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民族中学 王立
【课标要求】
知识与能力目标
1、识记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理解美国1787年宪法中体现的权力制衡原则。 过程与方法
1、通过阅读,了解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2、通过分析、讨论,理解美国1787年宪法中体现的权力制衡原则,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
君主立宪制的异同;通过图书馆或互联网,查询相关历史资料,进一步进行探究学习。
情感态度价值观安徽省委员会
通过学习美国民主制度的建立过程理解任何一种新制度的建立总要经历长期而艰巨的过程;美国政党制度的形成是与美国国内资本主义发展相适应的,因而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从中感受到美国人民的务实精神和创。
【学情分析】
本课涉及1787年宪法的内容、原则、作用,还涉及总统制、邦联制、联邦制、共和制等政治概念,由于学生缺乏系统的世界近现代史的知识体系和相关的政治学科知识,给本课教学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由于美国在当今世界的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学生对美国的历史及现状都是挺感兴趣的,经过一段时间对高中历史的学习,对事物的理解、分析、概括以及比较能力等都有所提高,这为本节的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本课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
1.对美国1787年宪法中“分权与制衡”的理解与掌握
2.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
难点:
1. 对美国1787年宪法中“分权与制衡”的理解与掌握
2.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民主共和制的比较
3.感悟美国1787年宪法所体现的人类的政治智慧
【教学过程】
〖导入设计〗
出示课标要求通过图片讨论今天美国的国际地位。通过视频《大国崛起》片段,启发学生共同探讨美国快速崛起的秘密,导入新课。
思考:
1.结合教材思考美国当时面临什么处境?
2.从材料中分析美国出现这一处境的原因是什么?
最高权力机构的无权,松散的邦联体制
一 、年轻美国的窘境
1.1781年,第二届大陆会议制定并实施了《邦联条例》。按其原则和规定,独立后的美国组成所谓的“邦联”,这种体制使刚刚成立的美国很快遇到了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
2.体制的危机
(1)贸易问题:不能有效地促进国内外贸易
(2)债务问题:无力偿还大笔的债务
(3)安全问题:不能有效地保护国家的安全
问题,面对年轻美国的窘境,会采取什么方法解决呢? (手绘图示)
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力,制定一部完备的宪法。
二、制约权力、平衡利益的宪法
1.制定:1787年9月,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通过了一部新宪法——联邦宪法.这部宪法史称1787年宪法。
2.内容:
(1)这部宪法确立了美国的联邦制. (图示手绘图形加以说明)
(2)中央政府的构建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最高立法机构是国会,有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平衡利益(三权分立、制约与平衡示意图加以讲解)。
总统(行政权)
原则:分权与制衡
国会(立法权) 最高法院(司法权)
1787年宪法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将联邦政府分为行政、立法、司法三个相对独立的部门:
1、立法权归于国会
(1)国会实行两院制;(2)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3)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4)国会拥有宣战权;(5)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6)在职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
2、行政权归于总统
美国的总统权利使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是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美国政治制度被称为总统共和制,简称总统制。美国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他的权力由
宪法赋予,归结起来为:“保卫美国联邦宪法及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美国总统主管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一个有几百万人的庞大组织。而且,美国总统在立法和司法事务方面也有很大权力。
美国总统权力在行政方面主要表现为:
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3、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
监督和解释宪法,最高法院拥有最高裁判权。
4、“分权与制衡”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制约达到平衡。总统和国会之间、国会本身两院之间、司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均构成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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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政治的奥秘在于妥协。那么,美国1787宪法是怎样协调中央与地方、大州与小州、南方与北方的矛盾的呢?
中央和地方:联邦政府权力大大加强,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大州和小州:参议院议员按州分配,众议院议员按人口比例分配。
南方和北方:黑人奴隶按五分之三折算。
3. 原则:(问题)请根据1787年宪法的内容和美国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关系图。从中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宪法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
(1) 这部宪法在权力结构中突出体现了所谓的分权与制衡原则。
(2) 总统和议员由选举产生,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
4.实施的效果:“邦联”到“联邦”
1.联邦建立:
1788年6月21日,联邦宪法正式生效。1789年1月,美国举行了历史上的第一次总统选举,华盛顿当选为美国首任总统。
2.中央权力的加强及作用:
根据1787年宪法确立的联邦体制,美国的中央与地方实行分权。中央集中了财政和外交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的权力.这既有利于形成全国性的市场,促进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又使这个新国家有可能维持足够的权威和军队来维护国内统治秩序,应对外来威胁,巩固资产阶级和种植园主的新政权。
3.地方自治及其作用:
各州还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力,拥有一些主权。这既避免了中央集权的弊端,又可以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恰到好处地协调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5.评价:(材料分析):
材料一 美国1787年宪法“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 ----英国政治家威廉·格莱斯顿
材料二 “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 ----美国总统威尔逊
材料三:各州选举人应具该州众议员之选举人所需之资格。……(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黑人)。并包括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思考:结合教材内容,如何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
评价的标准:
是否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将历史事物放在当时特定历史环境中;一分为二,全面评价。
(1)地位(性质):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它把欧洲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付诸于实践。
(2)积极作用:
①加强了美国中央政府的权力,使美国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
②确立共和政体,权力相互制约,避免了专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的民主.
③协调了中央和地方、大州和小州、南方和北方之间的矛盾,为美国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局限性这部宪法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还把五个黑人折合为三个人来计算南方各州的人口总数,从而给这部宪法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
三 两党制的雏形(出示几个幻灯片,简单介绍——略讲)
1.两党制(驴象之争)
霍云成
2.两党制的形成与发展
①19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是两党制形成的重要时期。
②19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党与共和党的两大党派的对峙最终形成。
③1860年共和党开始执政,此后两党交替执政的局面一直持续至今。
3.评价
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两党对垒,交替执政,是美国共和政体的一大特。
【延伸拓展】
1. 比较美国的共和制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国家政体 | 美国总统制 | 英国君主立宪制 |
同 | 性 质 | 资本主义代议制 |
原则 | 三权分立 |
议会制度 | 两院制 |
异 | 国家元首 | 总统 | 国王 |
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 选民选举产生 | 世袭 |
国家元首的任期 | 任期制 | 终身制 | 铁托名言
国家首脑有无实权 | 有 | 无 |
政府首脑 | 甲醛酯 总统 | 首相 |
政府的产生 | 总统任命 | 议会产生 |
国家的权力中心 | 总统 | 议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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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1:
有人认为美国的共和制比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进步,你是这样认为的吗说明理由。
提示:看一个社会制度是否先进,主要看它是否适合本国国情,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所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虽然保留了国王,但却剥夺了王权,国王统而不治,议会至上,代表的是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因此其本质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是从根本上有别于封建君主制度的,因此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共和制都是资产阶级管理国家的基本政权形式,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特点,但两者的实质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它们只是西方民主政治在不同国家的不同表现而已,都推动了各自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成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因此我们不能说美国的共和制就比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先进。
讨论2:
根据所学知识,结合上述材料分析,如果21世纪中国要实现和平崛起,你认为我们应在民
主政治建设方面做出哪些努力?(材料见课件)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①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建设,保障人民民主;
②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避免权力绝对化,防止腐败;
③加强法制教育,重视法制建设;
④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
……
〖小结〗
的建立
【巩固练习】
1. 右图为近代某国国家结构及运作示意图,其所示政体的理论依据是(B)
A.天赋人权学说 B.三权分立学说
C人民主权说 D.社会契约论
2、关于美国联邦法院的叙述,不正确的是(D)
A 大法官除非犯罪,终身任职
B 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和立法行为
C 联邦法院拥有行使最高审判权
D 联邦法院有权对违法的总统或副总统提出弹劾和审判
3.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