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方案(2018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发文字号】黑牧疾控[2018]63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2018.03.20
【实施日期】2018.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方案(2018年)》的通知
(黑牧疾控〔2018〕63号)
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
为有序推进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黑龙江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方案(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3月20日
黑龙江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方案(2018年)
为加快推进全省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切实推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实现建设目标,按照《黑龙江省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区建设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6﹞124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成立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办公室,设在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统筹协调无疫区建设日常工作。
主 任:虞塞明
副主任:时胜远 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蒋亚奎 孙 刚 臧华夏 哪种动物会飞? 孙 光
成 员:刘义民 周悦欣 张智杰 张俊峰 洪 涛
杨 本 张加勇 董 飞 韩 华 左永梅
田美湛 汪 淼 李 明 柴梦龙
二、工作原则
统筹协调、分区督导,强化培训、规范建设,问题导向、查缺补漏,示范引领、整体推进。
三、工作职责
1、起草修订完善无疫区建设有关文件、制度、方案、报告、总结等材料。
2、组建推进无疫区建设督导工作组,分区督促、指导、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3、协调推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无疫区建设有关任务,定期汇总工作进展。
4、收集、汇总有关数据信息,做好痕迹化管理工作,规范各类文件、工作记录、影音资料等整理汇总和建档归档工作。
5、组织开展无疫区建设宣传培训、考察交流。
6、协调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无疫区建设省级评估,形成自评报告。
四、办公室工作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协调无疫区建设相关单位,争取政策、法律、资金方面支持;研究、制定无疫区建设专项实施方案、防控决策;组织省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定期会商、研判规定的动物疫病发生风险;组织考察交流;协调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组长:时胜远
成员:周悦欣 杨 本 张加勇 王绪恭 董 飞
2、材料档案组:制定无疫区评估佐证材料档案目录单,指导各地依据目录清单建立无疫区评估佐证材料档案,按建设指南要求及要素内容收集并完善每个要素档案。包括相关动物养殖、分布信息采集与统计。
组长:蒋亚奎 孙 光
成员:刘义民 环境管理与评价李 明 柴梦龙 韩 华 田美湛
3、宣传培训组:组织开展无疫区建设培训,定期宣传无疫区建设进展和成效。
组长:孙 刚 臧华夏
成员:张智杰 张俊峰 洪 涛 左永梅 汪 淼
五、督导推进工作区域划分
全省划分十个区域:
第一责任区:哈尔滨
负责人:时胜远
成 员:张加勇董飞王宁宁 汪 淼
第二责任区:齐齐哈尔
负责人:孙刚
成员:张永国 杨丽丽柳松柏
第三责任区:牡丹江
负责人:蒋亚奎
成员:刘洪雨 柴孟龙 张国岩
第四责任区:佳木斯
负责人:孙 光
成员:朱琪 李 鹏 郝晓芳 杨庆余
动画片三国演义主题曲第五责任区:大庆
负责人:张俊峰
成员:李 明 金松然赵俭波吴增辉
第六责任区:绥化
负责人:杨光宇
成员:金玉亮刘丰项玉林
第七责任区:鹤岗、伊春
负责人:刘义民
成员:张君 杨 末 岳玉甫
第八责任区:双鸭山
负责人:周悦欣
成员:王之磊 邢厚娟 孙建
第九责任区:鸡西、七台河
负责人:张智杰
成员:杨本徐佳王瑀
第十责任区:黑河、大兴安岭
负责人:符兰波
成 员:赵春泰孙广力 钟映梅
六、推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18年1月马赛公寓-6月。编制印发《黑龙江省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开展无疫区强化培训。督促市(地)、市县(区)
出台无疫区实施方案,成立辖区无疫区建设管理组织机构。依据评估要素,列出档案目录清单及要素内容。指导责任区依据目录清单建立无疫区评估佐证材料档案,按建设指南要求及要素内容收集并完善每个要素档案。推进兽医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兽医机构体系,明确职能,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各级兽医机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设施运转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兽医机构专业人员占有相应比例。完善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开展动物卫生防疫屏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动物卫生工作档案管理。组织人员赴有关无疫省考察学习。
第二阶段:2018年4月-12月,督导各地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的监测范围、监测频率和样品数量,每月开展监测,完成监测任务,并保存好样品采样单和相应的实验记录,同时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格和问卷并存档。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上半年监测总结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并存档。各地整理完善2006年-2017年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月报汇总表、动物疫情分析报告(半年和全年)、疫情年报。对2006年-2017年间发生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地区完善“疫情快报表”,疫情处置报告、处置记录等疫情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开展野生鸟类和野猪的规定动物疫病监测。
第三阶段:2018年6月-10推进地市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开展地市级口蹄疫及禽流感病原学检测;完善未通过考核县市级质量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模板及管理制度模板;开展实验室内部培训和设施设备建设指导。梳理完善2015年以来疫苗相关档案材料,指导冷链体系建设,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制定应急储备制度、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物资管理记录范本;梳理完善应急体系档案资料;举办省级应急演练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