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制度的公平性问题探析——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例

职业年金制度的公平性问题探析
——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例
陈卓诣 丁福兴
( 苏州科技大学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
【摘 要】职业年金的出台意味着呼吁多年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逐步落地生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一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而机关事业单位又新增了职业年金制度。本文以独特的公平性视角,以小见大地从多学科角度探究职业年金;结合最近的职业年金改革举措从三个层面分析职业年金的公平性,并指出了改革各个阶段影响公平性的因素。最后,通过分析相关公平理论以及国内外改革的经验对我国职业年金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些参考性的意见。
【关键词】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公平性;养老保险改革
随着“养老金并轨制”改革的呼声逐步加大,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此举打破了机关事业单位国家财政赡养的不合理机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但大家对其看法褒贬不一,专家学者也对职业年金问题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年金的公平性分析中,王晓慧认为,由于企业年金是自愿缴纳的,因此大多数员工并未享受待遇;而职业年金有财政支持,极有可能成为新的福利,带来二次不平衡。赵俊福则认为职业年金从制度设计上兼顾了效率与公平,主要看具体地实施。其最后的结果不可能做到样样完美,改革的结果是使大多数人获得公平。本文基于上述两者的观点,提出了一些新的论点。从目前的政策着手,以改革所涉及的人顺延到制度的实施方面,再追究到实施的结果,层层深入,才能更好地了解制度的公平性。
一、职业年金的公平性分析
(一)职业年金概述
职业年金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组成。其中,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
(二)职业年金的公平性分析
根据公平性理论,实现公平的过程分为起点公平、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因此,笔者采用下述方法分析现行职业年金的公平性。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首先,机关事业单位同企业相比,改变了以往全部由国家赡养的局面,职业年金也是由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从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来看,原来的退休金都是按职务高低来计算法发放的,退休金的领取有着严格的等级要求。随着制度改革,职业年金是按照“限高提低”的原则要求,逐步缩小内部人员的退休待遇差距。在效率上,职业年金建立了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了工作人员参保的积极性。
2.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须缴纳4%的个人职业年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个人工资的下降。但国家财政更为工作人员缴纳了8%的年金,共同构成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这为将来工作人员退休后的较高待遇不变奠定了基础。
3.改革前与改革后相衔接。首先,缓解了改革前后的待遇落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一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但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了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依靠国家、单位、个人三方的投入和基金的逐步积累,保障其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不变。另外,实现了老、中、新三代人的平稳过渡。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按照现行的制度,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改革前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改革前参加工作
、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个人账户没有多少累计额,按照“视同缴费年限”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设定10年过渡期,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高于老办法的,对超出部分有所限制,也就是“保底限高”。
二、职业年金改革中破坏公平性的因素
(一)改革前遗留因素
1.隔代赡养的争议。我国以往的养老保险金的筹资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混合,这就牵涉到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养老金代际转嫁。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有1500万退休人员,他们在职期间从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可依然要领取退休金,这就形成了养老金的隔代赡养问题。年轻一代不光要为自己负担养老金,还要为上一代人补足资金的缺口。养老代际转嫁的矛盾,即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保险费率会逐步提高,使年轻一代劳动力的养老负担过重。
2.“中人”的困境。按照缴费时间,可以分为不能够缴足15年养老金就达到退休年龄的和能够缴足15年养老金的。从微观上讲,由于没有视同缴费的时间,对能够缴足15年养老金的人要给予补偿,否则就不公平。按照参加工作的时间,可以分为在工资收入普遍低的时候加入的和在工资收入大幅提高时加入的人员。根据养老金“多缴多得”的原则,他们的退休金将少于后一类人,因此要给予补偿。按照编制,可以分为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已实行全员
西北植物学报聘任制。有的招聘人员工作了十几二十年,为单位也做了贡献,却因不在同一个单位供职,单位不给他们缴纳社保费;也有的在后来的单位缴纳了保险金,但以前的工作单位由于当时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实行改革,不可能缴纳。因此,将他们排除在外也有失公平。
(二)改革中的阻力
1.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脱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由纳税人买单。国家为工作人员的退休福利待遇做了强有力的保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了较为优厚的待遇。而考虑企业延迟退休成本以及企业职业年金覆盖率不同问题,除大型企业之外,企业普遍担心成本上升而对实施企业职业年金缺乏积极性。对雇主而言,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是一种负债性的、支出性的财务行为。当企业认为对生产和实现利润最大化无益时,就不会建立企业年金。所以,将会再次拉大企业员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养老收入差距,引发新的社会不公。
流浪汉与天鹅2.工资水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要缴纳12%的养老保险金,这对于以前从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担。虽然近日来公务员工资上调,但对大多数工作人员来说,收入还是减少了。
(三)改革后的挑战
1.个人账户做实未确定。职业年金的账户管理方式是: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实账积累,而单位缴费部分: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实行实账积累;而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则采取记账的方式计入个人账户。这等于对有些单位来说,单位缴纳的8%的主要年金来源是一张“空头支票”。这样一来,一方面,将来按什么标准记到个人账户,会不会产生较大等级分配差距,令人担忧;另一方面,财政部门每年支付记账利率,以什么为参照标准,能否跟上物价上涨指数和GDP增长速度。
2.财政缴费记账无投资收益。由于单位缴费记账是虚账,因此仅付给记账利息而没有实质投资收益回报,导致职业年金将大大缩水。一方面,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虚账管理,收缴年金基金仅限于个人缴纳的4%部分,从全国来看,不仅职业年金数额大大缩小,且增长幅度有限,难以形成较大投资规模效应和职业年金市场。另一方面,财政部门为个人年金账户支付的记账利息的参照标准,与物价水平和GDP增长的同步性等不确定因素太多,难以保证职业年(下转第11页)
创新创业纳入学生考评体系中等,总之,学生创新素质的提高要求有良好的顶层教育制度设计、适宜的教育模式、科学的教学内容以及公平的考核评价机制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创新能力的问题。
(二)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发展的环境。在组织外部环境中,强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氛围,树立榜样、宣传榜样,激励创新先进人物,同时建立健全行业创新竞争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科技创新人员可以在良好的创新氛围、健康的竞争机制和良好的创新保护环球中发展创新能力;在组织内部环境中塑造鼓励创新、勇于挑战、敢于担当的组织文化,提高科技创新人员的创新意愿和创新行为。
(三)创设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机遇与平台。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要从科技创新人才的发展机会和平台等方面进行把握。良好的发展机遇、成就感的获得、升迁机会能极大地提升创新人才的创新意愿,而创新意愿是创新能力发挥的前提;同时为科技创新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和合作机会、进行必要的高层次的学习与培训,更为直接地促使其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制定并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人才制度。在人才政策方面,要借鉴国内外发达区域良好的人才管理、人才服务政策,使之能切实有效地为科技创新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在人才激励方面,结合河南省创新发展进程,认真查摆原因,逐项分析激励的政策、体制、方式、方法等,探究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所在,并加以更正。
(五)多举并使,增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吸引力。近年来,河南省政府和各个企事业单位都出台了相应的人才吸引政策,并从创新技术支持、学术管理活动方面进行了大力改进,但在实际中存在吸引力
度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承诺不兑现的情况,同时河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等方面也制约着对人才的吸引力,为此加大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力度,认真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借助“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完善河南省吸引人才硬件环境,“软”“硬”兼施,提高河南省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吸引力,留住“旧”人才,吸引“新”人才,进而提高河南省整个科技创新队伍的整体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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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8.
(上接第7页)金保值增值。同时,职业年金时间跨度长,受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货币贬值的风险必然存在。
3.养老保险金转移问题。养老保险金虽然转移比较方便,但转移的资金只是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和一部分单位缴费部分。职业年金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一部分,是随养老保险改革而出台的,因此,不可避免的受养老金改革的制约。另外,由于退休工作领取时间的规定,只能领取规定的计发月数,这意味着职业年金难以覆盖晚年生活的全过程。
三、国内外相关改革经验借鉴
(一)英国的职业年金
英国的职业年金覆盖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职业年金雇主缴纳3%,雇员缴费缴纳4%,允许个人额外缴费,政府缴纳1%;都计入个人账户。年金基金管理大部分采取信托模式,少数采取保险年金模式,信托模式由劳动和养老金部下属的养老金监管局监管。基金的投资管理多样,由个人账户委员会提供一个投资选择的结构以满足不同人的需要。在投资收益方面,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若建立,则享受收益免税。
周璇
(二)日本的职业年金
日本的共济年金针对于公职人员而设立,由保险费收入和政府财政拨款组成,保险费收入由雇主及雇员各负担一半。共济年金组合有国家公务员共济组合、地方公务员共济组合、私立学校教职员共济组合和农林渔业团体职员等共济组合。与企业雇员参加的厚生年金一样,被保人只要缴纳了保险费,退休时便可以领到国民年金(基础年金)和厚生年金或共济年金两层保险金。
(三)香港的强积金
强积金计划适用于公共部门及企业,雇主和雇员均缴纳雇员收入的5%,自雇员人也缴纳5%。雇员、雇主、自雇人士都可选择在强制性缴费之外自愿缴费。强积金具有良好的便携性和流动性。当雇员转换工作时其个人账户内的累计权益有三种处理方法:可以在原先个人选择的强积金计划中开设保留账户继续投资;可以在原有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中开立保留账户继续投资;可以转移至新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账户。当强积金受托人发生补偿风险未能提供足额赔偿的情况下,政府出资对企业进行补偿。补偿基金是强积金独具的特点。
延安颂片尾曲四、完善我国职业年金制度对策分析
(一)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门 事件职业年金单位缴纳的部分也应计入个人账户中,一同享受投资收益。这样,才能避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踏实感,也避免政府今后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给付利息的负担。另一方面要做到职业年金的保值增值,让职业年金这部分由个人和政府缴纳的庞大资金计入年金市场中,并由政府监管。这样既能扩大市场规模,形成投资的规模效应,给市场以活力;又能保证年金较安全、可靠地运行,并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应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和基金缩水的风险。
(二)与企业年金相衔接
香港的强积金适用于香港地区的所有部门,日本公职人员的共济年金与厚生年金也逐步走向一致。因此,政府一方面应加强监督企业年金的运营实施,实行强制性手段确保年金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可以适当出台一些财政补贴,减小企业压力。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一同注入年金市场,分开严格监管,年金市场的规模将会更大,可以加大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提高投资收益。
(三)各项政策配套实施
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导致年轻一代的养老负担沉重,而导致“老龄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与低出生率和高预期寿命。不光要出台经济政策,还要出台社会政策和文化政策等。例如,可以逐渐放宽“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单独二孩”等政策的实施,减少年轻一代抚养老年一代的比率。
(四)适当赋予个人基金投资选择权
赋予个人投资选择权,一方面有助于参与者根据自身的生命阶段、收入状况、家庭负担情况及理财能力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投资策略;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参与者对其个人账户财产的支配权,符合法理要求。国家应加强对工作人员投资方面的指引,出台相应的投资选择方案,以完善现在单一的职业年金投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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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卓诣(1994—),女,江苏苏州人,本科生,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丁福兴(1972—),男,湖北荆门人,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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