容。
  第四章规划成果要求
  第二十二条控制性规划的成果包括强制性成果、引导性成果和附件三部分。强制性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和图则,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文件;引导性成果包括街坊详图、街坊强制指标、街坊引导指标、地块引导指标和执行说明,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文件;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和概念规划成果。
  第二十三条强制性成果
  (一)规划文本
  是对控制性规划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法定技术文件,主要内容包括:阐明规划区范围、规划原则、功能定位、人口和用地规模;阐述土地利用规划、“六线”规划、公共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市政设施规划、城市景观与城市设计控制、生态环境与绿地系统规划等内容。
特戊酰氯  (二)强制图则
  强制图则规划精度不少于1:2000,主要图纸包括:
  (1)用地现状图,标明现状用地地形、地貌、各类用地性质,主要道路、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分布、规模。用地分类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划分至中类和部分小类。
  (2)建筑现状图,标明片区内重要现状建筑位置、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要素。
  (3)土地使用规划图,标明各类规划用地使用性质、范围界线,用地分类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划分至中类。
  (4)“六线”规划图,标明“六线”规划控制线及相关控制要求。
  (5)公共设施规划图,标明各类公共设施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
  (6)市政设施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设施的位置,标明各类工程干管的平面位置、走向及管径。
  (7)街坊划分及强制指标图,标明街坊划分界限、编号及强制指标内容。
  第二十四条引导性成果
  (1)街坊详图内容,在地形图上详细表达街坊边界、“六线”标定、地块划分及编号、用地性质及代码、配套设施标注等内容,规划精度为1:2000。
  (2)街坊强制指标,包括居住人口、总建筑面积、公共绿地、居住配套设施、“六线”标定等。
  (3)街坊引导指标,包括主导属性、城市设计导向、街头绿地和居住配套设施的位置等。
  (4)地块引导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地块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套设施、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用地可变性、地下空间利用、建设状况等。
  (5)执行说明,针对街坊和地块规划内容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6)区位示意、指北针、街坊编码、比例尺、规划图例等。
  第二十五条附件
  (一)基础资料汇编
  详尽列出对规划编制有重要影响的资料以备核查。主要包括:
  (1)地区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2)人口分布、土地利用、重要单位情况等技术经济资料。
  (3)现有重要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地、风景名胜等城市重要现状情况。
  (4)城市历史、环境及其它资料。媳妇你当家>jomo
  (5)城市上层次规划对该地区的要求。
  (6)城市建设用地资料。
  (7)相关已审批规划和规划管理信息等。
活性炭纤维  (二)规划说明书
  是对规划内容的说明,重点包括现状分析、规划原则及目标、设计构思、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强制性内容、特殊地段规划要求、实施建议及名词说明等。
  (三)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方案是编制单位在现状调研基础上,针对片区功能定位、发展规模、功能分区及相关专项规划等重要内容形成的初步规划方案,经专家咨询和相关部门初审通过后,将作为下一阶段控制性规划编制的依据,其规划内容应达到本导则第二章片区规划内容与深度的要求。
  概念规划成果包括方案说明和相关图纸。相关图纸应包括强制图则中规定的图纸内容外,还应包括区位分析、现状分析、规划管理信息整合分析、规划结构分析,以及高度控制分区、道路交通、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绿地系统、文物古迹保护、风貌特保护等相关规划图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控制性规划按法定程序审批后生效。强制性成果经市政府审批后,具有法律效力;引导性成果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作为指导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济南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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