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

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率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是每一位政法工作人员的一项重大任务。下面,我将自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些学习心得向大家作一个简要报告,请各位批评指正。我今天报告的内容是: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或者说法治的理念,在人类社会有相当长的历史。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大思想家柏拉图就提出了法治国的概念,当然,在柏拉图的心目中,最佳的国家治理形式并不是法治,而是人治贤人之治。他的学生、古希腊另一位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则对法治作了比较完整的阐述,他把法治定义为良法之治,即:法律得到人们普遍有效的遵从;同时,被人们所普遍遵守的法律是良法反映并保护公民共同利益的法律。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这一定性描述,直到今天还被视为关于法治的最经典定义。在我国的法律思想史上,并没有类似西方古希腊时期的法治思想。我国先秦时期的法家比较重视法的作用,明确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思想,但法家所讲的这种,只是君主治理国家和臣民的诸多手段中的一种,要与紧密结合。所谓,就是指统治者的权势,韩非子就说君子抱法处势则治;所谓,是指君主掌握政权、执行律法的策略和手段,也就是统治者的权谋、权术。但是,无论是古代西方的良法之治,还是我国古代的法家之治,都没有成为当时人类社会普遍的治理形式。直到近代,法治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相合,才成为大规模的人类社会治理实践。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和实行的依法治国,因为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支撑,法治被赋予了广泛的人民性和社会性,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应当成为人类社会正在探索实践的最好法治形式。
    以上对人类社会法治理念的诞生和发展作了一个简单的梳理,以帮助大家了解法治思想的来龙去脉。
    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在1999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确立,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微型红外摄像机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
    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探索出来的治理国家的最合理模式。建国初期,我们党还是比较重视法制的,我们制定的五四年宪法被公认为一部比较好的宪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我们党在治国方略的选择上发生过偏差,走了一些弯路。主要靠政策治理,甚至靠接连不断地搞运动来治理,都一度成为我们治国方式的选择和实践。表现在思想观念领域,我们曾经长期在人治还是法治、权大还是法大等问题上争论不休。这些争论,在上个世纪五十年就曾经有过,八十年代又再度发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文化大革命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中法制被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
痛教训,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法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做出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同时,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方针。同志在三中全会上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他著名的两手抓论断中,就多次提出过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把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放到了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随后,我国的立法机关开始了大规模的立法进程,最典型的莫过于19797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在一天之内通过了七部重要法律:刑法、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日七法,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渴望法制的迫切心情。1980年,全国人大决定设立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依法进行审判。这是一次非常具有象征意义的审判,它表明那种不要法制、仅凭一个文件甚至一句话就决定人的命运的时代结束了,中国今后要走上依法办事的轨道。198212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现行宪法,新宪法确立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根本法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新宪法中规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一系列基本原则,这表明我们党已经把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放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确立,促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198944日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制定的《行政诉讼法》,在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这部法律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人民政府也不是一贯正确,也有可能犯错误,而公民在法律上享有与政府平等的地位,面对政府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把这部法律习惯称之为民告官的法律,实际上,这部法律能够制定实施,说明我们党在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有一个质的变化。从1994石家庄焦化厂年开始,法学专家定期走进中南海,给中央领导同志讲法制课,这是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决心厉行法治的重大信号。在19962月的第三次法制讲座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员王家福先生作了题为《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讲座。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最终战胜和彻底抛弃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从而完成了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提出我们党要依法执政,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表明我们党对法治理念认识的进一步成熟和深化。(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执政的根本理念,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这一理念,坚持走法治的道路。)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后窗惊魂电影
    国家长治久安,是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和基础,是十三亿中国人民最大利益之所在。搞建设、谋发展,实现现代化,必须始终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如果社会动荡不安,已经取得的成果也要丧失。怎样才能保持社会持续稳定呢?我们党领导人民通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探索与比较,从正反两个方面得出结论:还是要搞法治,实行依法治国,才能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小平同志就讲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为什么搞法治才能保持国家稳定、社会稳定,搞法治才能靠得住些?因为法律制定后必须公布,让世人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这样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就会有一个合理的预期,不用整天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情战战兢兢,担惊受怕。另外,有了矛盾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人们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去化解,去讨回正义和公道,而不是没完没了地相互争执,或者不断组织、政府、领导,永无止息。而且法律一旦制定颁布后,就有一段相对稳定的有效期,不会今天立了明天废除,这样,法律所规范和确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自然也就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如果只靠政策,靠个人命令和意志,甚至靠搞运动来治理国家,就会早令夕改,就会因为领导人的看法、注意力甚至个人兴趣
的改变而不断改变,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就没有什么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社会的持续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长期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这一理念,坚持走法治的道路。)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
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这一理念,坚持走法治的道路。)
    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具体来说,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本质在宪法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三个方面的含议:
    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高低、贵贱、贫富、性别、职业、民族、信仰等,都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必须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现实生活中,有的习惯于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对某些人给予法律以外的特权。这种思想和做法实际上是封建等级观念的残余,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格格不入,必须彻底破除和摒弃。我在这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的所谓挂牌保护,对某一类企业也就是某些特殊身份的人所办的企业进行重点保护,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歧视待遇,就是对其他企业和企业家的不公平,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是消极的。
    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体现,反映了人民的意志。服从宪法和法律,就是服从于人民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任何个人和组织,如果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等于将自己凌驾于党、国家和人民之上,就是对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与尊严的挑战和破坏。在社会主义法治之下,绝不允许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另一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背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样需要彻底清除。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我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者必须受到追究是法律尊严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有人违了法却能逍遥法外,那么,法律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不可能树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封建社会只能是人们的善良愿望,但在我们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却可以也应当成为法治实践中活生生的现实。人民众最欢迎、最盼望的是法律面前一视同-仁,最痛恨的是官官相护。这种官官相护往往最容易体现在一般的违法行为上,体
现在所谓的e网打尽“小事上。比如,同样是在路口闯红灯,普通老百姓被拦住又是开罚单又是扣分,而特殊牌照车辆则扬长而去,你想想老百姓心里会是什么滋味?明明是违了章该罚他也不会服气。因此,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理上最能体现法律的平等性,小事中反映的是根本性的原则问题,每一个执法者都不能掉以轻心,古人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中国女性人体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比如,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封建主义专制集权,皇权至高无上,皇帝就是最高权威,尽管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典律令,但法律始终是权力的附庸,是皇帝和大大小小的封建官吏手中统治平民百姓的众多工具之一,谈不上有什么权威。而在一个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首先,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其次,法律具有规范性和确定性,非经法定
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第三,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第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3:19: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55898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