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四川精英律师团                                  都燕果律师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我国《公司法》以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形式为标准,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无差异曲线  我国法学界通说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脱丝  (2)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对公司的债权人负责。
  (3)公司设立程序简便,组织机构简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手续比较简便,由全体股东制定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履行一定手续之后即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而且股东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机关比较简单,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4)具有非公众性和非公开性。具体表现为股东人数有限、股东对外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集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ipad电影格式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发起人须符合法定的人数。《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内参基因
  (2)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这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特征。《公司法》第12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3)股东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资本证券化,公司具有公众性和公开性。根据《公司法》第五章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形式的,股票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以自由流通转让。这使得公司资本证券化,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东,从而使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公众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实行公开制度将其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向社会公开,以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并维护社会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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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6:23: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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