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律名言

外国法律名言(2006-10-12 12:32:39)
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东方莱特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约瑟夫·儒贝尔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索福克勒斯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英国]奥古斯丁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加里·维尔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庞德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西方法谚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
法律是远离激情的理性——————亚里斯多德
挥舞你的拳头,不要打到别人的鼻子!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格言和反省》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儒贝尔《冥想录》
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卢梭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No remedies, no rights.——法谚分布式光学孔径系统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麦克莱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著名的法律学者
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    ——古罗马格言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
法谚云,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子的法官。   ——法谚
任何人不得转让超过自己权利之权利。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法谚
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谚
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  ——法谚
约定必须遵守。          ——法谚
特例不应成为立法之依据。     ——法谚
以公正的逻辑代替武力的逻辑是法律本质的全部所在。——卜思天·儒佩基奇
只要爱自由,就足以建立共和国,但是,能够维护共和国和使它繁荣的,只有爱法律。                   ——[]马布利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者。——[]尼采
法律应当与道德保持一致。      ——[]富勒
法律应当与权利保持一致。      ——[]德沃金
v.i.c法律应当与正义保持一致。      ——[]罗尔斯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刑事诉讼法法谚: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in dubio prereo)。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 
证据法谚: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刑法法谚: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Nemocogitationis poenam patitur ; Cogitationis poena mnemo patitur)。——罗马法法谚(即思想是自由的,国家不能对任何人的思想进行刑事处罚)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即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 
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smw工法桩程序法法谚: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英国法谚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西方法谚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实现。——英国法谚 
司法法谚: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 
法官谙知法律。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诉讼一方的陈述等于无陈述;裁判者应听取双方的陈述。——英国法谚(自然正义原则:裁判者应听取双方的陈述) 
法治法谚: 
陛下虽在万人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英国法谚 
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
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予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英】洛克《政府论》 
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 
01 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
——[]摩莱里:《自然法典》,第72广西大学雨无声网站 02
02 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汉密尔顿 
03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迈克尔.D.贝勒斯 
04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马丁 
05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
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张文显 
06 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 ——格林
07、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棚濑孝雄 
08、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埃尔曼
09、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10、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L .亨金 
点评:权利是现代法律之精义,权利本位理论则是现代法学之潮流。
人权同样是司法审判的目标与归宿,尤其是当法官面对法无明文规定之疑难案件时,更应当以保护弱势者的权利为原则。 
11jesscadrake2018、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点评:司法独立不仅是指法院独立,更重要的是指法官独立。完整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应当包含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两层意思:法院独立是法官独立的有力保障,法官独立则是法院独立的终极归宿。
20、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美]德沃金 
点评:这是当代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中一句关于司法权力定位的经典名言。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与法院的确配得上、也的确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与权威。
那么作为中国的法官与法院呢?我们这正在有力推动中国由人治社会与国家向法治社会与国家渐进的司法人员们将如何应对时代的挑战? 
21、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我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皮埃尔.勒鲁《论平等》
22、平等是一项神圣的法律,一项先于其他一切法律的法律,一项派生其他法律的法律; ——[]皮埃尔.勒鲁 《论平等》
23、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自由繁荣的国度》
24、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它们是条件平等──地位、待遇和机会的平等。 ——[]摩狄曼·J·阿德勒:《六大观念》
25、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比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历循守旧、难以变化。 ——[]亨利·莱维·布律尔:《法律社会学》
28、自然法是居于人类法之上的,并规定了某些不可变更的权利的标准。 ——[]萨拜因:《政治学说史》
29、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法颠补不破的永恒原则相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爱德华·S·考文
30、自然法的重要性也许不在于解决一个文明制度中出现的正常问题,而在于它有助于决定什么才是一个文明的法律制度。 ——[]波斯纳《法理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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